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吸收外资6900亿美元,“十四五”如何继续发力?
11月5日,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会场,商务部外资局和投资促进事务局联合主办了外商投资专题发布会,发布了《2020年中国外资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在华外资企业累计突破百万家,2019年吸收外资规模再创新高,进出口占比超四成、纳税总额达11.4万亿元……公报中“十三五”时期我国吸收外资交出了这样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前三季度,中国经济增速由负转正,成为全球跨国投资的“稳定器”和“避风港”。如无特殊情况,今年四季度外商投资仍将延续稳中向好态势,有望实现全年稳外资工作目标和“十三五”圆满收官。
公报显示,2019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12.3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长2.1%,规模居全球第2位。截至2019年12月,中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达100.2万家,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2.29万亿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华新设外商投资企业5570家,较上年增长25.2%,实际投资81.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3.6%。
回顾“十三五”时期,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总量呈现总体下降态势下,我国吸收外资规模总体保持平稳增长。公报显示,2016年至2019年吸收外资总量达5496亿美元,年均增长1%,2017年至2019年连续3年位居全球第二大引资国。
宗长青表示,初步预计“十三五”时期中国引资总规模达6900亿美元左右,年均引资规模较“十二五”时期增加了超过100亿美元。
特别是在新冠疫情冲击之下,今年上半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量同比下降49%。而中国前9个月吸收外资年内首次实现美元、人民币两项累计指标“双转正”,成为全球跨国投资的“稳定器”和“避风港”。
“今年以来稳外资的实践再次证明,中国超大规模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没有改变,产业配套、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没有改变,外商长期在华投资经营的预期和信心没有改变。”宗长青说。
在我国吸收外资稳步增长的同时,外资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做出了突出贡献。
宗长青表示,2016至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总量达3.9万亿美元,占全国比重为41.7%,进口总量达3.4万亿美元,占全国比重为44.8%;缴纳税收总额11.4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税收比重达19.3%;拉动城镇就业4000万人左右。
“外商投资企业数量不到全国各类企业总数的3%,却创造了中国2/5的对外贸易,1/6的税收收入和近1/10的城镇就业,为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宗长青说。
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要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宗长青表示,“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将重点推进五方面工作。
在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方面。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让中国市场成为世界的市场、共享的市场、大家的市场。
“无论国际上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全球化如何回潮,我们都将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不断开放的中国市场必将为外商提供更多的投资机遇。”宗长青说。
在持续完善外资管理体制方面。中国将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建立与新的外商投资法相适应的外资管理体系和制度,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持续加强开放平台建设方面。将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大向国家级经开区赋权力度,发挥其开放型经济“主阵地”作用。支持北京市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在全国增加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在持续保护外商合法权益方面。严格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继续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假冒伪劣和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网络,有效维护外商合法权益。
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和通行经贸规则,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商工作,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进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商签自贸协定、投资协定,坚定不移推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来源丨中国一带一路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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