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半数的中国男性都有婚姻性,难道仅仅为了高潮?
听说每一位性情中人,都关注和置顶了性情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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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美女情感作家在她的公众号里列出一个题目:“性爱对婚姻有什么影响?”诚邀几位观点不同的专业人士分别作答。多数专家主要都是在说性爱之于婚姻的好话,而我却不巧,有些另类的看法,于是对她答复如下:
从本质上讲
性爱与婚姻
没有必然关联
有一种现象很让人深省。那就是:当今世界,有谁是为了性、为了做爱才结婚呢?不信,请到网上浏览一下各大征婚网站的寻友启示,估计你不会读到“求活儿好”的择偶条件。
显然,结婚不是为了上床干活,不是单纯为了满足性的需求。
所以,性爱也就与婚姻没有太多本质的联系。
那么,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为什么至今仍是天下男女的共同选择呢?
道理非常简单:婚姻作为两性结合体,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共同体,甚至是命运共同体。即使婚中无性,即使你明明知道那个今晚和你同上婚床的人,床活并不出色,甚至很糟很烂,但只要能够改变命运,这个婚也是必须要结的。
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祁同伟向大他10岁的女教师、时任省委书记的女儿梁璐跪地求婚,就是企图以婚姻改变命运的极端典型。
可见,婚姻从来都不是性的共同体。
但是,结婚既然有男有女,就必不可少一定有性。看看咱们从古至今、几千年传承不变的婚姻礼仪吧,其最为隆重的一项,就是“新郎新娘入洞房”。
不过,这种入房,或者说婚姻中的这种性行为,其首要的任务不是快乐,而是繁延,是为其整个家族实现人口的再生产。正像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说,一夫一妻婚制的诞生,“就是为了保证私有财产能够实现准确无误的血缘继承”。
所以,婚姻中的性,很难被称为性爱,充其量不过是生殖的准备而已。
也所以,一旦生殖的任务完成,婚姻中是否有性,也就无所谓了。
于是,渡边淳一就在《紫阳花日记》中,把这种无性夫妻称为“影子夫妻”。
从现实中讲
婚姻已不是
性爱唯一载体
中国的社会变迁非常迅速。迅速到美国人耗费半个多世纪才算完成的性革命,咱们中国人只用不到30年就完成了。
中国性革命完成的基本标志之一,就是婚外性伙伴的日益增多,而使性与婚日渐分离。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的潘绥铭、黄盈盈两位教授,在2011年间就专门针对男性做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7.1%的男性拥有多伴侣,也就是说,接近半数的中国男性都有婚姻以外的“风流韵事”。
以前饱受道德非议的“婚前性”、以前被视为苟且偷欢的“婚外性”、以前被讥为杯水主义的“一夜性”……如今不但被洗去了所有的道德污名,甚至更几乎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可以接受的两性亲密关系。
2016年暑期爆出的“武大学霸炮王”事件,让全国人民见识了那位年仅22岁的大四男生。这位小帅哥,仅以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就在网上与40多位女性成功约炮。可见,性与婚姻的分离,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所以,如果单纯为了宣泄难捺的性欲,或者单纯为了体验淋漓的性爱,再或者单纯为了挑战极致的性能……那么,结不结婚,已经完全没有什么区别了!
于是,弗洛伊德就在《性爱三论》中,将这种外溢于婚的性爱,早早地称之为“性的社会化”了。
从义务上讲
性爱仍还是婚姻的必修课
那么,按照以上的逻辑,性爱对于婚姻,是不是就没有任何影响作用了呢?
也不是!
婚姻毕竟是性行为发生的法定之地。虽然迄今为止,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文规定:“男女交媾必须并且只能在婚姻内部进行”,但是,人类几乎所有族群的习惯观念,仍然把婚内之性视为正宗、视为必须、视为夫妻双方不可推卸的应尽义务。
所以,无性之婚,或者说,结婚之后不承担性爱义务,在今天同样会被舆论否定,甚至还会受到正义的谴责与法律的惩罚。
2008年广州一位女士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寻求援助,称其丈夫不履行婚内夫妻义务,询问如果离婚是否可以要他赔偿?而为她留言支招的13位律师,几乎异口同声:“可以要求赔偿!”
可见,尽管性与婚姻的关系日渐松散,性与婚姻已经不能有效地制约彼此,但,仅仅从履行义务的角度出发,圆满完成婚内之性,或者说起码满足婚内之性的最低需求,仍然是夫妻之间不可推辞、社会也必须加以督促的“份内之事”。
说实话,性爱这件事,虽然已不需要依赖婚姻,但还不能这么快地就在婚姻之中消失。为什么?
道理同样很简单。那就是:性爱在夫妻关系之中,始终都有一种超越生殖需求的身心愉悦功能——充分的性爱、积极的性爱、善解人意的性爱、充满关怀而不是敷衍了事的性爱,不仅能够提升夫妻关系的亲密指数,也不仅能够化解夫妻之间的恩怨冲突,甚至能让双方产生出深刻的性爱依赖,或者说找到熟悉的性乐归宿,从而不愿从婚中轻易地离异。
而这种不愿离异的身心感受一旦形成,并且固化为心理学上所说的定型效应,则对于维护婚姻稳定,促进夫妻执手到老,则无疑会有非常深远的作用。可以说,性爱是婚姻美满的正能量,至少也是维持婚姻不散的粘结剂。
从操作上讲
找准性爱与婚姻的平衡点
然而非常可惜,小说里的崇高性爱并非处处可见,更非人人都有。
即使夫妻性爱高度和谐,两人在床上夜夜嗨翻;即使双方恪守“性婚相忠”的伟大情操,两人谁也不肯出轨……但,真正的唯物主义者却从来都不能够否认:性与婚的冲突永难化解。
为什么呢?道理更加简单。
人的性爱追求是多元的,任何一种类型的男女,都可能获得与之对应的青睐与喜爱;而任何一个男人或女人,又都可能对自己配偶以外的男女产生出新鲜的好感与喜欢。
同时,人的性爱追求又是可变的,任何一位男性或女性,都不可能永远只对一位异性、永远只被一种性爱模式所陶醉;而任何一位异性,又都可能对已经婚配的男女产生其独特的诱惑。
所以,一旦道德的约束弱化,性从婚姻中外溢,就很容易成为普遍的社会行为。即使是那些依靠婚姻改变命运的男女,一旦命运得到改变,也会从功利需求迅速地转回到性爱的需求。
所以,还要回到我们最初的话题:性爱对婚姻有什么影响?
这个影响就是:性对于婚姻,是一把双刃剑。性既可使婚姻美满,更可使婚姻不幸。关键在于:我们该有什么样的心态?
毫无疑问,婚姻应该对性宽容,因为婚姻不可能满足性的全部需求,婚姻不能束缚性的开放;同样,性又应该敬重婚姻,因为婚外之性永远不会持久,婚外性不能冲击既有的婚姻。
如果这两方面我们都做好了,如果在性与婚的冲突中,我们找到了“井水不犯河水”的平衡点,相信人类由此而生的无尽悲剧,将一定会大大地减少。
(原创作者潘海:中国性学会会员)
PS:
你认为结婚是为了什么?
性伴侣和婚姻对象你认为可以永远是一个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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