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器官也立国利民?丫的!
近日,看到一则消息令人震惊:器官捐献利国利民!
有人得到器官,就有人失去器官。利谁的国,利谁的民?
器官移植是一部分人的福音,同时也是另一部分人的灾难,只看到福音看不到灾难是可耻的,邪恶的。
如果我有10块钱,我愿意捐5块钱。如果你有两个肾,你愿意捐一个肾吗?如果你有一个心脏,你愿意把这个心脏都捐了吗?
爱护生命,首先得把自己的生命放第一位,而不是别人。如果你鼓励捐献器官,那你得先做个表率,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捐了,大家都没意见。
你老是鼓动别人捐献器官到底是什么目的?特别是鼓动那些未成年人,那些容易受骗、稚气未脱、未谙世事的孩子,总感觉“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
这种新闻屡屡见诸报端,刷屏电视,还以为大家都在学雷锋呢。
除了浙江杭州,江西早就在中小学开展器官捐献宣誓活动了。下图为江西某地,某组织号召30多名孩子宣誓:我志愿成为遗体器官捐献者!
下图为四川某会组织的器官捐献宣誓活动,看到没?除了成年人外,也有稚气未脱的孩子参加。
他们为什么喜欢选择孩子?因为孩子的心智不健全,加上一直接受填鸭式教育,很乖很听话,你让他们说什么,他们就说什么,你让他们做什么,他们就做什么。比如,你让他们堆雪人,他们就去堆雪人,你让他们扫厕所,他们就去扫厕所,你让他们多读圣贤书,他们就摇头晃脑的,努力读给你看。你让他们说自愿捐献器官,他们就说自愿捐献器官。
很多人都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特别是一些学校老师,本来是知识分子,是学生的保护人,却在组织未成年人捐献器官上作睁眼瞎。
不过,社会上还是有人敢站出来说“不”。比如,谢政敏律师就指出:组织未成年人宣誓捐献器官违法!
听起来虽然有些骇人听闻,但从过去的一些案例来看,这位网友发分析不无道理。
山东日照20岁大学生丁少彤骑自行车摔倒,送医后被宣布脑死亡,然后他的心脏、肺脏、肝脏、双肾和眼角膜捐给了7个人。
广西医科大学学生易海欣突然昏迷送医,然后被医院宣布脑死亡,心脏、肺脏、肝脏和肾脏就捐给5个人了。
山东青岛刘佳丽突发意外(什么意外没说),经抢救无效后被宣布脑死亡,然后她的心脏、肺脏、肝脏、双肾和眼角膜也捐给了7个人。
广东清远31岁的辅警杨东因公负伤,被判定为脑死亡,他的肝脏和双肾捐给了3个人。
广西的小天因车祸脑死亡,心脏、肝脏、肾脏、胰腺及眼角膜捐给了多个人。
江苏省无锡市18岁女孩陆希雅在暑假期间的8月17日骑车撞向护栏,后来被判定脑死亡,然后身上是7个器官就捐献给6个人了。
网友注意到一个细节:陆希雅在高考完后还去参加了一次无偿献血,然后一个多月后就发生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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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配型成功后,还要供体吃一些药物,以免出现或减少排异反应,至少需要2周以上,一般都要一两个月,有的长达一两年。那些新闻报道车祸后两三天就器官捐献了,是不科学的骗人“鬼话”,除非早就配好了型。
还有尸体器官捐献也是“鬼话”,懂医的人都知道,除眼角膜外,死人的器官是无法移植的。所以,器官移植的供体只能来自活人,也就是“活摘”。
想想都后怕,看好自己的孩子吧,千万别出什么意外……
以下是白龙好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