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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企业可最高补助3万元!广州市南沙区工信局关于发布工业、专精特新企业防疫支出补贴和促进工业扩能增产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

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采购防疫物资、消杀 服务,按防疫消杀支出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3万元。支出时间以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开具时间为准,支出金额以发票 (或行政事业性收据)为金额为准。

南沙区工信局关于发布工业、专精特新企业防疫支出补贴和促进工业扩能增产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南沙企业渡过难关。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帮扶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2〕2号)要求,现发布工业、专精特新企业防疫支出补贴和促进工业扩能增产奖励申报指南(见附件),请符合条件企业按照要求积极申报。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9日



  申报指南   



工业、专精特新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帮扶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2〕2 号) 


二、支持内容及奖励标准 


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采购防疫物资、消杀服务,按防疫消杀支出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3万元。支出时间以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开具时间为准,支出金额以发票 (或行政事业性收据)为金额为准。 


三、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工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统计关系以及实体办公场所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两高四新企业); 


(二)申报单位在2022年度包括但不限于统一安排员工核酸检测服务,采购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测温设备、喷雾器等所有疫情防疫消杀物资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三、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按顺序胶装,一式两份。 


(一)封面(附件 1); 


(二)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申请表(附件 2); 


(三)申报承诺书(附件 3); 


(四)营业执照; 


(五)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六)防疫消杀物资和服务明细表(附件 4) ;


(七)防疫消杀物资相关发票或行政事务性收据。 


四、申请时间 


补贴申请报两批次进行,具体如下:

 

(一)第一批次兑现2022年1月-6月的补贴,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日-7月15日,其中企业须在7月11日24:00前完成网上提交,在7月15日前将盖章纸质申报书送至政策兑现窗口,逾期 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二)第二批次兑现2022年7月-12月的补贴,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1日-1月16日,其中企业须在1月13日24:00前完成网上提交,在1月16日前将盖章纸质申报书送至政策兑现窗口, 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五、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实质审查24个工作日;资金拨付13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 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 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九、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通过后,按要求将填写好的整套申请材料扫描上传系统申请预审。事项预审通过 后,申报单位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须与系统上传的材料一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查和审定。 


南沙区工信局会区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条件及材料进行审查, 形成初步奖补方案,并提请评审小组审议。 


(三)公示与拨付奖励资金。 


1.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南沙区工信局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挂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南沙区工信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扶持奖励资金。 


3.公示有异议的,由南沙区工信局组织有关部门重新核查,并提请评审小组审议后,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企业。 




  附件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工业、专精特新企业防疫支出补贴申报指南.pdf


附件2: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工业扩能增产奖励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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