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745】「佛洛伊德」命案辯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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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明尼蘇達州白人警察,跪斃非洲裔「佛洛伊德」一名,引起全國暴動。此事對於高中生,是最佳通識科之辯論題。
如果我是教師,我會問:「若你是這位白警的辯護律師,你會怎樣上庭辯護?」
首先,是此案未開庭,先全國左膠情緒化公審。將「佛洛伊德」提升至神級,並倡建立銅像,對於被告,如巨大正字偏見,已經不可召喚陪審團。
尤其在華文世界,許多網民以為心理學大師佛洛伊德慘遭謀殺,文明頓失支柱。若陪審團有任何美國華裔列席,不論是唐人街大馬還是三流大學的窮酸「學者」,則偏見更為嚴重。
首先要證明白警並非所謂種族主義者,這一點不難:「佛洛伊德」有五次刑事案底,包括販毒、持械入屋以槍指孕婦腹部,案發時正在行使偽鈔,不但是積犯,有足夠證據判斷為危險人物,故根據當地警署守則,用膝蓋制服。
涉案白警有黃皮膚亞裔同僚,在場工作合拍無間,證明白警並非種族主義者。在這方面,若可在手提電話紀錄出示任何黑人朋友,平時一齊喝酒的,更可脫「因為他是黑人、所以蓄意把他殺掉」的種族主義正字指控。
那冗長的八分半鐘導致死者無法呼吸,辯護律師可以環境證供:現場太多好事者圍觀,喧嘩吵鬧,爭用手機拍攝,白警受到心理壓力,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般一時忘記了時間,所謂Lost in a trance。並可引用典故「南柯一夢」之例(不要忘記美國是文化多元的社會),向法官解說,若法官不接受,則是法官對博大精深的文化,心懷歧視。
死者不斷呼喊「我不能呼吸」,則可辯稱聲音微弱,當時聽不見。現場實在太吵。如此則最多只三級謀殺即誤殺罪,最多判五年。
然後律師要求減刑:引用二○一四年八月,美國密蘇里州另一黑人持械行劫商店被擊斃而引起該鎮暴動、州政府出動國民衛軍鎮壓,其時總統奧巴馬呼籲雙方反省,並無爆發全國大暴動。
為何川普做總統就有了?川普曾經發言哀悼死者。因為左匪對川普的偏見、對白人的歧視、對整個西方文明的刻骨仇恨。因此,這位白警,百分百是正字犧牲品,而且在押期間已經信奉JD教,有深切懺悔,應予減刑。減多少?減至剛長達警署扣押候審的那一段日子,一天也不多。換言之,馬上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