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美最高法院宣判,控枪违宪!
来源丨华人生活网
美国这两年枪案严重,但事实上,全美大多数枪击案频发的大城市都是控枪最为严格的城市。比如:芝加哥,纽约,加州...
就在刚刚,美国最高法院宣判,美国宪法保护个人在公共场合携带手枪自卫的权利,从而推翻了纽约州控枪法。这一裁决意味着枪支权利倡导者取得了里程碑式的胜利,也在全美一石激起千层浪。(J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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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拜登对此表示,"深感失望",并在一份声明中说,这"既违背了常识,也违背了宪法,应该让我们所有人都深感不安。"
在6比3的裁决中,占多数的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推翻了纽约,对在家庭以外携带隐蔽手枪的限制。
法院认为,该州1913年颁布的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的个人“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
由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大法官撰写的裁决书宣布,宪法保护“个人在家庭以外携带手枪自卫的权利”。
根据纽约法律的“正当理由”相关要求,不受限制的隐蔽持枪证申请人必须让州枪支许可证官员相信其有实际而非推测的自卫需要。
托马斯说,纽约的限制是违宪的,因为它“阻止了有普通自卫需要的守法公民行使他们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
自由派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在反对意见中写道,这个国家人均枪支数量超过任何其它国家,法院扩大了枪支权利,却没有与本国枪支暴力的“严重性”进行斗争。
布雷耶写道:“我担心法院的解释忽视了这些重大危险,使各州没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
保守派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对像纽约这样的枪支法规会阻止大规模枪击事件的说法提出异议,他提到了最近发生在水牛城的大规模枪击事件。
“本案中存在争议的纽约法律显然没有阻止那个作案人。”阿利托写道。
大法官们周四推翻了下级法院的一项裁决。该裁决驳回了两名枪支所有者和全国步枪协会纽约分会对纽约州控枪法的挑战。
该裁决代表着最高法院十多年来关于枪支权利的最重要声明。2008年,在华盛顿DC的一起案件中,该法院首次承认个人有权在家中保留枪支用于自卫,并在2010年使这项权利适用于各州。
枪支权一直以来为许多美国人所珍视。1791年12月15日,美国国会通过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从而使持枪正式合法化。但由于一些大规模枪击事件的发生,枪支权引发持续争议。
民主党人、纽约州州长凯西‧霍楚尔(Kathy Hochul)称这一裁决“绝对令人震惊”,并说她“很遗憾这黑暗的一天已经到来”。
最高法院的裁决说,纽约的隐蔽枪支制度与第二修正案的文本和历史以及枪支权在整个美国历史上如何受到保护相抵触。
这项裁决可能会使更多的人在该州获得隐蔽持枪证,并破除其它州的类似限制。
这项裁决将影响包括纽约在内的至少六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这些州授权官员决定人们是否可以在公共场合携带隐蔽手枪,即使他们通过了犯罪背景调查等标准。
根据该裁决,其它三个州,康涅狄格州、特拉华州和罗德岛州也给予了官员一些自由裁量权。
托马斯指出,在其它43个州,当局被要求向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发放执照,而官员们没有自由裁量权,不能因为他们认为需求不足而拒绝。
该裁决承认,各州可以在“敏感场所”禁止持枪,而且这种禁令很可能超出历史上被认为是敏感场所的范围,如法院和立法大楼。
托马斯写道,法院“可以使用类似于那些历史上对敏感场所的规定”。
他解释说,纽约将“敏感场所”视为“人们通常聚集的地方,以及执法和其它公共安全专业人员假定出现的地方”,这一定义过于宽泛。
“简单地说,纽约没有任何历史依据可以有效宣布曼哈顿岛为‘敏感地点’,仅仅因为它拥挤,并受到纽约市警察部门的普遍保护。”
保守派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在一份赞同意见中说,各州仍然可以对申请持枪执照的人提出要求,包括指纹、背景调查、心理健康检查和枪械培训课程。
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在另一份赞同意见中写道,法院没有规定“谁可以合法拥有枪支或购买枪支必须满足的要求,也没有对人们可以拥有的武器种类作出任何决定”。
乔‧拜登总统的政府在此案中支持纽约州一方。拜登主张实行新的枪支限制,称枪支暴力是“国家的尴尬”。
美国参议院准备在周四投票推进一项两党枪支管制法案,支持者希望该法案将有助于遏制大规模枪击事件,这可能成为几十年来第一部新的联邦枪支法。
自由派大法官布雷耶承认枪支的“合法”用途,例如运动、自卫或保安等工作类型。但他表示,民选官员有责任在制定立法时平衡“这些合法用途与枪支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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