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 跨境电商新政策:出口退货直接退
1月5日,在黄埔海关所属沙田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作业现场,海关关员接受菜鸟国际174票、总价值14169.31元人民币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退货商品申报,结合机检和人工查验后,该批商品查验无异常,9时55分,黄埔海关准予通关放行。”
据海关总署消息,这是2020年1月3日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海关监管业务正式启动以来,全国首批成功退运进境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商品,标志着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通道被成功打通。
近年来,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向境外销售国产商品的行业发展态势喜人。但一些制约因素也逐步浮现,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渠道不畅就是其中之一。
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的相关问题,中国一带一路网为你整理了。一起来看吧!
建立退货商品流程监控体系,向海关开放生产作业系统,并承担退货商品必须为原出口商品的主体责任;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及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模式的企业,向海关提供海外仓(合自建、租用等)相关证明资料,向海关开放生产系统中涉及境外进出仓库、仓储、销售、物流派送等信息;
与海关账册系统联网,实现账册信息的联动印证;
申请退货的商品应具有可验核的标识,以便海关抽核退货商品是否为原出口商品。
➤哪些跨境电商出口商品能办理退货手续?
目前仅允许自原出口之日起1年内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办理退货手续,且同时应满足原商品退回等条件,对于超过期限的出口商品,暂不支持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办理退货手续。
➤办理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企业应如何向海关申报?
不同地方的海关政策有所不同。有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需求的企业可联系主管地海关了解相关情况。
➤退货模式有哪些?
目前允许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办理出口退货手续的模式包括跨境电商一般出口(9610出口)、特殊区域出口(1210出口)及出口海外仓(0110出口)三种模式,其中特殊区域出口又分为包裹零售出口及出口海外仓两种模式。
业务模式流程图
➤监管要求有哪些?
对于需退运回国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商品,经海关审核为原出口商品1年内退回的,可以复运进境,其中跨境电商包裹出口商品可单独运回也可批量运回。
对于跨境电商出口商品不退回国内市场仅需退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企业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规定办理进境入区手续,可按规定在区内对退货商品以保税状态进行仓储、维修、分拣打包、加贴标签及运单等整理并复运出境。
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综合自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人民网
责编/张广琳 审校/赵银平 监制/李雨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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