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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中国史上最豪华律师团是怎样一种体验

杨怡 景来律师 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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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为你辩护网

正文


提到国外的豪华律师团,当属九十年代震惊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的辩护团队——“梦之队”,六名律师强强联手成功为辛普森“脱罪”。


而中国司法史上最豪华律师团出现在83年前的民国时期。


这是一群律师为几位律师及爱国人士进行辩护的故事。


从民国“看守所”中走出的司法中坚力量


沈钧儒


沈钧儒,1875-1963,字秉甫,号衡山。曾任国会议员、广东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建国后最高人民法院首任院长。


史良


史良,1900-1985,字存初,中国当代法学家、政治家、女权运动先驱、民国著名律师、建国后司法部首任部长、我国第一位女部长。


你知道吗?沈钧儒和史良,曾为“狱友”!


1936年11月23日,南京国民政府在上海逮捕“救国会”的7位领袖,即沈钧儒、王造时、李公朴、沙千里、章乃器、邹韬奋和史良。其中,沈、王、沙、史均是律师。由于7人都具有较高的社会威望,因此被称为"七君子事件"。次年4月3日,政府当局不顾海内外人民的强烈抗议,悍然指令江苏省高等法院检察处对沈钧儒等人提起公诉,指责沈钧儒等“危害民国为目的而组织团体,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触犯《中华民国刑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和《中华民国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之规定,提请江苏省高等法院依法审判。宋庆龄﹑何香凝﹑张学良﹑杨虎城和国际友人罗素﹑杜威﹑爱因斯坦等纷纷要求无条件释放沈钧儒等人。


“七君子”在监所宠辱不惊!


七君子在狱中合书条幅“团结御侮”


羁押期间,由于“七君子”均为知识分子和社会贤达,看守所对其颇为优待。史良因是女性而被另外关押,其他6人并未囚于一般监室而是共用四间“小巧玲珑的小洋房”。他们把其中一间用作会客室,还安置了沙发。囚室四周有一院落,得以辟为运动场,并植花卉。在生活上,被囚诸位颇为团结,共同作息。


沈钧儒为家长、章乃器任事务部长、李公朴任运动部长、沙千里任卫生部长、邹韬奋任监督部长。他们每晨七点半起床,晚11时就寝,读书写字、锻炼身体。其中邹韬奋仅4个月便写了近十万字的论文。史良则主要研究犯罪学,并每每烹饪,将做好的小菜送至六君子处。即使身处监所,但“七君子”仍宠辱不惊,拒不认罪。


律师的律师——中国司法史上最豪华律师团


根据当时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每个刑事被告人可以委聘三个律师为之出庭辩护。上海律师界决心与国民党政府在法庭上较量,因而一个二十余人的超级豪华律师团聚集而成。律师团为每一位被告都安排了三位律师:


为沈钧儒辩护的律师——张耀曾(前司法总长)、李肇甫、秦联奎(上海律师公会创始会员、执行委员);


为章乃器辩护的律师——陆鸿仪(前大理院院长)、张志让(前大理院推事)、吴曾善;


为邹韬奋辩护的律师——陈霆锐(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委员)、刘崇佑(前国会议员)、孙祖基;


为史良辩护的律师——刘祖望,俞钟骆(上海律师公会候补执行委员)、俞承修;


为李公朴辩护的律师——陈志皋、汪有龄(前司法次长、朝阳大学校长)、鄂森;


为沙千里辩护的律师——江一平(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董)、徐佐良、汪葆揖;


为王造时辩护的律师——江庸(前修订法律馆总裁)、刘世芳、李国珍。


除此之外,平津律师公会也组织律师辩护团,香港律师公会则准备组织部分律师赴苏州为七君子辩护。还有众多的律师在法庭外上下奔走,试图用政治手段加以解决。此案所汇聚的律师阵容在整个民国史上绝无仅有,堪称一次民国律师风云人物的巡礼。


律师团合影


两万字答辩状积极营救“七君子”


张志让律师被推选为律师团的首席律师。


张志让


张志让,1893-1978,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建国后,出任复旦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多项领导职务,并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副会长等职。


在历时4小时的辩护律师会议后,张志让与胡适之共同起草了长达两万字的答辩状——《为江苏高等法院对沈、章诸先生提起公诉的答辩、并告全国人民和全体会员》


《答辩状》开门见山直指起诉书“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摧残法律之尊严,妄断历史之功罪”,最后要求高等法院“秉公审理,依法判决,谕之无罪,以雪冤狱,而伸正义”。


1937年6月10日,国民党政府公开审理此案。首次庭审并不顺利,检察官与辩护律师就起诉书内容展开攻防,辩方律师提出有利于被告论据二十多条,并且要求对相关证人进行调查,然而法庭全部当场驳回。审判至晚上7时20分结束,法庭宣布翌日续审,辩方认为阅卷和准备辩论需要时间,请求延期,也未被采纳。


当晚,律师团商讨次日辩论战略,直至子夜。熟谙刑事诉讼法的律师俞钟骆提出,法庭对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不加重视采纳,显然已存偏见,可提出声请回避以获得主动。次日,法庭续审,“七君子”律师团提交回避申请,要求审判长及全体推事回避。为表抗议,开庭之时,除秦联奎、江一平等未知此项部署的少数律师出庭之外,其他律师均未到庭。当日庭审,审判长只能当庭宣告停止审判程序,等候裁定。


6月25日,七君子案第二次开庭,法院接受律师们的申请,以新的审判阵容对付被告及辩护团,双方的交锋十分精彩。


审判长问沈钧儒:“你赞成共产主义吗?”


沈钧儒答:“赞成不赞成共产主义?这是很滑稽的。我请审判长注意这一点,就是我们从不读什么主义。如果一定说被告等宣传什么主义的话,那么,我们的主义,就是抗日主义,就是救国主义!”


审判长:“抗日救国不是共产党的口号吗?”


沈钧儒:“共产党吃饭,我们也吃饭,难道共产党抗日,我们就不能抗日吗?审判长的话被告不明白。”


审判长:“那么,你同意共产党抗日统一的口号了?”


沈钧儒:“我想抗日求统一,当然是人人同意的。”


审判长:“你知道你们被共产党利用了吗?”


沈钧儒:“假使共产党利用我们抗日,我们甘愿被他们利用!”


审判长:“组织救国会是共产党指使的吗?”


沈钧儒:“刚刚相反,我们组织救国会,正是因为国内不安,要大家都来一致抗日,你这样的问话,是错误的。”


审判长:“救国会办了登记手续没有?”


沈钧儒:“救国会虽未登记,但所做的事情都是绝对公开的,如果认为未登记就是秘密活动,我们拿《宣言》来见吴审判长,又怎么解释呢?”


检察官看到审判长被沈钧儒反驳得尴尬窘迫,下不了台,急忙扭转局面向史良发问:“你们的抗日救国组织未经登记,那么,你们的活动自然也是非法的,你知道吗?史良?”


史良仗义执言:“抗日二字,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除非检察官是日本帝国主义者,才会判救国有罪!”检察官理屈词穷,十分狼狈。


为豪华律师团体验点赞,七君子终获释


在律师辩护团通过法庭辩论与司法机构作斗争的同时,社会各界通过非司法程序声援七君子的活动也高潮迭起。7月30日,江苏高等法院裁定将七君子交保开释。1939年1月26日,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一检察处决定,对七君子案件“撤回起诉”。


七君子获释后合影


轰轰烈烈的“七君子事件”至此落下帷幕,这一豪华律师团不仅是在为"被告"个人进行辩护,更重要的是在为保障"爱国无罪"而斗争,为全国人民争取爱国的自由,民国律师从未停止爱国的“发声”。


经鉴定,民国时期豪华辩护团,体验尚佳,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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