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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反诈|亲属冒领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顺德社保 2024-04-01


参保人死亡后,亲属心存侥幸,采取瞒报不报的方式,继续收取死亡人员的养老金。殊不知,这样做已经涉嫌犯罪!


案例A

A市退休职工温某2014年2月14日死亡,其儿子姚某为多领温某的养老金,隐瞒温某死亡的事实,既未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也未将死亡情况报告社保局,且每年提交虚假生存证明予以验证,导致2014年3月至2017年8月多发温某养老待遇9万多元。


处置

A市社保局调查清楚相关情况后,立即开展调查和追偿工作。2018年8月9日,姚某将违规多领的9万元全部退回社保基金账户。2019年12月,公安机关对姚某涉嫌犯罪立案侦查,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


相关规定

参保人死亡后,其亲属未及时报告导致多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持有参保人社会保障账户或者获取多发待遇的人员采取追回措施。如无法联系应退回待遇责任人、无法查实持有参保人社会保障账户或者无法查实获取多发待遇人员的,可以通过该参保人的继承人对参保人名下财产采取措施追回。对于主观意图明显和死亡冒领欺诈骗保行为,社保经办机构会配合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温馨提示

尊敬的参保人,如需详细了解社保业务办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请您拨打佛山市“12345”热线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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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岑炽晖、罗倩娴

编辑:顺德社保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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