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设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有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等40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基地。现有院士5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2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6个,有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工程学和化学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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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是我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为建材工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于1988年被列为首批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被列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995-2015年期间被列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017年9月入选教育部一流学科名单,在国家第四轮学科水平评估中排名A+,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现有教学科研、实验技术支撑人员300余人,其中教授142人,副教授118人。包括各类院士8人,各类会士5人,“973”计划2人,“万人计划”5人,国家杰青、优青9人,汤森路透“全球21位热门科学家”1人(2012年)、汤森路透“全球高被引科学家”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群体1个,“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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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材料绿色制造理论与技术
2、建材行业转型升级战略新材料
3、高性能陶瓷与先进复合材料
4、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
5、先进新能源材料
6、生物功能材料
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招生简章:
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材料科学基础(材料类)考试科目是我校为招收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由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命题。考试的评价标准是普通高等学校材料、化学、物理、化工及相近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
二、考试的学科范围
应考范围包括:材料引言(材料、材料科学的含义,材料的分类,材料的四大要素及相互关系,材料结构层次,材料性能的环境效应,材料的选择)、晶体结构(其中还包含结晶学基础、高分子材料的结构)、晶体结构缺陷、非晶态结构与性质、表面结构与性质、相平衡与相图、基本动力学过程——扩散、材料中的相变、材料制备中的固态反应、烧结、腐蚀与氧化、疲劳与断裂。
三、评价目标
材料科学基础是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材料物理、无机非金属材料、新能源材科与器件及相关专业的重要学科基础课。本课程考试旨在考查考生是否了解材料科学中的共性规律,即材料的组成-形成(工艺)条件-结构-性能-材料用途之间相互关系及制约规律,考查学生是否能够运用材料科学的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二) 答题时间:180分钟;
(三) 参考书目
《材料科学基础》,张联盟、黄学辉、宋晓岚编,第二版,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第二部分 考查要点
一、材料引言
1. 材料、材料科学的含义
2. 材料的分类
3. 材料的四大要素及相互关系
4. 材料结构层次,材料性能的环境效应,材料的选择
二、晶体结构
1. 结晶学基础
2. 晶体中质点间的结合力、晶体的结合力与结合能
3. 影响离子晶体结构的因素
4. 金属晶体的结构、非金属元素单质的晶体结构
5. 无机化合物晶体结构
6. 硅酸盐晶体结构
7. 高分子材料结构
三、晶体结构缺陷
1. 晶体结构缺陷的基本概念、分类及其研究缺陷的意义
2. 点缺陷
3. 线缺陷
4. 面缺陷
5. 固溶体
6. 非化学计量化合物
四、非晶态结构与性质
1. 熔体的结构
2. 熔体的性质
3. 玻璃的形成
4. 玻璃的结构理论
5. 常见玻璃类型
五、表面结构与性质
1. 固体的表面及其结构
2. 润湿与粘附
六、相平衡和相图
1. 相平衡及其研究方法
2. 单元系统相图
3. 二元系统相图
4. 三元系统相图(三元系统组成表示法、浓度三角形的性质、三元系统相图的基本类型、专业三元系统相图)
七、扩散
1. 扩散的基本概念
2. 扩散动力学方程
3. 固体扩散机构与扩散系数
4. 多元系统中的扩散
5. 影响扩散的因素
八、材料中的相变
1. 相变概述
2. 液相-固相的转变—成核-生长相变
3. 影响相变的因素
4. 相变与材料性能
九、材料制备中的固态反应
1. 固态反应概论
2. 固态反应动力学
3. 影响固态反应的因素
十、烧结
1. 烧结概述
2. 固相烧结
3. 再结晶和晶粒长大
4. 影响烧结的因素
十一、腐蚀与氧化
1. 材料腐蚀的基本概念
2. 金属氧化及其理论
十二、疲劳与断裂
1. 疲劳的基本概念
2. 低温断裂与疲劳、高温蠕变与疲劳的意义与特点
3. 氢脆、材料的疲劳与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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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 2019〕 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等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 2020 年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麦立强、李明忠
副组长:陈华、石虎
组 员:唐新峰、刘韩星、官建国、曹学强、黄尚宇、傅正义、余家国、程晓敏、王欣宇、张超灿、陈伟( 10053)、沈强、孙涛垒、赵文俞、余海湖
二、招生指标
注:以上拟招生指标不含“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复试资格
根据学校发布的《武汉理工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详见“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 以下两类考生可进入我院复试: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且达到该专业学校复试线要求的考生;
(二)获得我院 2020 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 的考生,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该专业国家初试合格线的考生。
四、 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网络远程面试
面试环节为考生自述、抽题作答和专家提问三个部分,按照组长宣布开始、考生自述、抽题作答、专家提问、组长宣布结束等五个流程执行。面试评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现场打分,面试总分为 100 分。面试环节考生顺序以学院考务人员抽签的方式随机产生,抽签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考生自述( 10 分,用时 3 分钟左右)
考生自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考生学习、工作、生活简况,专业认知(重点结合大学毕业论文或设计情况)以及自我发展规划等。考生自述时,要求礼仪得体、表达清晰、内容切题、遵守时间。
2.抽题作答( 40 分,用时 5 分钟左右)
主要结合考生初试所选择专业方向和考试科目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知识进行抽题作答。复试小组秘书在现场视频镜头下,向考生展示可选择的抽题号码;
考生选择答题号码,每名考生抽题 1 次,考生抽题后不得更换;复试小组秘书在视频镜头前向考生展示其所选试题密封袋号码,经考生确认,然后将所抽试题密封袋交复试小组专家;专家宣读题目内容,如考生认为读题不清,秘书可将题目内容在视频镜头下向考生展示;考生在专家读题结束或题目内容展示结束后 30秒内开始作答。
3.专家提问( 50 分,用时 12 分钟左右)
专家组应围绕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前沿热点、专业外语等方面提 3-5 个问题(其中包含 1 个专业外语问题,考生须用外语对专家用外语提出的问题进行作答)。专家提问结束后考生需在 30 秒内开始作答。
(二)其他考核
其他考核主要包括考生对武汉理工大学的了解及报考专业的认识、本人大学学习阶段综合表现、今后硕士学习阶段的安排等三部分,总分为 100 分。其他考核材料要求,见《武汉理工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三)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参加复试考生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采取网络远程笔试的方式。加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 1:材料测试技术
科目 2:材料工程基础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90%+其他考核成绩*10%,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 复试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5月16日至5 月17日进行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考生参加复试必须提前准备居民身份证和网络远程面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并确保考试当天网络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 资格审核
1.材料提交时间:截止 2020 年 5 月 9 日 24 时
2. 方 式 :参 加 复 试 考 生 凭 姓 名 、 身 份 证 号 登 录 网 络 远 程 复 试 平 台http://whut.hubeiyanjiusheng.com/, 通过身份核验后按系统要求签署并提交承诺书。
3.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下载考试专用二维码(准考证)。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4. 复试费:100 元/人, 具体缴费方式见《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缴费用户指南》。学校财务处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缴费平台中考生预留的手机号。
(二) 网络远程面试
1.时间
5 月 16 日至 5 月 17 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段为准。
2.流程
登录核验:考生通过微信扫描准考证上的二维码进入考试小程序,并完成身份核验;
面试准备:考生根据考务人员指示依次进行正式考核;
面试考核:考生进入面试间,按照考官指示完成面试考核;
面试结束,退出系统。
3.条件要求
硬件要求:两台可用于视频通话的手机(具体安置要求见《考生须知》);用于固定设备的装置。
软件要求:浏览器、微信、腾讯会议(备用系统),考生须提前在手机上完成以上程序的安装与试用。
环境要求:稳定的网络环境。明亮且安静的现场环境,房间内不得有考生以外的人员, 并避免在过大且空旷的大房间。
注意事项:两路视频手机都应确保充足电量,建议复试过程中保持充电状态。
使用视频设备固定装置,保证视频画面稳定。不得使用蓝牙耳机或外接耳机。考试过程中需拒接全部来电与消息。
(三) 其他考核
1.材料提交时间:截止 2020 年 5 月 11 日 24 时
2.提交方式: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材料。
(四) 同等学力加试
1.时间: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该类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2.形式:网络远程笔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考生应及时请本人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思想政治实际表现的组织填写《武汉理工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并按要求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扫描提交。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七、 拟录取原则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复试不合格者(合格成绩为不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二)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 且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参加复试的其余考生(含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初试分数线但没有达到相应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一志愿考生) 在该专业剩余招生指标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 三)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由学校按规则统一录取。
八、其它说明事项
受疫情影响,学校复试体检工作拟于入学报到前进行, 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网站为:“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 http://xxgk.whut.edu.cn/)及“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gd.wh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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