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生态观是旅游规划的重要方法论
人与自然应和谐共处,而不能凌驾在自然之上。过去,这种生态哲学和生态伦理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已落实到了制度、风俗和行动的层面;然而现在我们却漠视了。今后,我们必须将天人合一生态观,视为旅游规划与开发的重要方法论。
“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中国古代先哲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认知,也是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易经》提出“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及“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
这两句话,历代的解释不尽相同。清理学家李光地对前一句的解释是:对自然界的生产生活资料,不管是直接拿来所用,还是再加工制造,都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对于后一句,南怀瑾先生的解释相当精准:适当干预大自然变化,而不能有过失;小心委曲地成全万物,而不能有遗漏。
《易经》的这两句话,可以看作是中华传统文化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总纲。几千年来,不少哲人从各个角度阐发自己的见解。
管仲提出:山林虽广,草木虽茂,封禁开发必须遵从时令;国虽富足,金玉虽多,兴建宫室必须规定限度;水面虽阔,鱼鳖虽众,捕捞必须从严管理。
老子认为:帮助自然万物生长而不占有、不居功、不主宰,才是高尚的德行。
孟子指出:“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不违农时(意指不以劳役、兵役之类扰农),粮食就吃不完;不用细网捕捞,鱼鳖就享不尽;不在树木生长时砍伐,木材就用不竭。
荀子一方面强调人“最为天下贵”,承认人对自然的开发、利用权,一方面又强调,必须把对自然的利用和养护统一起来,节制人对自然的索取,做到“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不失其时”。
《吕氏春秋》则警告世人:“竭泽而渔,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而明年无兽”。
老子的弟子文子则假托老子说:上古时期,由于“德生不杀”,人与万物和谐相处,鸟巢可随意探触,走兽可以被人拴上绳子牵着走。上古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否如此融洽,已不可考,但文子描述的这个场景,我们不妨可以看作古人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美好愿景。
到了宋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理学创始人之一张载,集前人之大成,正式提出“天人合一”思想:“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从而诠释了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这一思想是中华民族五千来传统文化理念的思想精髓,体现了中国哲学重合轻分的思维方式与价值取向,表达了“万物同源,和谐共处”的观念,揭示了中国哲学、中国文化包容宇宙、和谐共生的基本精神,告诫我们人与自然应和谐共处,人不能凌驾在自然之上。更重要的是,这种生态哲学和生态伦理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落实到了制度、风俗和行动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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