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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泉 | “民国文学史(1912-1949)”的概念辨析与理论整合——兼谈旧体诗文怎样入史

2016-09-30 魏泉 论文衡史


李怡等编《民国文学讨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


编者按:近年以来,现代文学研究界不少学者提出“民国文学”和“民国文学史”的概念,试图重新建构中国现代文学的叙事框架。魏泉博士敏锐地发现了“民国文学史”概念的理论潜力,特别是在容纳旧体诗文方面的可能性。在这篇带有明确的学科反思意识的论文中,作者从新旧、文白、雅俗、中西这几对基本概念范畴入手,梳理了新文学、通俗文学与旧体诗文(词曲)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进而深入辨析旧体“诗”、“文”、“词”等不同文体,对“民国文学史”的编写体例做了富有启发性的探索和思考。


“民国文学史”的概念辨析与理论整合——兼谈旧体诗文怎样入史 


魏泉


“民国文学史”这一概念的提出,是承继对中国现当代文学史反思与“重写”的学术思路而来。针对以往的“现代文学史”实为“新文学史”这一现象,学术界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已经有学者提出,以时间概念来理解的“现代文学”,不应仅是“新文学”一枝独秀,也应该有通俗小说、戏曲以及旧体诗词的一席之地。


在讨论这一文学史概念的可能性时,我们需要重新反思近百年来现代文学史叙事背后的一系列带有价值坐标的思维定势,如以新旧论优劣、以雅俗论优劣、以文白论优劣、以中西论优劣等等。文学史写作,决定其对文学思潮、作家作品的选择、叙述与评判的,是其背后对整个文学史体系的理论建构。“重写文学史”,在某种意义和指向上,意味着对这一整套价值观的颠覆。


作为文学史概念,“民国文学”与沿用至今的“现代文学”相比,有其显而易见的优势。


首先,它从时间上上接“清代文学”,使得被现代文学史遮蔽和遗忘的七年(1912-1918)重回文学史研究视野。而且,下接1949年以后的“共和国文学”,也使得“当代文学史”的架构调整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其次,“民国文学”,可以使研究者从以往被刻意强调的“现代性”枷锁及“近现当代”的线性发展思维中解脱出来,更好地梳理在民国时期的社会文化转型中,各种文学形式、文学体裁的发展演变、起伏消长,以期更加完整地展现这一时期的文学样貌。其中,对于以往饱受争议的现代“旧体诗词”入史问题,“民国文学”远比“现代文学”有更大的弹性和空间予以容纳。


第三,“民国文学”给我们带来了“现代文学”所难以提供的空间维度。以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为例,国统区文学、沦陷区文学以及解放区文学,都可以立足于各自的地域空间,考察其来龙去脉,而不必如“现代文学”那样受制于解放后意识形态干预下的文学史叙事框架。


问题在于,“民国文学史”的撰写,在摆脱了以往现代文学史的新文学理论制约之后,该如何重建新的文学史理论,以此来整合这一时段中的新旧、中西、文白、雅俗的文学形式与文学作品,重构审视民国文学的价值观?只有全面考量这些因素,才有可能形成对1912-1949这个时间段中各种文学体裁、题材、创作、思潮、流派及其源流脉络的通盘看法。


如果文学史叙事背后的文学史观是破碎的、不完整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那即便是费尽苦心地把新文学、通俗文学、旧体诗文的种种史料塞进“民国文学史”的叙事中,也仍然无法呈现出整体性,因此难逃“拼盘”之讥。而整合理论,需从概念辨析入手。





我们不妨引入传统文论中的“正变”说,从新旧、文白、雅俗、中西这几对基本概念范畴入手,梳理一下新文学、通俗文学与旧体诗文(词曲)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中国传统文学,从先秦直到清代,旧体诗文一直居文学正统地位。至晚清,小说的兴起是“旧文学”之新变。梁启超提倡“新小说”,推崇“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但是他对晚清民初文化思想界影响力最深远,冲击力最大的,却要数他借着现代传媒的兴起,从传统古文蜕变而来的“报章文体”。从古文这一文体而言,“报章文体”,是对清代“桐城古文”的新变;从被“新文学”异己化的“旧文学”之文学生态看,则小说为诗文之新变。这两种传统文学的内部变化,都与“五四”以后兴起的“新文学”有着语言及文体上的逻辑联系。因此,才有王德威的《没有晚清,何来五四》。


“五四”以后,新文学家通过在三十年代编写《中国新文学大系》,试图确立自己的文学正统地位,而对旧体诗文及通俗小说以“垂死”或“低俗”为由予以摒斥,由此拉开“新旧”之争的序幕。在“新文学”眼中,旧体诗文和通俗小说都难辞其“旧”。这种“新旧”,很多时候又往往是以时间顺序上的先后出现为依据的。以新旧论优劣,就是在五四以后建立起来的一种思维定势。



《中国新文学大系》初版书影


“新文学”面对晚清以来以“鸳蝴派”为代表的“通俗文学”时,是以“纯文学”自居的,自认为是“高雅”、“严肃”,有启蒙作用的文学;但在新文化运动中,“新文学”却是以其口语化、平民化、通俗化相号召,来对抗以“同光体”和“桐城文”为代表的带有精英色彩和雅洁趣味的旧体诗文。这就涉及到了“雅——俗”这对概念。


只是,“雅——俗”的文学定义被激烈的“文——白”之争所遮盖。可是,当以“文——白”这对概念来考察民国文学时,又不难发现,“旧体诗文”和“新文学”各居一端,而居中的通俗文学则无论从小说这种文体,还是叙事语言上,却更靠近“新文学”一端。


这一事实不免让人疑惑:提倡“白话文”的“新文学”,在借助新教育体系而获得强势话语权之后,为何视“白话文学”之同道的通俗文学为异己呢?这背后,透露出的是“中——西”之间的价值对立。


五四“新文学”以激烈反传统的面目出现,借鉴西方的文学资源和理论框架,尝试建立不同于以往中国传统的“新”文学。传统与现代,与“中——西”挂上钩,在人们的意识里,成了无法调和的冲突与矛盾。因此,不但“旧体诗文”在“新文学”眼中不具有任何现代性意义,就连在翻译文学的影响下融入了西方文学影响的通俗文学,也因与传统文学有着较为深厚的联系而为以“新文学”为坐标的“现代文学”所唾弃。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文学、通俗文学与旧体诗文,在文白雅俗、新旧中西之间,本来就有着非常错综复杂的关系。“现代文学”学科,从创建之日起,就不可避免地因意识形态影响而以“新文学”的价值观为基础。以“新文学”之尺来衡量,“五四”以后的旧体诗文与通俗文学实在难以评价,更难以定位,因此造成了“现代文学史”的普遍缺失,也使得“新文学”研究缺乏有效的参照系。





“民国文学史”的写作,首先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不应该如“现代文学史”那样以“新文学”为价值坐标。那么,所谓“民国文学史”该怎样在文白雅俗、新旧中西之间构建起新的叙事框架呢?我认为,如果想要处理1912-1949之间中国文学的存在及发展状况,兼及新文学、旧体诗文与通俗文学的话,必须在考察文学生态时分别引入政治、学术、市场这三个维度。在这三个维度下,对新文学、通俗小说、旧体诗文等,各有其衡量标准和发展逻辑。要从文学本身的发展脉络出发,而不是意识形态的阐释在先。


“新文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与社会政治思潮密切呼应。新文化运动,与发生在1919年5月4日的爱国学生运动一起,被以“五四”命名。其后,二十年代的“左翼文学”,三十年代抗战时期的“大众文学”,四十年代的“解放区文学”等,无不与政治以及意识形态紧密勾连。特别是跟通俗文学与旧体诗文相对比之下,“新文学”这种文学与政治之间的互动关系就显得更为突出。


“通俗文学”的形成,则与晚清以来报刊媒体的兴起、传统士大夫向现代知识分子的转型、以及市民阶层的阅读趣味联系在一起。如果忽略其与市场消费之间的关系,而以“新文学”的启蒙诉求来指摘或是在这一时段的“通俗文学”中寻找蛛丝马迹,必然如缘木求鱼而不可得。


关于“通俗文学”与“新文学”之关系,范伯群先生比之为现代文学之“雅俗”两翼,陈思和先生则提出了“先锋和常态”的文学史观。如果从“文学与政治”和“文学与消费”的不同层面出发,各自使用不同的理论工具来考察民国时期的“新文学”与“通俗文学”,应该不失为另一个可供拓展的阐释空间。


与“新文学”和“通俗文学”相比,“旧体诗文”是更难整合的一部分。


“旧体诗文”所使用的“文”这一概念,与“新文学”译自西方的Literature一词的涵义有区别。传统诗文,“文”居集部,“文学”一词,包含着“文”与“学”的双重涵义,是“文”与“学”的相加,因此相当多的旧体诗文作者,有深厚的经、史、子修养,能够做到“根柢经史,通论诗文”,比如陈衍的诗话、诗论,钱基博的文学史著述,都是这样。如果我们从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来考察旧体诗文,则必须关注其与传统学术之间的关系,包括诗文与书画、诗文与金石收藏、诗文与掌故笔记、诗文与词曲雅集等等。在传统文人那里本是日常生活必备的琴棋书画,诗酒雅集,在现代社会的教育体制中却往往分割成不同学科进入了不同的研究领域,如书法绘画艺术、文物收藏、历史记载、戏曲研究等,都分属不同的学科领域,越来越各自为治。


对民国时期旧体诗文的研究,“文”与“学”的关系必须纳入视野。这里的“学”,更多的指向传统学术领域,不仅是经史之学,还有金石书画、掌故笔记、诗文选本等。


戴燕在《文学史的权力》一书中指出:“20世纪初,‘文学’一科由学科初建到发展成熟,其间有过因学科性质不甚清楚,学术界限不甚稳定而兼容并包的一个时期,……若以近代西方文化及教育制度的传入为界,则在先后代表了两种互相差异的学科观念:当文学作为英语Literature的译名出现时,作为它背景的,是途径日本辗转而来的那一套西方学术思想体系及其中的分科观念。”


随着学科分类体系的日渐靠拢西方,人们的文学观念也发生逐渐的倾斜。戴燕非常敏锐地注意到:在“广义”和“狭义”的文学概念区分下,“实际上隐含了动摇旧的文学观念的某种力量,并且等于在未来的中国文学史写作与研究中预埋下了两条路线,而由于历史的机缘,其中的一条路线又将借助着旧的文学观念被颠覆的势头,由隐而显,拓宽其途,成为今后几十年写作中国文学史的唯一‘正道’”。



戴燕《文学史的权力》书影


所谓“历史的机缘”,是指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欧洲浪漫主义思潮进入中国,文学与情感之间的关系由此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强调。文学史著作的编写,也追逐着时尚的理论,从传统的文学观念里脱壳而出,越来越突出情感的主线。因此,对“文学”的理解,渐渐以狭义的文学观念占了上风,强调有别于哲学、历史、政治等的“纯文学”。这个过程,是对“文学”观念的理解由中向西转变的现代化过程,也是传统的“文史之学”向现代的“文学史”转型的过程。


而当以狭义的文学观念为基础的文学史写作成为正统的时候,当初那另一条基于广义“文学”观念的文学史写作的可能路线就被牺牲掉了。而正是这基于广义“文学”观的文学史写作,才有可能容纳旧体诗文。钱基博的《现代中国文学史》就是一个很突出的例子。


因此,想要突破现代文学史的写作框架,重建“民国文学史”叙事的宏观图景,则在淡化意识形态作用的同时,应该考虑从更系统、更理论化的层面上,引入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学术史研究关于政治史、消费文化、学术场域等相关的研究,关注其与文学之间的互动与交流,才能更好地呈现民国时期新文学、通俗文学、旧体诗文的原本样貌。





在反思现代文学史写作的得失优劣的过程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居于传统文学正统地位的“旧体诗文”,在上世纪九十年代“重写文学史”思潮中,在大多数呼吁将其纳入文学史视野的文章中,被“旧体诗词”所取代?从“旧体诗文”到“旧体诗词”,一字之差,其背后的逻辑理路是什么?


民国时期的“旧”文人,是“五四”运动后随着新文化人的出现才逐渐被命名的。被“新文学”视为对立面的,主要是以“桐城派”、同光体为代表的旧体诗文和以“鸳蝴派”小说为代表的通俗文学。


对于民国时期旧体诗文的研究,曾长期乏人问津,而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伴随现代文学界的“重写文学史”和文化领域中“国学热”的兴起,又逐渐热闹起来。但我们也看到“旧体诗文”在这一轮的大多数研究中被“旧体诗词”的概念置换。这个问题,我认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种反思是以现代文学研究或者说“新文学研究”为立场和出发点,而非从旧式文人的诗文创作出发的。


对于一个从事现当代文学研究的学者来说,常常需要面对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看待新文学家的旧体诗词创作。最明显的例子是鲁迅,此外还有陈独秀、郁达夫、郭沫若、老舍等等。


大家所面对的主要难题是:在讨论鲁迅的小说散文创作之余,怎样评价他的旧体诗?而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和《汉文学史纲》这样的文言著述,一般被当做学术著作而非文学创作看待。因此,“诗”与“文”就被分别讨论了。


其次,毛泽东的诗词创作也对以“旧体诗词”易“旧体诗文”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在新文学家之外,以毛泽东诗词为代表的“老干部体”也是现代文学史上难以处理的部分。因其大多数采用旧体诗形式,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格律诗,有时候甚至流于打油诗体。这些作者基本上不会采用文言形式写文章,所以不存在“文”的问题。毛泽东一些著名的词作,以及他对于旧体诗词的讨论和意见,都对其后的研究者研究视角的形成构成潜在规约。


此外,还有六十年代聂绀弩等人的旧体诗作,以及1976年“天安门诗抄”中新旧诗作的比例等等,都将研究者的关注点引向诗歌创作,并因此造成了“诗”与“文”研究的分隔和冷热不均现象。


“诗文”在传统文学中居于正统地位,本来是相互依赖相互生发的。在民国时期的旧式文人那里,不管他们是活到抗战爆发的三十年代,如陈三立、陈衍,还是活到共和国建立前后的四五十年代,如夏敬观、李宣龚,在他们手里,不仅旧体诗,对文言的使用也是终生以之的。如果只论“诗”而不论“文”,是没办法全面认识和评价这一部分的旧文人的。


而且这种“文”的失落与失语,不仅牵制我们对于旧体诗理解,也给我们认识民国时期旧体诗文的转型造成困难。


举例来说,对民国时期古文的研究,一般集中在“五四”前后的“文白之争”,以及后期桐城派的研究等问题上,如关爱和(《五四之后新文学家对桐城派的再认识》1998、《二十世纪初文学变革中的新旧之争——以后期桐城派与五四新文学的冲突与交锋为例》2004)、曾光光(《桐城派的传承与传统教育》2005)吴微(《桐城文章的别样风景——以严复、林纾的翻译为中心》2009)等。这些论文讨论桐城派的传承,一般至民初而止。如关爱和认为,后期桐城派在20世纪二十年代画上了句号。这也是一般人对于新文化运动后古文命运的共同印象。但是这却与事实不符。


陈三立对胡先提到江西“新城陈氏”,自嘉道年间陈用光师从姚鼐、鲁非以后代有传人,成为桐城古文流衍到江西的一支劲旅,“当其盛时,海内言桐城者,必并举新城”。1932年,“新城陈氏”后人陈一在上海创办了一份以旧体诗文为主要形式的同人刊物《青鹤》,月出两期而历时五年,以“为国学谋硕果之存”相号召,得到大批旧文人的襄助,亦与当时一些教育出版机构如商务印书馆、无锡国专等保持密切的互动,而造成相当的社会影响,堪称是桐城派在现代社会转型中的代表事例,而《青鹤》主编陈灨一也应该看做桐城派在三十年代的代表人物。



《青鹤》杂志第3卷第1期内页


如上所述,厘清“旧体诗文”和“旧体诗词”的异同,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民国时期新旧文学的发展嬗变,进而思考“民国文学史”的编写体例。





怎样才能有一部包容新旧文学于一体,而又能超越以新旧、以中西、以文白、以雅俗论优劣的“民国文学史”?从操作的角度考虑,“分体”似乎是可行的。


在目前的研究格局下,“小说史”研究是最充分最成熟的部分。陈平原的《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第一卷,处理了1897-1916年清末民初的小说史,不仅涉及到民初到“五四”运动之间的七年,更重要的是给学界提供了一个文学史研究的新范式­——研究型的而非教学型的文学史。在这部小说史中,新旧、中西、文白、雅俗,统统在“小说”这一文体视野内熔于一炉。而且,政治、市场、及理论各层面,这部小说史都在特定问题意识下进行了考察与讨论。如果“民国小说史”能接着这部著作开创的路数推展下来,则“小说史”应该是“民国文学(1912-1949)史”中最有可能突破原有“现代文学”框架,除“新文学”的小说创作外,兼容通俗小说、翻译小说、甚至文言小说的部分。不过,这对研究者的学术视野、学术积累、功底和学养等,都是一个挑战。


我对“民国文学史”这一概念的思考,最初动机和主要关注的问题是:民国时期及其后的旧体诗文,该怎样进入文学史?


从“分体”的角度,胡迎建的《民国旧体诗史稿》有开先之功。虽然这部旧体诗史稿在通论、结构、以及具体评价方面都难餍人意,毕竟是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并给我们讨论民国时期的旧体诗文该怎样入史提供了可供参照分析的文本。



胡迎建《民国旧体诗史稿》书影


在这部著作出版之前,讨论到民国旧体诗文的文学史著作,就我所知,只有一部钱基博先生的《现代中国文学史》。此书在文学观念、著述体例、取舍标准与表达方式上,都与当时的文学史写作有别,更与其后文学史写作的主流方式异趣。这部曾开风气的文学史著作最早由无锡国专学生会于1932年12月集资排印,1933年9月由上海世界书局正式出版,1934年、1935年连续再版,1936年9月又出版增订本。之后,经历了半个世纪的沉寂,于1985年由岳麓书社根据1936年增订版,改直行繁体为横排简体,重新出版。但印数并不多,只有区区5000册。自从1996年刘梦溪先生主编的“中国现代学术经典”系列以《钱基博卷》在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后,人们对钱基博以及他的文学史著述的兴趣愈来愈有增无减,近十年间有近十家出版社纷纷不约而同地再版了此书。这样一本对当下中文系研究生博士生而言都堪称“艰深”的文学史著,竟能获得如此众多出版机构的青睐,绝非偶然。


在此,我想通过对钱著与胡著二书的比较,对“民国文学史”中的旧体诗文怎样入史这个问题,有个宏观的考量。


一、二书对“文学史”的理解不同。在钱基博草创此书之际,对“文学”和“文学史”的理解还是狭义与广义并存。作为一部志在描述二十世纪最初三十年文学发展动态的文学史著述,钱著选择了以诗文作为文学史的主干,兼顾词曲,而不取小说。这种对“文学”的理解,主要依据中国传统的“文史之学”。钱基博并非不以小说为广义之文学,但以之为边缘之文学,这与大部分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异趣。而胡迎建的《民国旧体诗史稿》虽将旧体诗从“旧体诗文”、“旧体诗词”中分离出来,单论“旧体诗”,但在文学史观、理论框架和评价体系上,都是依附在“新文学”传统之下的。因此,虽对民国旧体诗人诗作的收集下了大功夫,却没有对这一时期的旧体诗文形成一个内在于诗学逻辑的通盘看法,因此对诗人诗作的评价很多地方都给人破碎和隔膜之感。相比之下,陈衍《石遗室诗话》和钱基博的《现代中国文学史》,却称得上是“根柢经史,通论诗文”。


这里面有耐人寻味的问题:“民国文学史”如果想要整合“旧体诗文”,该从怎样的文学史观着手?是以西方的“文学”观念来衡量,还是回到传统的“文史之学”内部去考察诗文的正变?这关系到评价标准的问题,比如怎样看待遗民诗?怎样看待“老干部体”?如何评价“同光体”诗人?如何评价新文化人的旧体诗作?这不是说在书中该给某人某诗怎样的解读、阐释和定位,而是应该内在于对文学史实的梳理和把握。


二、二书的编写体例有很大不同。钱基博的文学史概念,是经由现代教育体制从西学中得来,而他的文学史观,却是植根于以中国的经史传统做底子的“集部之学”。他提出作史“三要”:“事”、“文”、“义”。钱基博譬喻说,“事”可谓史的躯壳,必敷之以“文”而后史有神彩,树之以“义”而后史有灵魂。这与西方学术体系中的历史观念相比,可谓是重“文”、“义”而轻“事”。“文”与“义”的取法对象也是来自传统——“莫如义折衷于《周易》,文裁则于班马。”文学史要以见历代文学之动而通其变,观其会通为“义”;以司马迁《史记》和班固《汉书》的纪传体写法参以变化而成其“文”。基于这种看法,钱基博的《现代中国文学史》采取了以人系事、知人论世的纪传体例,按照《汉书·儒林传》分经叙次之意,分为古文学和新文学两派,每派之中,又昭其流别,古文学分文、诗、词、曲,新文学分新民体、逻辑文、白话文。而古文学之文,还分魏晋文、骈文、散文;诗还分魏晋、中晚唐和宋诗。每一门类各著一大师以明显学,而其弟子朋从之有闻者,附著于篇。这种写法,不仅从写文学史以来所未曾有,而且其后的文学史也没有如此写法,算得上是钱基博的创格。这种写法,对古文学可谓富于“了解之同情”,而对新文学,则仅从传统的文章学的角度有所论列。考虑到钱基博草创此书是在1920年代后期,当时新文运动刚刚兴起没有几年时间,而钱基博一向在“集部之学”用力甚深,则这种写法虽不能令人满意,却也应该看到钱基博融汇新旧古今文学创作的开放心态和努力。



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上海古籍版书影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新文学”中的白话诗虽未如“古文学”那样与“文”“词”、“曲”并立,却在胡适一章中得到比较全面充分的论述。正如“古文学”部分,列名于“魏晋文”的王闿运和章炳麟都在篇中以大篇幅引用和评价了其诗作,列名于“宋诗”的陈三立也于篇中从容论及其古文一样,在胡适一章中,不仅详述胡适发起新文化运动,做白话文、尝试白话新诗的经过,也在论及不同问题时,加入黄远庸、胡先骕、裘毓麟等反对胡适主张者的简介以及主要观点。


胡著民国旧体诗史稿则在体例上依违于编年、纪传、和纪事本末之间。第一章“概述”从时间上分段论述旧体诗的发展,第三章详述五四前后新旧体诗论争经过,其他各章则各以流派、党派、专业领域、以至地域等来划分诗人群体,罗列诗作,略作解析。


当年钱基博著作一出,很多人指责其文学史的写法太过离奇,名实不符。就连极为欣赏钱氏之“史识”的胡先骕,也说此书“做文学史读,殊觉于体例未合”。可是,如果我们同意“文学史”可以有各种写法的话,那么站在“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角度上看,钱著可谓不可多得之作。


而胡著在资料搜求上虽有筚路蓝缕之功,但作为文学史著述,则缺乏应有的理论高度和研究深度。与七十多年前已出版的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相比,不仅不能“通论诗文”,且无论从诗人诗作的取舍品评,还是对学术论争的分析,史料、史笔、史识均不能望其项背。这也反映出现代旧体诗文研究者在传统诗文素养上的浸润不足,如何弥补和转化这种劣势,是每一个当代研究者都要面对的问题。可行的思路之一,是在借鉴文史之学传统,以寻求现代文学史研究范式的突破和转换。


而以纪传体作文学史,其实也有它的优势。除了对所传之人的生平经历、诗文著作、以及观点主张等从容铺叙,能见全人外,还有钱基博在序言中所谓“激射隐显之法”:“事隐于此而义著于彼,激射映发,以见微旨”。


比如,记戊戌变法始末,既在康有为、梁启超篇中有详细记述,又将其不餍人意处见之于章炳麟一章。


又如,桐城派中曾国藩之后影响最大的吴汝伦逝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本不在这部文学史论列年代中,但是吴汝伦对民初桐城派传人的渊源影响极深,所以在贺涛和马其昶二章中,分别收录了贺涛所写《吴先生行状》和马其昶所撰《吴先生墓志铭》,不仅将吴汝伦生平和主要事迹收入了文学史,还将贺涛与马其昶各自文章的风格直接呈现出来,允称巧妙。


到目前为止,民国时期的旧体诗,仍然是文学史写作中最难处理的部分。钱著的特殊意义,正在于其不尽合西方文学史观而能充分照顾到中国文学的独特性,或者说,是在现代教育体制中最大限度地认同和继承传统“文史之学”神髓。


三、二书所用的语言也有异。钱著出之以传统的文言,胡著使用的是白话语体。应该说,单纯讨论文言和白话何者更优,是没有意义的,文言语体各有风调。在这里我想思考的问题是:在文学史写作中,“文笔”或者说“史笔”究竟该占一个什么位置?


钱基博不仅自负“集部之学,海内罕对”,其为文也有名于时,其《致吴稚晖书》被陈衍称为“不亚于乐毅与燕惠王书”,赞其文章能得韩愈之神髓。在其《现代中国文学史》中,很多段落文字是采用了他人文字而未出注释的,他不仅在书中抄了很多作者的诗文辞赋、报章评论,也大段抄了林纾的文谈、陈衍的诗话、况周颐的词话和吴梅的曲话,这与当时的写作在引用规范上没有今天这般明晰有关。不过在他文中,这些他人之语与他自己的文字能够珠联璧合,交相辉映,并无突兀之感,而且整篇文章皆能一气贯注,首尾呼应。正因钱基博以文章家的眼光手法经营其文学史写作,而使得其中有些篇章文字精美、声调铿然,至今读来仍有浑灏流转,荡气回肠之感,并不因其为文言之作而晦涩失色。相比之下,我们似乎有理由相信,在文学史写作中,史料和史实之外,史笔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

 

上述几点,只是在“民国文学史”的设想和旧体诗文入史方面非常初步的一些感想和设想。究竟民国时期的旧体诗文该怎样纳入文学史写作,还有赖于学者们更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思考。本文不揣浅陋,将这些不成熟的想法合盘托出,是为引起大家讨论的兴趣,并盼海内方家,不吝赐正。



参见丁帆《给新文学史重新断代的理由——关于“民国文学”构想及其他的几点补充意见》,《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1年第三期,25-33页。

这就是为什么在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中,康有为、梁启超的“报章文体”以及严复、章士钊的“逻辑文体”,都被放在“新文学”的部分讨论。

戴燕《文学史的权力》,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戴燕《文学史的权力》,9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胡先骕《甘簃文集叙言》,《甘簃文集剩稿》5页,《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七十三辑《甘簃诗文集》。

胡迎建《民国旧体诗史稿》,江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11月。

据粗略地检索统计,近十年间重印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一书的就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基础文库”版(2004年10月)、上海书店出版社版(2007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2007年9月)、东方出版社版(2008年1月)、江苏文艺出版社版(2008年1月)岳麓书社版(2010年8月)、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版(2011年5月)、商务印书馆版(2011年9月)、上海古籍出版社版(2011年11月)等。

钱基博称广义的文学观是指“述作之总称,用以会通众心,互纳群想,而表诸文章,兼发智情:其中有偏于发智者,如论辩、序跋、传记等是也。有偏于抒情者,如诗歌、戏曲、小说等是也”。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绪论,岳麓书社,1986,3页。

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绪论,7页,长沙,岳麓书社,1986。

胡先骕:《评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胡先骕文存》上卷,328页,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1995。

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序,《现代中国文学史》3页,岳麓书社,1986。

陈衍《石遗室诗话续编》卷一,《陈衍诗论合集》上册,489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原载《湖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7期。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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