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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丨生态环境部征集“一带一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


6月29日,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发布通知,开展“一带一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通知提到,本次活动的主要征集范围为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和造纸等重点行业以及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国内外典型案例,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实施的减污降碳协同案例优先采用。

通知指出,入选案例将纳入2021年“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绿色技术储备库,在大数据平台等国内外相关公共平台发布展示,并优先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推介。

本次征集活动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函审、会审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入选案例进行公示。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项目申报材料)

关于征集“一带一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有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加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绿色技术储备库建设,展示我国在减污降碳、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实践经验,促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绿色发展交流合作,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将组织开展“一带一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入选案例将纳入2021年“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绿色技术储备库,在大数据平台等国内外相关公共平台发布展示,并优先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推介。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等12家(支持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征集范围

主要征集范围为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和造纸等重点行业以及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国内外典型案例,在国外,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实施的减污降碳协同案例优先采用。

三、征集与发布流程

(一)申请单位填写“‘一带一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征集表格”(附件2),并根据“典型案例编写提纲”(附件3)编写典型案例介绍,2021年7月30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刻成光盘(以“案例领域+案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命名,申报材料为word文档),连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一同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邮编:100035,收件人:刘兆香)。

(二)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函审、会审和评估,主要侧重减污能力、降碳水平和协同效应,兼顾模式创新、治理效果、经济合理性、管理规范等,并对业绩突出的优秀案例视情进行现场考察。

(三)公示发布案例。根据评估结果,在相关信息平台对入选案例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一带一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纳入“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绿色技术储备库,通过“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等国家级公共平台发布,并可支持与国内外合作伙伴开展技术对接和服务,同时获得在国内外相关展会、论坛展示的机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刘兆香 费伟良

电  话:010-82268862/82268791

传  真:010-82200586

邮  箱:liu.zhaoxiang@fecomee.org.cn

附件:

1、典型案例征集支持单位名单

2、“一带一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征集表格

3、典型案例编写提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技术交流部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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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责编丨曹家宁 监制丨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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