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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检说法】货车司机醉酒驾驶被追刑责、禁驾十年

鸠江检察
2024-10-25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似警钟,在广大驾驶员的耳畔长鸣,这 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却仍有人明知不可为,抱有侥幸心理而为之!让原本安稳的生活支离破碎,甚至改变驾驶人的职业生涯,最终追悔莫及,自吞恶果。




案情介绍 


近日,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该案被告人沙某某,持有A2驾驶证,长期在码头从事货车运输工作,收入可观且稳定,拥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2024年1月17日中午,沙某某在家吃午饭期间,因见饭菜可口,便贪喝了几杯白酒,酒后在家稍作休息,沙某某认为自己只喝了一点酒,并且也休息了一会,应该没什么问题,就于当日下午三点左右,前往货运码头取车卸除集装箱。在卸完货后,沙某某驾驶自己的重型货车回家。途中因酒精作用,其操作不当,撞上了中间的隔离护栏,之后中央隔离护栏碰撞到了对向行驶的两辆汽车,造成护栏及三车相关部位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沙某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沙某某血液酒精浓度为269.3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事故发生后,沙某某赔偿了事故相对方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沙某某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沙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沙某某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政处罚。判决作出后,沙某某后悔万分,等待他的将是实刑的刑罚执行和家庭的经济压力。







检察官提醒 

酒后开车是违法,醉酒驾驶是犯罪。除了法律后果账,等待你的还有家庭账、经济账、时间账、职场账等等, 代价高得让你承担不起!劝君莫贪一杯酒,酒后驾车毁前程。滴酒不沾,安全驾驶,才是您回家最近的路。






END


审核:蒋   林

文字:朱清香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俞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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