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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之星】做“公诉精英”?只因一句“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天津政法 2023-02-19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

这句出自《晏子春秋》的古语

同样也是曹纪元的座右铭


他坚信

无论多么难做的事

总去做,就一定能做成

无论多么遥远的路

一直走,就一定能够到达目标


他坚信

怀揣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的情怀

定会实现最初的检察梦想



精雕细琢检察梦


怀揣着对法律的信仰与成为检察官的梦想,2013年,曹纪元考入市检二分院。在曹纪元心中,检察官这个职业,身守公平正义,容不得丝毫偏差。正是因为心中存着梦想与敬畏,曹纪元成长迅速,很快成为了业务骨干,并以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名的笔试成绩成为二分院最年轻的员额检察官。
在办案的过程中,曹纪元更是把学习和钻研当成了一种习惯。多年来,无论是参与办理哪一个案件,曹纪元总会事先学习案件相关的知识,为的就是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特点。



2014年以来,曹纪元先后参与了多个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办理,年纪轻轻的他能够被选入专案组,凭借的就是踏实稳重的工作作风和精益求精的办案理念。“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曹纪元一直拿这句话来要求自己。多年来,在办理专案过程中,每当领导给他布置工作时,无论是深夜,还是凌晨,曹纪元总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任务。


2015年,在办理一起专案过程中,按照分工,曹纪元在庭审准备阶段主要负责多媒体示证系统的制作。“当时大家都是零基础,都不知道多媒体示证是什么样,我们是一边学一边做”。为了确保庭审举证效果,多媒体示证与举证提纲需要严丝合缝、完全一致,这就意味着举证提纲的任何修改,多媒体示证就要进行同步改动。



专案庭审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每次留给他修改多媒体示证的时间非常有限。专案组每次研究完举证提纲都已经是深夜,曹纪元便通宵将多媒体示证改好,保证了专案工作的顺利推进。后来,曹纪元还将积累的多媒体示证经验认真总结,编辑了《大要案多媒体示证汇编》。



几个专案办下来,曹纪元不仅展示了他扎实的业务功底,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如今的曹纪元,无论是办理大要案,还是日常工作,都已经成长为一名业务骨干。2020年9月,在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曹纪元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全国优秀公诉人”的荣誉称号。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办案


2019年5月市检二分院内设机构改革时,曹纪元被分配到了专门负责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第四检察部。也就是从这时起,曹纪元开始在知识产权犯罪这一全新的领域“乘风破浪”。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于将党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专业性强,很多案件都是刑民交叉,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细致判断是民事侵权还是刑事犯罪,既不能影响企业的创新发展,也不能轻易放纵了犯罪,因此需要慎之又慎。”曹纪元说。

2019年,曹纪元承办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这起案件具有涉案人员多、作案时间长、涉案物品数量大的特点,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先后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二十余名、案卷百余册。在案件办理期间,曹纪元针对每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地位作用,一一梳理固定相关证据,并积极通过自行补证和引导侦查机关补证的方式,先后补充证据近百项。



对于某些犯罪嫌疑人在提讯过程中避重就轻,妄图用行业知识“试探”检察官的做法,曹纪元也运用事先学习的行业知识予以回击。在庭审过程中,面对数十名辩护人,显得有些“势单力薄”的曹纪元从容应对,以娴熟的专业技能和对案件事实、法律规定的烂熟于心,赢得了尊重,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2020年1月,此案被评为“2019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市检二分院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捷报频传:
2020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天津市首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研究中心成立;
2020年4月,市检二分院与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天津市版权局签订《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2020年10月,《办理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案件指引(试行)》,被市检察院向全市推广;
2020年11月,市检二分院最初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创设的“捕诉分离双向通报制度”,被市检察院采纳并向全市推广……



在这一系列的成绩的背后,都有着曹纪元的身影,都离不开他和同事们的努力与实践。2020年7月,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评定,曹纪元被确定为“首批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


办案,得多想一点儿,多做一些


“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曹纪元对这句话颇有感触。他在办案子的过程中,总是会多想一点、多做一点。
2019年,曹纪元在办理一起走私案时,经过审查发现,涉案公司犯罪数额不大,刚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完全可以简单省事的“一诉了之”。



但曹纪元也了解到,这家公司是一家正规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因经营问题一时糊涂才触犯了法律,由于涉案人员有认罪认罚、自首等从轻情节,从企业的发展实际情况出发,曹纪元决定“多做一点”。
经报请院领导同意,曹纪元主动召开了公开审查听证会,充分听取案件各方、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对案件事实证据及处理方式的意见,最终对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案件办到这里,原本就已经可以结案了,但曹纪元并没有“到此为止”,他又主动延伸职能,在结合案件特点及深入剖析犯罪原因的基础上,从“法律规定、常见风险隐患、具体建议”三个方面入手,对涉案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开展普法教育,以此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还专门送来了锦旗感谢曹纪元。

“我们结合案件多想一点、多做一点。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又不至于让一个民营企业因为一个案子而垮掉”,曹纪元说。



近年来,因工作成绩优异,曹纪元先后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全国优秀公诉人”、“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天津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能手”、“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嘉奖两次。



记者:赵鑫

通讯员:李一旭

图片:市检二分院

编辑:郭峰

校对:王思思

审核:韩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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