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检说法】检察官带您识破甜蜜的“陷阱”
浪漫的“520”到了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甜蜜的爱情总是令人沉醉
也同样容易让人丧失判断能力
尤其在网络这种虚拟世界
你憧憬着与对方“一年四季、一日三餐”
幻想着双向奔赴、执手偕老
殊不知,对方不屑你的真心,只想要你的“真金”
2022年7月,刘某通过网络交友平台与被害人陈某相识。期间刘某虚构其是某国企内退职工,从事工程生意,获取被害人好感。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陈某托刘某给儿子在本地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刘某谎称熟人是某国企人事部门领导。随后刘某以找工作请人吃饭、送礼等借口,先后骗取陈某11万元。不久,刘某又以工程资金周转为由骗取陈某1万元。刘某将上述骗取款项12万元全部用于其个人消费。
经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22年2月,牧某某等4人成立XX传媒有限公司,先后招聘陆某某等10余名女性作为主播、刘某某等10余名男性作为运营。运营和主播互相配合,共同经营直播间,根据业绩情况主播分得总打赏金额的30%-35%,运营分得总打赏金额的5%-15%。主播在直播间打造单身或离异人设吸引男用户,运营帮助主播吸引男用户到主播直播间,并以主播闺蜜的身份负责烘托气氛。主播和运营在搭档期间,共同使用主播的账号私聊直播间男用户,通过暧昧的语言诱导被害人与主播、主播“闺蜜”谈恋爱,诱骗对方不断地在主播的直播间打赏刷礼物,以获取非法利益。该公司通过上述方式诈骗陈某等多名男性30余万元。
经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牧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到拘役3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
2018年至2021年期间,盛某虚构其为当涂县某叉车厂、南京市某电子有限公司、杭州市某叉车厂老板等身份,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私人聚会结识女性并添加微信好友,通过嘘寒问暖、发送红包、发送工厂生产经营状况图片视频等,博取赵某等5名女性信任,进而发展成“恋人”关系,以期骗取钱财。交往一段时间后,盛某以工厂购买设备缺资金、需支付工厂租金等理由,骗取赵某等钱财,诈骗既遂10万余元、未遂9.57万元。
经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4年6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爱情虽好,但也不能被冲昏了头脑。涉及金钱往来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捂紧“钱袋子”,千万别掉进骗子的“爱情陷阱”里,一旦发现上当受骗,第一时间求助司法机关。
审核:乐 玥
文字:政治部
编辑:俞聪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