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曝光,不打码!这27人将处处受限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把“五美郧西”建设成“美丽汉江”最绚丽的画卷之一,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下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
郧西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告
(2021年第六批)
失信被执行人:高道林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0938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上北隅村5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129.28万
失信被执行人:张彩旗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7214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城隍庙居委会4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2.07万
失信被执行人:谌约长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3016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虎坪村7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29.45万
失信被执行人:张林福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0017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民联小区人民街134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16.94万
失信被执行人:程日书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1815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上津镇刘家湾村4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1.53万
失信被执行人:曾文
公民身份号码:513723********2276
住址:四川省平昌县高峰乡再街027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32.6万
失信被执行人:肖琴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3325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供电局小区3单元502
应履行法律义务:2.8万
失信被执行人:张茂霞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3920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南城壕23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2.03万
失信被执行人:张绪涛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0317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四堰坪
村1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2万
失信被执行人:陈义波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4515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滨河湾
小区7幢2单元403室
应履行法律义务:11万
失信被执行人:徐光明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6913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东营村4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5.9万
失信被执行人:纪大庭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7215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安家乡康家坪村二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3.58万
失信被执行人:魏璐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3048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东兴花园2号楼1单元301室
应履行法律义务:1.08万
失信被执行人:徐礼贵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2719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50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3.88万
失信被执行人:刘义坤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0993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土门镇邵家沟村1组胡家沟29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0.54万
失信被执行人:陈荣福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0952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环城西路北欧春天小区5号楼1703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4万
失信被执行人:李世国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0912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土门镇龙潭寺村4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4.87万
失信被执行人:谈华梅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0980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土门镇龙潭寺村4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4.87万
失信被执行人:莫涛
公民身份号码:420302********0031
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胡家村2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1.6万
失信被执行人:樊光旺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3310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六郎乡黄龙沟村8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10.23万
失信被执行人:柯尊江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0339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洪台村1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14万
失信被执行人:龚先超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4528
住址:湖北省谷城县庙滩镇回流湾村二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31万
失信被执行人:杜琼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4528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夹河镇石宝村1组
应履行法律义务:1万
失信被执行人:刘义林
公民身份号码:420322********0951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怡心苑小区
应履行法律义务:30万
失信被执行人:张字庭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0016
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岳路30号13栋1单元401室
应履行法律义务:30万
失信被执行人:张冬生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001X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春桥街122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30万
失信被执行人:张明彦
公民身份号码:422623********6638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河夹镇坪沟村3组11号
应履行法律义务:1.03万
截至信息发布日,以上人员均未履行生效判决。欢迎广大群众提供以上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对其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19-6236590。
特别提醒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
1. 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 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3. 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 不得购买非经营性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6. 不得让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7. 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8. 不得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长安哥依旧提醒
各位失信被执行人
自觉遵守义务
积极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
不要挑衅法律威严
一旦失信,将让自身寸步难行!
十堰长安视频号来了
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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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郧西县人民法院编辑/大杨 责编/董超、鲁杰 终审/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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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拳出手!
◆烧了一壶水,判坐四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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