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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大有卦》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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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大有卦》第十四
《大有》:元亨。
【白话】很顺利。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白话】与他方交往没有害处,没有怪罪,艰难维持则无所怪罪。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白话】用大车乘载,有所前进,无所怪罪。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白话】公为天子主持祭祀,平庸的人不能胜任。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
【白话】与大多数人不一样,无所怪罪。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辩晢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白话】以诚信交往,好像很有威力,吉利。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白话】从天上来保佑,吉利,没有不利的事。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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