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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团队化应该成为今后刑辩律师服务的一种模式

2016-12-28 律道湾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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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晚,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方圆律政杂志共同主办的“从徐翔案‘钱许辩’看刑辩团队化发展德恒刑辩沙龙成立大会”在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执行所长李奋飞、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兆峰等法学学者、刑辩精英参加了此次成立大会。


王兆峰在致辞中首先抛出刑辩律师团队化发展是未来刑辩发展的大趋势这一论点,他指出,依法治国、人权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因素正在倒逼刑辩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的提高,不论刑辩律师是否察觉、接受抑或抵制,刑辩律师法律服务变革已经开始。而刑辩团队化发展模式的提出正是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经验的总结与升华,这不只是德恒刑辩律师团队的主动选择,是市场供需变化的选择,也是依法治国道路的选择。他强调,团队化并非是人的堆积,而是律师之间的磨合、律师之间默契的培养。因此团队化的工作重心应当是在律师之间的默契培养和人才储备上。“春江水暖鸭先知”,王兆峰表示,德恒刑辩团队律师愿做刑辩团队化发展的先行者,为刑辩法律服务的变革试水先行。


李奋飞以一个学者的严谨态度从刑辩律师团队化概念的厘清、刑辩团队化趋势的现实基础、刑辩团队类型化、刑辩团队化的法理基础、刑辩团队化的利益分配及风险预防等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刑辩之春的来临,对于刑辩律师而言,是一个新舞台的开始,但是在刑辩之春喜悦之余也要防范“倒春寒”的来临,因为这不仅是对律师的负责,也是对依法治国建设的负责。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雄飞以客户为中心提出了私人订制法律服务的观点,认为单打独斗的律师是远远不能满足私人订制服务要求的,唯有借助多方力量,才能做到事无遗漏,才能让客户满意。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张成介绍了大成刑事部的发展经验,提出了推广刑辩经验和建立刑辩学院的意见,并在大成律所践行这种观点,为刑辩团队化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模板。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重案部主任赵荔以自己办理的案件肯定了刑辩团队化的正确性与必要性,提出了应当重视律师之间协调合作的问题,并对“人合”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并且表达了对德恒刑辩沙龙尽快成长起来的期待。


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主任孙中伟、北京储正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曹乐余等随后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对刑辩团队化建设提出各自建议。经过近3小时的充分交流,与会律师一致认为,刑辩之春的来临,给刑辩律师提供了更大发展空间,也带来了不少风险,但是并不能因噎废食,刑辩团队化应该成为今后刑辩律师服务的一种模式。


作者:段亚龙 

来源:方圆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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