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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通辽刘素琴​案:“副卷门”里的“涉黑案”

法酷 2023-03-27

章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在“刘素琴涉黑案“二审开庭前,通辽中院法官误将”副卷“内容转给律师后,引发舆论热议


通辽刘素琴案:“副卷门”里的“涉黑案”
 记者/周群峰

在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年近花甲,身材矮小的刘素琴成了“黑老大”。
 
刘素琴,现年59岁,是呼和浩特市东瓦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瓦窑公司”)原法定代表人,2019年6月被刑拘,近日,在“刘素琴涉黑案”二审开庭前,通辽中院法官误将“副卷”内容转给律师后,引发舆论热议。
 
《中国新闻周刊》获得的信息源证实,该事件中所谓的“副卷”,实为内蒙古高院、通辽中院、通辽市奈曼旗法院等单位针对该案的内部会议记录。这些会议记录中,内蒙古高院、通辽中院等相关负责人曾表述了“涉黑的四个特征不明显”“该案先天不足”等内容。
 
事后,通辽中院法官曾多次联系律师表示,该会议记录应归于该案副卷,律师无权获取。《中国新闻周刊》获悉,11月初通辽中院和通辽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不远千里专程赶往山东淄博、济南,海南海口、广东中山等地与律师面谈,要求他们返还含有上述会议记录的卷宗。该案一名律师认为,会议记录反映了内蒙古、通辽、奈曼旗三级法院法官,明知案件不够涉黑,却最终判决涉黑的内幕。
 
9月7日下午,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素琴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刘素琴获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后,她提起上诉。目前,通辽中院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资料图片)刘素琴

六旬老太被指“涉黑”


刘素琴生于1961年5月,身高只有一米四,是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镇东瓦窑村人。
 
她的妹妹刘素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刘素琴在小学三年级时便辍学,16岁时到呼和浩特市拖拉机修理厂工作,后来停薪留职在呼和浩特做肉食批发、加工等生意。1997年9月17日,她成立东瓦窑公司,注册资本1500余万元,东瓦窑公司建成了东苑小区,并承建了呼和浩特最大蔬菜集散地---东瓦窑蔬菜批发市场。大约在2005年后,刘素琴长期居住在北京。
 
刘素琴之子刘长征生于1982年,曾参军,复员后进入公安系统工作。2016年6月辞职。同年10月刘素琴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长征。
 
多位村民称,东瓦窑村曾长期并存两个矛盾方,一是以刘素琴和部分村民为代表的一方,还有以“王氏叔侄”(王某全、王某东)为代表的一方,扫黑除恶行动开展后,这两方互相举报对方涉黑。
 
相关举报材料显示,2004年东瓦窑公司承建的东瓦窑蔬菜批发市场建成交付村委会后,长期被“王氏叔侄”控制。王某全在1975年1月,伙同他人将村民郭富亮殴打致死,被呼和浩特东风区法院判处死缓。(75东法刑字第2号),其服刑14年后被释放。出狱后他不但成为村干部、入党,还当选赛罕区人大代表。村民刘来宝称,他父亲曾想以每年500万价格承包该市场未果。王某全当年却将该市场以每年30万元的低价,承包给王某东15年。
 
相关司法文书显示,2005年6月10日刘素琴指使塔拉(又名“付永恒”)、刘连奎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举报王某东等人及东瓦窑村委会非法集资。同年7月27日,公安厅立案侦查。此后,时任该市场总经理王某东等人被刑拘。最终,王某东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18年扫黑除恶开展后,刘素琴曾向中纪委举报,王某全被免去村支部书记,但依旧保留党员身份,并担任村委理财小组组长,王某东至今承包着上述批发市场。
 
东瓦窑村村民对刘素琴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称其早年投资修建的村庄周边的三条主要干道,也就是现在的南一环路、前进巷、呼伦南路。这三条路已成为市中心道路,至今坚固耐用,她还曾做过一些慈善事业。但也有村民对其印象不佳。有村民称刘素琴做事霸道,在占田地搞开发时,没有与村民商量,直接带人破坏菜地和大棚,损坏即将收获的蔬菜、葡萄等农作物。东瓦窑村民董生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和刘素琴同岁,早年曾一起在生产队干农活。他认为,刘素琴为人不太好,应该是涉及一些刑事问题,“但说她涉黑有点冤枉,她不够涉黑。”
 
董生和称,1999年根据协议,东瓦窑公司占用村里300亩土地,作为补偿,建成楼房后,公司应该无偿分配给村民总计8.9万平米的楼房。但是,2003年,该公司返还村里2万平米楼房后,该协议就没有再继续履行。
 
刘素兰的说法是东瓦窑公司是边开发边兑现上述协议。公司跟村委会的土地纠纷迟迟未决,和村委会的诉讼官司不断,导致公司后续开发搁浅。东苑小区建成后,公司至今没有开发新的楼盘。
 
董生和等村民称,他们至今分不清,自己利益受损的背后是哪一方的责任,包括他在内的很多村民,就同时把村委会和刘素琴都举报了。
 
刘素兰说,2019年6月18日,刘素琴之子刘长征等人在公司办公室被赛罕区警方刑拘,包括账簿、保险柜等所有东西被没收。次日刘素琴在京被刑拘,赛罕区警方将其北京居所搜了一遍。
 
官方相关通报称,2019年6月20日晚,刘素琴及其团伙骨干成员全部落网。同年7月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扫黑办和赛罕区纪委监察委发布公告称,最高悬赏3万元征集关于刘素琴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
 
接近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的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警方在侦办过程中,迟迟未征集到足够有力的线索。此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将刘素琴案提级,指定通辽市公安局侦办。同年12月18日,通辽市公安局将刘素琴等1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即“6.18”专案移送通辽市奈曼旗检察院审查起诉。
 
涉案人员中,有8人为刘素琴家人,分别为其子刘长征、哥哥刘会员,两个堂弟刘勇、刘忠,妹夫李树勤、表弟卢俊义、干儿子王晓东、干女儿付伶俐。相关司法文书显示,刘素琴被认定该黑社会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刘会员、刘长征是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付伶俐、王晓东等七人系该组织的一般参加者。
 
11月上旬,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区,仍可看到张贴的关于刘素琴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摄影/本刊记者 周群峰

“实物证据几乎为零”


6月11日,通辽市奈曼旗检察院对刘素琴案提起公诉。该案由奈曼旗检察院检察长担任专案组长,共审查案件卷宗282册,认定犯罪事实32起,形成2100页11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64页的起诉书。
 
8月13日至19日,该案一审在奈曼旗法院开庭审理。多位出现在庭审现场的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刘素琴在庭审时,有些情绪失控。
 
起诉书指控的寻衅滋事罪一共9起,有6起发生在1999年。第一起是1999年殴打吴佐尧等人案。大意是,1999年,吴佐尧等人承包东苑小区部分建筑工程。他跟刘素琴要工程款的时候,被刘素琴指使一些人员打了。
 
对于该起指控,公诉人宣读了包括韩全胜、高飞、乔泳钢等人的证人证言,但刘素琴予以否认。
 
担任刘素琴辩护律师的金晓光,在法庭上对公诉人的证据提出严重异议,他认为完全不能成立,并当庭列举了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相互矛盾及不合理的地方,认为没有报警记录,没有吴佐尧等所谓被害人病历记录,仅凭言词证据不能认定。且被害人与证人之间,陈述矛盾多,出入大,不符合常识,又没有书证、物证等证实。“如果该案真的发生,为什么不将纠集者韩全胜、拿菜刀的高飞、持斧头的乔泳钢抓起来审判?“
 
起诉书指控的另一起寻衅滋事罪也比较受关注。1999年5月22日,刘素琴派施工人员连夜修建围墙挡住了东瓦窑批发市场北门,该市场员工云宏利等人带领职工赶到现场将围墙推倒。随后刘素琴的哥哥刘会员,堂弟刘勇等人赶到现场拿砖头扔向东瓦窑批发市场的职工,云宏利上前阻止,刘勇用砖头击打云宏利头部,并与刘会员、李敏对云宏利进行撕扯。2019年12月,经鉴定,云宏利头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云宏利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和证人证言等证据。
 
该案中的一位辩护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案发生整整20年后,再做伤情鉴定,难有说服力。刘勇的女儿刘钊含也称,这个鉴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她还透露,在审讯刘勇期间,办案人员采取疲劳审讯,连续40多个小时进行询问。
 
一审判决书还称以刘素琴为首的黑社会组织试图控制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其中提到的一个案例是,2006年刘素琴等人滋扰东瓦窑村村主任换届选举,为候选人闫志军拉选票,在选举现场摆放百万元现金公开贿选。
 
闫志军证言称,他在选竞选前,刘素琴让她哥哥刘会员找过他,表示支持他。竞选当天,刘素琴派了四五个人拿着100万现金到了竞选现场。不过多位村民受访时表示,那次选举时,闫志军并没有能竞选上,“如果说刘素琴想控制基层政权,那么连她支持的人都没有竞选上?“
 
该案一位辩护律师称,该案被指控的所谓违法犯罪行为,大多数距今已经15年以上。因为时间久远,现在实物证据几乎为零,几乎全凭所谓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难有说服力。
 
刘素琴的辩护律师金晓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认为刘素琴不构成涉黑犯罪,至于指控的非法经营罪、逃税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些都是经济犯罪,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暴力特征,也不符合组织特征。一审法院判决去掉了检察机关指控的非法经营罪和职务侵占罪。“对于涉黑犯罪,我们一审进行了有力的辩护,遗憾的是没被法院采纳。“
 
2020年9月7日下午,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刘素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至14年不等的刑罚,刘素琴之子刘长征获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素琴公司开发的楼盘东苑小区。摄影/本刊记者/ 周群峰

兵分多路跨省追光盘


刘素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审的11名被告人中,王晓东、卢俊义,塔拉(付永恒)三人表示认罪,刘忠、刘巴达尔胡未提起上诉。二审后,有6人明确表示上诉。
 
从9月27日起,来自山东淄博、山东济南、海南海口等地的几位律师纷纷介入此案,他们担任该案二审的辩护律师。介入该案后,一名律师去通辽中院阅卷。该案合议庭成员、通辽中院承办法官告诉他,一审法院没有给通辽中院纸质案卷,只给了光盘。该法官先后三次,将共计大约400张光盘给了这名律师。事后,几名律师发现该光盘中包含内蒙古高院、通辽中院、奈曼旗法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对该案的部分会议记录内容。
 
根据这些“会议记录“的记载:6月28日,在通辽中院7楼会议室,通辽市公安局、通辽市中院等对案件进行”共同研究、探讨“。7月23日,内蒙古高院九楼会议室,在三级法院(自治区高院、通辽中院、奈曼旗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一次会议上,再次围绕该案是否满足涉黑案特征进行了探讨。8月12日是该案一审开庭的前一天,这天在奈曼旗宾馆召开的一次会议上,通辽市政法委、通辽市公检法、奈曼旗公检法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就第二天的庭审细节进行了部署。
 
据刘素兰透露,在案件侦办期间,通辽警方去刘长征家搜查的时候,有警察对刘长征妻子说,“你婆婆(刘素琴)财产有几个亿,你知道吗?“
 
一审判决书显示,截至本案庭审结束前,依法扣押现金165500元,扣划银行资产500余万元,扣押车辆15台,查封房产235套,查封综合楼1栋,查封土地1宗。
 
近日,《中国新闻周刊》看到,东瓦窑公司已经被通辽市公安局在公司门口贴上了查封公告,落款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11月1日,多名该案二审律师收到通辽中院法官宋凯文发来了一条750字左右的长文短信。他在该短信中承认:“在审理刘素琴等涉黑案中,因为我们的工作失误等原因将内部记录装入正卷并复制给律师……该记录为个人记录,属于不应公开的工作秘密范围。”
 
短信还要求律师在11月2日12时前,交回涉及上述工作记录的光盘。“请您在收到此通知后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履行义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不联系我们,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11月2日,相关光盘未交还通辽中院。同日,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局一位工作人员,通知该案其中一名律师去一趟该局,说通辽正在调查一个事情,让他全力配合一下。当天下午3点,在济南司法局会议室,这名律师见到两个人,他们分别来自通辽中院和通辽市司法局。见面后,他们明确表示要律师交出光盘。这位律师回应称,归还案卷没有法律依据。
 
此后,这两位通辽的工作人员,还去了山东省淄博市,与淄博的一位律师取得联系。与此同时,还有另两位来自通辽中院和通辽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去了海口,但当时该律师正在广东省中山市。他们便又去了中山与该律师会面,表达了同样的诉求。
 
多名律师称,这些会议记录是法院主动刻录后给律师的,律师事先并不知道光盘中还有这部分内容。律师通过正常方式取得的这些卷宗,并无违法之处。这些会议记录不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不属于涉密内容。
 
目前,该案二审庭审时间尚未确定。刘素琴案一名辩护律师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曾强调,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截至本文发稿时,律师尚未将相关报光盘交还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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