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娶朋友妻子后死亡,万万没想到…近千万房产曝光真相
今天来说一桩
曲折的纠纷案
男子黄某“假离婚”买房后身亡
留下一笔银行贷款无人偿还
那么问题来了!
贷款该由谁还?
是黄某的“原配”还是“现任”?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就审理了这起案件
友情提醒:记一下这张图
便于后续厘清案件人物关系↓
事情还要从2016年说起。那年10月,黄某想在上海买房,资金可以解决,却被购房资格限制住了。一次,黄某和朋友陈某聊天,无意中得知陈某的妻子王某已连续缴纳满5年社保,拥有购房资格。
想到网上看过的新闻,黄某顿时萌生了“假离婚”买房的念头,把主意打到了朋友老婆身上。于是,黄某和陈某商量,想借王某一用,通过“假离婚”、“假结婚”实现自己买房的目的。
真是一个敢说,一个敢借。
“讲义气”的陈某居然同意了黄某荒唐的请求!
就这样,
黄某与妻子耿某离婚,
陈某与妻子王某也离了婚。
次日,
黄某就和王某登记结婚,
成了法律上的夫妻。
图片来自摄图网
小编给大家梳理一下,四位当事人之后的一系列操作↓
2017年3月30日该房屋被过户至黄某与王某名下,两人共有该房产,同日该房屋进行抵押登记,权利人为S银行,抵押人为黄某与王某,抵押债权金额为981万元。2017年6月1日银行将981万元汇入房屋出卖方账户。
2018年7月11日黄某与王某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所购房屋归黄某所有,所有房贷由黄某归还,两人还对该离婚协议书进行了公证。同日,黄某与王某登记离婚。2018年7月12日双方各自与原配偶耿某、陈某复婚。黄某、王某与S银行签订的《关于变更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的协议(变更抵押物共有人)》,确认房屋抵押人变更为黄某。
2019年10月该房产变更登记至黄某一人名下。
2017年7月至2019年11月,黄某每月都按时归还房贷。
然而2019年12月15日,黄某死亡,此后便无人继续偿还房屋贷款。
2020年12月,S银行向法院提出金融借款诉讼,并将此前与黄某“假结婚”的王某作为第一被告。
而原配耿某作为遗产继承人也是被告之一,她表示认可王某所述,并且同意拍卖房屋清偿债务。
黄某的其他遗产继承人亦书面表示同意黄某遗产偿还债务,由法院依法处理。
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能否免除另一方的还款责任?不能!
债权人同意将房屋抵押人变更为黄某一人,是否意味着债权人放弃对王某主张债权?不是!
婚姻没有真假
法官提醒您
真诚对待每一份社会关系
审慎对待自身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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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杨 责编/李艳、吴竞 终审/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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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法律的空子,绝不是无辜!”
每个人都应审慎对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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