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思辨|律师的价值和尊严

2016-11-29 律道湾湾

作者/朱建军 (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

来源/苏州大学法学院、中国律师



朱建军

⊙毕业生是主动要求要做律师,还是没办法被动只能做律师?

⊙做法官好?还是做律师好?做律师,听上去很美,做起来是否一样的美?

⊙当事人为什么需要律师?当事人需要什么样的律师?

⊙什么是成功的或者有尊严的律师?有无标准?标准是什么?


对这样一些问题,社会公众、当事人、公检法、律师本身都会有不同的角度和答案,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标准。


围绕上面四个问题,朱建军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课堂里,和同学们回顾、梳理、描述和讨论律师职业的点点滴滴。


职业选择


请允许我自己回忆一下我的律师生涯,我1995年本科毕业怀着对律师职业的憧憬和梦想和农村人脱贫的淳朴愿望,放弃了法院的机会,坚决选择了律师之路,记得高考报的全是法学专业,大学期间有机会在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做了一个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无行为能力人的受伤害案件,一审二审均以大学生的身份代理受害人参与了整个诉讼过程,对我的感触特别大。从业至今20多年回头看,用四个字来概括就是:无怨无悔。我有几点体会:


1.作为从法科毕业生成长为自己所期待的律师,让我逐步理解了行业的特性和使命,概括来说就是:法律创造价值,专业实现价值,这是我理解的律师价值的核心理念。


2.20多年一路走来甜酸苦辣,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困惑和迷茫,执业前期更是一段非常难忘的经历,难以想象的磨练和竞争,所谓的“二八定律”在律师行业也是非常明显。


3.我也体会和发现到:律师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脱节和距离是明显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学生对律师职业又爱又怕的原因。爱的是它光鲜亮丽的一面,怕的是很多律师职业所需要的技能知识大学课程都没有。律师的工作范围中包括寻找客户和案源、组织形成证据、律师怎么收费、怎么宣传、律师团队管理和专业化等,这些决定律师核心价值和尊严的知识和经验,在法学院很少能够获得。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叫《穷律师、富律师》,作者是法官辞职后做的律师,他谈到了法官和律师的职业,可能更有发言权。一般人认为,律师好像有钱,法官有判决权,但是这不全面。离开了法律,法官没有权威,律师也无法发挥他的价值。作为一个法律人,除了衡量和分析在法庭上的价值,也要考虑法庭外的情形,社会公众对律师和法官的尊重程度和价值评判是不一样的,两者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但是工作、生活的方式、质量、内涵,各不相同,各有长短。


观察和分析


我要和大家观察和分析成功律师、大牌律师、有价值和尊严的律师,看看他们是怎么练成的。


第一个观察和分析的问题就是案源。作为律师来说,案源就意味着收入,案源多意味着收入高,没有案源当然就没有收入,这也是很多法学毕业生对律师职业望而却步的原因。从利益驱动的角度,很多高水平的律师确实喜欢为不差钱大企业服务。重点是,案源究竟从哪里来?案源的基础是什么?怎么获得案源?


我简单归纳一下,大概有以下几种案源获得途经:

1. 熟人介绍。

2. 网络推广等广告宣传。

3. 客户介绍。

4. 现有客户的维护和挖掘从而产生新的诉讼和非诉讼的需求。

5. 我想是最体面的,就是慕名而来的案源。


那么,与案源有关的因素有哪几种,我觉的有这些因素:

1.专业化的方向和能力。比如说,我的专业是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如果不懂建筑业的常识、法规和市场行情,不懂施工的基本规范,是不可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品牌化的律师事务所,是律师个体宣传和工作平台,能有效地提升客户的信任感。


3.规模化的团队合作能力。尤其对无法靠律师一个人独立完成的业务,比如说非诉或者破产案件,可能就需要一个律师团队去完成。


4.之前自己经办的同类案件的成功案例。


5.商业推广的方法,社会交往的平台等等,也是影响案源的因素。


第二个分析的问题是:怎么消化案源?怎么把案子办好?我认为最重要的,当然要靠专业的能力,依法协调沟通处理好各方的关系。包括: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律师和公检法办案部门的关系,律师和对方同行的关系,依法实现合法权益是中心思想,从而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很多当事人都是结果主义,律师显然无法保证一定让当事人满意的结果,这里就要做好事先的充分协商和沟通,做好各项风险的防范和告知,律师失职给当事人带来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只要我们依法穷尽了权利途径,我想就问心无愧了。我们诉讼律师的基本职责是围绕诉讼目的来确定诉讼请求,然后找到对应的法律条文,诉讼请求和法律条文以证据来连接。复杂纠纷中,高明的律师选择用哪个法律关系去起诉,怎么提交证据,决定了审理的方向,在整体上和宏观上对于形成一个有利的判决起到重要的作用,专家型律师,有精深专业知识、有法律人的情怀,这是值得我们尊重并且学习的。


律师尊严


律师尊严问题,尊重感既是自我感觉,又是外部评价问题。我觉得这个感觉与两个相关联的因素有关。首先是案源哪里来的,其次是你是怎么办案的。简单来说就是获得案源和办好案件是靠你自己还是求助于别人?如果案源基于充分信任,办案已经依法穷尽所有可能,虽然没有胜诉,但你的客户仍然认可你的价值,那应该是有尊严的。


关于律师价值或者尊严的标准,其实,纯主观或者纯客观都是不行的。律师没有判决权,我们的尊严不来源于司法权力,尊严来自于当事人对你人品和专业能力的信任,关键词在于“信任”,客户无条件地托付给你后,你尽了专业、勤勉谨慎的义务,客户无条件认可任何结果,你就有了尊严,也对得起客户对你的信任,信任是以律师的价值作为基础的。信任哪里来?有可能会有一些外在的标识,但最终是通过你内在的素质和能力来印证的。


第一,我认为,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很大程度决定着律师的价值和尊严。在法律上,委托代理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律师费和法律服务成效间的对价,但是以充分信任为基础的。这与买卖一个杯子是完全不同的。


第二,决定律师尊严的因素还有,律师与公职人员的关系,核心是律师与法官的关系,这也是社会热议问题。面对这个问题的理念是:律师一定要有自己正直、独立、真诚的人格,不卑不亢,据理力争,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一个受人尊重的法官也一定会尊重一个有水平、有能力的律师。我认为法官和律师的尊严是两种不太相同的尊严,两种尊严的回报、来源、持久性和幸福感都有所不同。


律师案源和收入的关系


一般来说,这是我们法学院学生空白的知识,案源是建立客户关系的第一步。影响律师费的因素,有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案件的难易程度、当事人的支付能力、服务资历、水平、律所的分配机制与税收等等。


律师诉讼业务发展空间


员额制和立案登记制的改革后,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突出了,势必会更加突显庭审作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作用就进一步显现了,双方律师的当庭表现与判决结果的关联度进一步上升。还有案件终身追责制,让法官办案更公正、更透明,让律师对判决结果更有预期性。只有法律具有预期性,同案同判,律师的判断才显价值。


律师职业的副产品和职业病


随着案源越来越多,时间就越来越紧张,甚至挤压了生活时间,如果律师仅仅成为赚钱的机器,我想这是悲哀的,谈不上成功。平衡好时间确实非常困难。终身学习的必要性和压力突显,此外,遇事就想到最坏结果的法律思维,保守和较真的心态,可能会导致人际隔阂,超负荷工作对健康的损害导致,所有的这些,都是律师职业的难以避免的副产品。


学生提问简要摘录


选择做法官,还是做律师,应该如何去选择?

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有没有形成稳固的职业理想,是否应该为追随自己的理想而活?

2、个体的状态,你的性格和能力更匹配哪个职业?是决定过一种稳定权威的生活,那是法官生活,还是想过一种有挑战性的不确定性的律师生活。

3、经济收入在你择业因素中所占的比例?主要来说就是这些。



想当律师的话,本科阶段现在应该培养哪些能力?

多积累一些非法律知识方面的技能,比如推销能力,演讲辩论的能力,就会对职业大有帮助。


没有最好的职业,只有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对于法科生来说,不管是做法官、检察官,还是做律师,还是做公司法务,还是做学者,其实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所谓优秀成功的律师,是靠久经沙场,一步步磨砺而来的。律师一定要有法治理想和工匠精神,祝愿同学们学有所成!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