早前,審計署公佈有關澳門掘路情況的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揭示不少有關掘路工程的協調不足,包括重複開挖同一路段、工程緩慢、癱瘓交通等。早於2016年底,交通事務局公佈的數據顯示,2017年澳門道路工程將逾千項之多。為改善狀況,當局推出「十招」優化協調道路工程管理的措施,意在解決日趨嚴重的交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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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大部分道路工程均與民生相關,但重複開挖同一路段、圍封道路卻無人開工、工程進度緩慢、超時、導致交通癱瘓等問題飽受詬病。工程延誤更會引致開挖計劃順延累積,令問題成「雪球」越滾越大。
審計報告指出不少行政機制漏洞,例如工期及施工地點的審批未有清晰標準及指引,難以有效地執行。事實上,於2009年成立,由多個政府部門組成的道路工程協調小組,早已提出「十招」優化方案,包括:
一、調升開挖坑道准照收費,以鼓勵施工單位減少工程佔用路面範圍及時間;
二、將全澳道路分級,級別最高的路段要求因應施工性質申請夜間施工、延長每日施工時間或施工日至週日及公眾假期,以縮短路面被佔用時間;
三、要求施工單位繁忙路段夜間或假日施工,以減少對交通的影響;
四、加強工程的宣傳,如:涉及主幹道工程施工單位須於施工前期預告各項工程資料,並須以刊登報章或單張形式,向鄰近工程範圍之居民宣傳等,藉以讓公眾更了解工程安排;
五、道路工程獎罰機制,建議政府部門及專營機構在招標文件中加大工程延誤罰則或增加提前完工獎勵,讓施工單位以最短時間完成為目標;
六、建議政府部門及專營機構將使用新機具納入評分項目之加分中,以鼓勵施工單位更新機具;
七、規範每區同期開展不多於一項大型工程;
八、協調各施工單位合併施工,避免重複開挖及縮短佔用路面時間;
九、大型工程進行前要先統計車流量,從而做好臨時交通方案;
十、對道路工程質量有問題的分判商追究責任並在網上公佈。
歸結解決的重點,在於加強跨部門協作管理,當局需以市民日常生活便利作為考量重點,制定長遠規劃,切實執行優化工程審批以及完善本澳交通系統,提升本澳道路整體的運作效益。
<出品:意媒體>
<製作:匯澳傳媒RECAP853>
<資料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交通事務局、民政總署、審計署、道路工程協調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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