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亮瞎眼!古代小寡妇泄欲的五大“秘宝”神器

2017-08-24 趣味史话

阅读本文前,新用户请您先点击上面的“趣味史话”,再点击“关注”,这样您就可以继续免费收到文章了。每天都有分享,完全是免费订阅,请放心关注。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古代中国对待女人的忠贞有着令人难以想象的苛刻要求。别说婚外情亦或者出轨戴绿帽甚至与同性自慰这样的荒唐剧情,就连陌生男女之间见个面也备受社会舆论压力,古人所说“男女之间授受不亲”、“女子深闺方为德”就是真实写照。


迫于贞洁观的巨大压力,寡妇们也只能望“性”兴叹,难奈的寂寞和感情的饥渴,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她们,导致形成了中国历史上一个非正常人格的特殊人群。


为了排解和宣泄人性最基本的欲望,寡妇们曾经挣扎过、抗争过。在那无数个寂寞的深夜里,她们悲伤地哭泣着、思考着,为自己的不幸而流泪,为自己的未来而规划,采取了种种办法,来抵御身体最深处的痛苦。


古代寡妇采取了种种办法,来抵御身体最深处的痛苦。


尽管她们解决性饥渴的方式可能有些出格,有的人甚至不惜借助于动物来排解肉体难耐的欲火,但谁又能体会寡妇们处于那个时代的无奈和酸楚,理解她们的自虐和出格,聆听她们的呐喊和控诉呢?


今天就让我们来看一下古代寡妇泄欲的八大“奇招”,一起来为她们做个血泪斑斑的见证。


第一招,欲望转移,即把床帏欲望转化为创业欲望,从而获得个人满足感。


据史籍记载,先秦时有位著名的寡妇叫清,丈夫英年早逝,遂独自掌管家业。

按说,在那个时代,寡妇改嫁是可以被社会允许的,但寡妇清没有改嫁,而是极力压抑自己并成功地实现了欲望转移,苦心经营夫家的采矿业,积聚了数不清的资财,成为一方首富,更至“僮仆千人”。


连千古一帝秦始皇也十分看重她,为她树碑立传,尊其为“贞妇”。


无独有偶,在清朝乾隆年间也有一名寡妇采取欲望转移法登上富豪榜的。


据《高密县志》记载,乾隆时高密县寡妇傅单氏守节31年,“持家有成”,以致“家业五倍于原产”,成为远近闻名的女富豪、女强人。


第二招,以毒攻毒,即通过自残身体获得疼痛感,来抵充欲望的空虚,实现形式上的宣泄。


在明清野史里,经常可以读到这样的文字,某某寡妇为表明守节的决心,往往截发、断指,被时人称道。


比如,《广州府志》曾记载过一件发生在明嘉靖年间的事情,寡妇李俞氏“安于室”多年(注意是多年),家族人等常怀疑她与邻村某男有染。


在一次家庭会议上,李俞氏终于愤怒了,她伸出手给大家看,众人皆瞠目结舌,原来十个指头都成了断指。


实际上,这些文字记载显然是出于宣传贞洁观的需要,并未从人性的角度来理解寡妇的痛苦。这位李俞氏连断十指,绝非一日所为,利用痛感来宣泄欲望,也不是她的发明。


早在春秋时期,魏国有寡妇名裘玉者,就曾用刀子削其大腿,“并生啖之”,以发泄来自灵魂深处的寂寞感。现在有不少女孩子在情感失败之后,也喜欢用烟头烫自己的手臂,大概也是如此。


第三招,器具自慰,即利用器械深入性器,实现满足感。


从现在出土的女用自慰器具来看,女性的自慰史是很长的,而且大多属于寡妇的专利,有夫之妇应该不需要。


寡妇自慰的器具种类繁多,用材也让人大开眼界,有青铜、白玉,甚至还有用石头的,可谓五花八门。在这方面,寡妇们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自己动手,搞发明创造。


比如,有一种木制的类似阳具的自慰器具,做工精巧,形式逼真,可以放入平常睡觉的枕头中,便于方便取用,想来也是十分有趣。


当然,自制器具并非一个简单的过程,但寡妇们总会想到办法,比如,有些最原始的自慰工具,就被寡妇们信手拈来了,其造型非常简陋,就像是随便捡的一块长柱形石块而已。


而最大号的自制器具,则造型更为粗糙,只是末端加了个圆环而已,非常实用,比单独一根横棒好握多了。


顺便说一句,古代寡妇是不会选择黄瓜或者香蕉的,因为这两玩意传入中国的时间并不长。


由于器具自慰可以隐秘进行,又不会招致失节的非议,所以,成为许多寡妇宣泄欲望的首选。


第四招,冒死改嫁,找一个合法丈夫。


之所以用“冒死”二字,是因为古代寡妇改嫁属于非主流,特别宋代以后,进入明清两代,寡妇改嫁是需要性命相搏的,一旦改嫁不成功,将面临浸猪笼溺死或者被活活打死的命运。


如明景泰年间,河北有寡妇“不安于室”,试图再嫁,其家族以此为耻,族长率领族人“合群以殴杀之”,真是极端的残忍。


寡妇再嫁,在风气开放的唐朝,不算什么难事,但在明清理学盛行的年代,确实比登天还难。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聪明的寡妇还是有的,她们努力寻找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在家族里上下活动,赢得同情和支持,最终实现了合法改嫁的目的。


据《无锡县志》记载,有寡妇齐王氏公然违背《礼记》中“寡妇不夜哭”的教条,经常在夜间大哭大闹,搞得四邻不安。夫家无奈,只好问她到底想怎么样。


原来齐王氏早与家奴陈二有私情,随即提出条件,只要允许她与陈二结为夫妻,就拉倒,否则,继续闹腾。


于是,一桩合法婚姻就这样产生了。


第五招,通奸偷人,找野汉子聊解饥渴。


寡妇偷汉子,在古代为人所不耻,有些像今天的花边新闻一样,经常被好事者记载于文字。《清稗类钞》里有这样一件事:秀才赵蓉江受聘到东城寡妇陆氏家教书。


一天晚上,赵蓉江正在读书,陆氏敲门说:“先生一个人睡很孤独,今晚风月很好,就让我为你陪睡吧”。


先不论陆氏的行为是否道德,但她表现出一名正常女性对性的渴求,这正是当时多数寡妇强烈性需求的有力见证。


像《水浒传》里的潘金莲和潘巧云等人,有老公还去偷汉子,与寡妇偷汉子有着本质区别。赵炎认为,前者应该归为淫荡,受到谴责;后者实出于无奈,应该得到宽容


第六招,同性之恋,小姐与婢女之间磨镜


由于中国古代女性封闭式的生活,女子大多只限于在女眷、婢女间活动,由此,女性同性恋的现象各代都有,有的是上流社会的以精神恋为主的同性恋,如小姐与婢女之间、女友之间等。


如明代作家李渔的剧本《怜香伴》中,就描述了一则女子同性恋的故事。


它说的是少女石云笺谒庙,遇见一个聪慧美丽的姑娘,名叫语花。她们彼此倾心相爱。石云笺向语花许诺,要想方设法让其丈夫纳她为妾,两人可以长期在一起,后来,果然如愿以偿。


古代许多小说和史书中,对女子同性恋存在容忍甚至赞赏的观念,人们认为女子同性恋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习俗,只要不触犯“男女之大防”,女子之间相恋无伤大雅。


还有,在类似《红楼梦》这样的古典精华中,也记述了不少同性恋的事。


第七招,相互淫乱,女子之间相互满足


女子间用来相互满足的“双头淫具”。


古代女子同性恋,也有发生性关系的。如互慰、手淫、口交等等。《秘戏图考》中画有一种“双头淫具”,是一种用木头或象牙制成的带棱短棍,并用两条绸带系在当中。


女子把这种淫具放人阴道,以带子绑在身上,类似男子的阴茎,使另一女子得到性满足,又通过磨擦使自己得到快感。


女子同性恋大多是以手淫互慰的,但也有一种叫“磨镜”的性行为,即两个女子互相磨擦其阴核及阴唇。


女子同性恋在下等娼妓中也非常流行,“姐妹”之间生死与共,日夜厮磨,也许是因为娼妓长期卖淫,对于男子的性交已感麻木,精神上也渴求同病相怜式的温柔而造成的。


第八招,与兽性交,上演人兽乱伦恋


古代妇女与兽性交的记载也有不少,如清褚人获《坚瓠续集》引《文海披沙》说:


“磐瓠之妻与狗交。汉广川王裸宫人与羝交。灵帝于西园弄狗以配人。真宁一妇与羊交。沛县磨妇与驴交。杜修妻薛氏与犬交。


宋文帝时,吴兴孟慧度婢与狗交。章安史悝女与鹅交。突厥先人与狼交。卫罗国女配英与凤交。陕石贩妇与马交。宋王氏妇与猴交。”


古代妇女与兽性交的事例也屡有记载,这本书中还说:“临安有妇与狗奸。京师有妇与驴淫。荆楚妇人与狐交……天下之大,何所不有?”

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或补救。

是一种鼓励 ,分享是一种支持| 喜欢本文的亲们,请在页尾点赞哦~

点击阅读精彩文章

 央台终于敢播了,关系每个人,速看!

 一女子吃了5个烤大蒜,24小时不到,体内竟然……

 当场身亡,住楼房的人赶紧看,太危险了!扩散提醒亲友

 内裤上洒几滴风油精,奇迹出现了!快告诉家人!

 ▶浙江台真不怕死!这都敢播!打死不删!

 逻辑推理:猜到答案的都不一般! 

题目:《强奸案!》

相传有位未婚的女子和人通奸,往来很密切。事情败露之后,,女子的父亲很气愤,诬赖南方是强奸,送到官府里请求惩罚;让他女儿去对质时,也供说是强奸。男的即使受了酷刑,也不承认,派人向讼师求计。讼师说:“你如果想求生,就应该承认是强奸。”写了一张纸,对他说:“你就按我给你写的来供人,案子就定了。”男子就按讼师说的去办,那天审讯,果然一下子就在公堂上澄清了事实。案子得以大白于天下。

请问:讼师写的供词是什么?为什么能够胜诉?

为您揭晓答案!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