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戴口罩”通行制度的通告(第35号)
关于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戴口罩”
通行制度的通告
(第3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进一步加强基层单元精密智控,必须严格执行“健康码扫码”通行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景区、商场、超市、宾馆、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所有对外开放开业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和县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要设立管理服务点,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戴口罩”通行制度,若发现“红码”“黄码”对象要做好信息登记,及时上报属地乡镇。
二、县教育局必须督促各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对师生员工凭“两码一单”进入校园,并佩戴口罩。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确因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要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戴口罩”通行制度,并做好访客实名登记、体温测量。若发现“红码”、“黄码”或体温异常的对象,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要做好信息登记,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属地乡镇。
三、县卫生健康局必须督促各卫生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入医院、诊所工作人员、就诊对象实行“亮码、扫码、戴口罩+测温”查验。医院、诊所在日常诊疗过程中,若发现“红码”“黄码”对象应收集患者基本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反馈属地乡镇,属地乡镇应在1个小时内接回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部分老人、小孩无法自行申请健康码,可由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代为申请,凭打印纸质健康码“亮码、扫码、戴口罩”通行。
五、全县公职人员(含教职员工、编外人员)、广大党员、村社干部要模范带头,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戴口罩”通行制度,自觉配合各管理服务点做好“亮码、扫码、戴口罩”查验。
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30日
来源: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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