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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蒙恩的罪人”,请问这种说法符合圣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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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随着我国信耶稣人数的增加,教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派别。不但这样,信徒们对圣经真理非常无知。如果问他们:“你是罪人还是义人?”答案五花八门。有的说自己是罪人;有的说自己是义人;还有的也不说自己是罪人, 也不说自己是义人,说自己是蒙恩的罪人。
如果问其原因,对方就很自然地说:我信耶稣蒙恩了,但我还经常犯罪,所以我是蒙恩的罪人。这样解释是否有道理呢?蒙恩的罪人,这个说法是否符合圣经呢?我们就着这个问题来分析一下。
神藉着圣经向我们显明的信仰世界非常分明,神不喜悦混沌的世界。当地处于空虚混沌的时候,神说“要有光”,并且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
《马太福音》5章37节里,耶稣也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所以,我必须分明地说出一个准确的结果,这样才是出于神的,否则都是出于恶者。
我们查考《圣经》就能发现,按照身份来说,《圣经》里只有两种人:罪人和义人。并且,圣经分明地告诉我们:义人才能去天国。 “那时,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太13:43)
“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5:46)
“这是耶和华的门,义人要进去。”(诗118:20 ) 我们生来就是罪人,所以必须重生成为义人才能进天国。若仍旧是罪人,说明这人还没有重生,以后会下地狱。有的人因为实在不懂圣经,也不面对审判,所以固执地说:“直到死那一天,我也是罪人。”站在圣经的角度看,说这样话的人非常荒唐。
若是罪人,就应该发现自己还没有得救,当审判的时候就会下地狱。罪人应该谦卑地来到神面前,说:“神啊,我是罪人,我会下地狱,这可怎么办?求您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吧!”之后,要蒙恩典听福音,重生为义人才行。在神面前,只有两种人:或者是没有重生的罪人,注定下地狱;或者是重生的义人,以后去天国。
但现在,当问及一个人的身份时,有的人竟然洋洋自得地说:“我也不是罪人,也不是义人,我是蒙恩的罪人。”搜索一下圣经,就会发现圣经里根本没有“蒙恩的罪人”这一词,也就是我们在神面前根本不存在这个身份。那么,人们为什么在圣经之外造出这个词了呢?是因为人们对因信称义的真理不够清楚。
通过圣经能知道,义人的身份是靠着信,不是靠行为得来的。我们一出生就是罪人,为了我们能够得救成为义人,神赐给了两个约。“旧约”是行为之约,也是律法之约。神与人的约定是:只要人守住全部律法,神就称他为义人。但能把律法都守住的人一个也没有。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人们守不住“旧约”,神就另立了“新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因信称义的约。《罗马书》3章22节说:“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这义是靠什么得来的呢?是靠着信。当我们听见耶稣基督洗净了我们一切的罪时,若蒙恩典醒悟过来,相信这一福音,那么,神就会因我们的信称我们为义人。
这是与行为毫无相关的。也就是说,我们要么靠行为守住全部的律法而成为义人,要么靠相信耶稣的救赎而成为义人。两条路中,我们只能选择一条;两个约中,我们只能选择一个,不能既靠行为又靠信心。
“蒙恩的罪人”,这是将两个约混淆到一起产生的说法,说明他既看耶稣的拯救,又看自己的行为。因耶稣的救赎,所以说自己蒙恩了;又因自己的行为违背了律法,所以说自己是罪人,就这样变异出了一个怪胎一一“蒙恩的罪人”。
将两个约掺杂在一起,这是错误的逻辑。正确的逻辑是:我们本来是罪人,都不能靠守住律法而得救,都要死亡。但爱我们的神拯救了我们,藉着耶稣洗净了我们一切的罪,我们因信他的拯救成为了义人。不是蒙恩的罪人,而是罪人蒙恩成为了义人。
也许会有人说:“《提摩太前书》里,保罗说:‘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确实有这样的话,但蒙怜悯以后是什么人了呢?若还是罪人,那到底蒙到的是什么恩典呢?正确的逻辑是:保罗本来是罪人,但有一天身为罪人的他蒙恩了,蒙恩后成为义人了!
《加拉太书》2章17节说:“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本来是罪人,但信了耶稣还是罪人,那么信与不信有什么区别呢?这与因信称义是完全相违背的!
总之,圣经当中只有“罪人”和“义人”两个身份,不存在“蒙恩的罪人”这个身份,这是魔鬼为了迷惑人而造出来的一个词。你若是义人,就能去天国;你若是罪人,只能下地狱。罪人需要重生得救成为义人才能去天国。在神面前没有“蒙恩的罪人”这个说法,只有罪人蒙恩成为义人!那么,你现在成为义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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