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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83号)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83号)
当前,国内疫情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现就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基层单元一律严查。各乡镇、村社要严格落实微网格等基层单元防控责任,发挥基层网格作用,逐村(社区)、逐小区、逐幢、逐户开展春节前后返乡人员“地毯式”大排查,特别要第一时间摸清2022年1月18日以来杭州、北京等地来平返平人员以及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底数,核验“温州防疫码”,查验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重点人员一律从严管控。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一律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凡是省外特别是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来平返平人员,在抵平后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村社)、单位、入住宾馆(酒店)报告或通过“温州防疫码”报备(申领方式:打开浙里办、支付宝或微信搜做“温州防疫码”),配合落实健康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的,列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一律严格限制。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即日起至2月15日,原则上暂缓举办文艺演出、展会、展销、庙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春节前后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的,承办单位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报备审批,50人以上200人以内的需向属地乡镇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审批,200 人以上 500 人以内的需向县疫情防控管控组报备审批,500 人以上的需向温州市防控办报备审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协)会、各类企业等原则上取消团拜、集体慰问、年会、联欢、聚餐等活动。暂停在农村文化礼堂、宗教场所、较大型农家乐等场所办酒席及农村厨师上家门服务办酒席。从即日起至2月6日(正月初六)暂停一切宗教(民间信仰)活动,暂停所有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对外开放;取消春节期间“烧头香”等宗教民俗活动;2月7日(正月初七)起,根据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研判决定。
四、重点场所一律严管严控。全县大型综合体、酒吧、迪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游泳馆、游艺厅、电子游戏厅、室内景点、密室逃脱、桌游室、网吧、电影院、景区等公共场所有序开放;饭店、餐馆恢复堂食,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0%,小餐饮隔位就坐;旅游景区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0%;影剧院、KTV、棋牌室、酒吧、网吧、麻将房、桌游室、足浴店、按摩店、游戏厅、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美容院、汗蒸馆、线下培训机构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各类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测温、戴口罩、查验“温州防疫码”、日常消毒、通风等措施。
五、人员外出一律加强管理。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市,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出行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外出审批制度,做到人员流动闭环管理。
六、医疗机构、药店一律落实哨点责任。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如有违反,一律关停。全县零售药店继续全面禁售退热、止咳类药物;抗菌素、抗病毒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销售制度,确保销售信息可追溯。如有违反,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广大市民一律做好个人防护。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一律积极主动接种全程新冠疫苗和第三剂加强疫苗,尤其3-17岁和60岁以上人群要积极接种疫苗,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广大市民尽量减少从境外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邮购、快递冷链食品、水果和其他物品。确需境外邮购、快递的,取件和拆除外包装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在加工冷链食品过程中,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市民要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到防疫短信、电话等询问或提醒时,务必根据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八、“四方责任”一律从严落实。属地乡镇和村社、行业主管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经营主体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倒查追责。
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31日
来源: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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