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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男子吃“霸王餐”逃单摔伤反向店主索赔!法院直接这么判

十堰长安 2022-11-27


一群人K歌后吃夜宵餐后竟集体“飞单”离开眼看老板夫妻先后追来其中一男子逃脱时摔伤将餐厅老板告上法庭索赔4万元



吃“霸王餐”逃跑

还向商家索赔医药费

还有这样的事儿?

吃“霸王餐”逃跑摔伤

向商家索赔4万


2018年4月3日凌晨,张军等6人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某KTV唱歌后,到汉江路某餐厅吃夜宵。凌晨两点半左右,一行人就餐完毕,趁店员不备,6人并未结账就先后快速离开餐厅。老板娘王芳发现后立即出门追讨餐费,张军等人不仅不停下脚步,反而迅速分散离开。


因张军离王芳距离最近,王芳一路紧追其后,拨打了报警电话并通知了丈夫高强。


高强赶到后,张军怕被抓,跑至松鹤路路口时摔倒受伤,高强也在追赶时摔倒。后警察赶到,让张军去医院治疗,并将王芳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张军住院11天,医疗费6848元。经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出院后,张军将王芳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自己的医药费。


法院: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无据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军等人在二被告店中就餐,就餐完毕后应主动支付餐费。但6人就餐后却不结账自行离开,主观上存在过错。


王芳发现张军等人未结账离开后,为维护自身权益,出门追赶,要求张军等人结账,但张军等人仍拒绝买单并分散走开,主观上更为恶劣。


王芳见张军等拒绝结账,先打110报警,后打高强电话,寻求多方救助,处置恰当,无任何过错。张军见高强追到,便欲逃跑,在逃跑过程中自己摔倒受伤,二被告与张军无任何身体接触,没有侵权行为,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张军要求两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等共计40760.32元,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张军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张军负担。张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网友评论:

@超级赛亚猴儿:之前有个事情说偷了人家电瓶车逃跑摔伤,电瓶车主要承担责任...


@和茶:这种人良心不会痛?还有此等操作?


@发现美的眼睛 : 恶人先告状,还好法院都驳回了!!

@神了个筋:脸在跑路的时候摔地上了。

@东海小公举:另外5个人呢?你应该告他们啊,只知道占便宜,摔伤的风险也该你们均摊啊!话说,先把单买了。


如此明目张胆吃霸王餐
恐怕也是日常霸道惯了对他人权益、对法律更是缺乏基本的敬畏


脸皮再厚也挡不住正义的光芒经此一“照”这位大哥,脸红不红?



源/十堰长安综合人民日报、新浪微博

编辑/周润 杨锐 责编/王里 终审/查孟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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