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居家养老也可以申请政府资助!
政府资助:
根据《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符合资助条件的老年人可申请政府资助。
资助多少?
资助金额根据老年人具体情况确定,分为200元/月、400元/月、600元/月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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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400元/月)
属于重度失能的,每月增加护理资助200元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即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3类人员中失能的;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等4类人员中独居或者仅与持证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
4.曾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中失能的;
5.100周岁及以上的;
6.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
经评估属于重度失能的,每月增加护理资助200元。
第二类(200元/月)
政府最高资助200元/月。
本人月养老金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自愿负担一半费用的下列失能老年人:
1.80周岁及以上的;
2.纯老家庭(含孤寡、独居)人员。
失能老人:指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的老人;
孤寡老人:指无配偶、无子女的老人;
纯老家庭:指家庭成员均为老年人的家庭;独居老人是指无配偶、无子女或配偶、子女一年及以上不在本市居住的老人。
(来源: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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