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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将部署开展《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2017-06-21 腾讯房产临沂站



2017年5月19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新条例在原条例基础上,对保护要求、规划管控、撤销机制、建设项目管理等关键问题进行制度创新,并加大对破坏资源的惩戒力度,是推动风景名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


为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关注和支持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山东省住房和建设厅于近日印发了《<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市规划局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临沂市实际,部署开展《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集中宣传活动,传播风景名胜区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风景名胜区重要性的认识,推进《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实。

同时,积极督导我市三家省级风景名胜区蒙山风景名胜区、莒南天佛风景名胜区和临沭苍马山风景名胜区所在县政府和管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社会宣传,进一步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规划。(村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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