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谋士、帅才还是掮客?
兴许有人看到这个题目,就不屑笔者的思考:律师是什么?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这是中国现代法律对律师工作内容的概括,其实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律师的角色都不一样:
在中国古代,律师是讼棍,旧社会唆使别人打官司而从中取利的人,律师是贬义词;
在英美法系国家,律师获得普遍尊重,融入中上流阶层,是地位的象征。
作为中国现代律师,介于前两者之间而且偏向讼棍,这虽然对律师而言仍旧是个不理想的时代,但笔者认为大势所趋之下,谁都没错,却谁都有错。毕竟,法官尚无法凭其对法律的权威解读、应用(而不是传统的官僚思想)得到应有的社会地位时,律师地位居低不高理所当然,还需要共同的努力。
本文,笔者所讨论的既不是各国律师的差异,也不是不同时代下律师的角色定位,更不是辩护律师与代理律师的区别。
纯粹是想从商业的角度,粗浅论一论律师希望成为当事人的什么角色,而律师在当事人眼里,究竟能起什么作用?
可能还有更多角色定义可供选择,笔者之所以仅选择“谋士”、“帅才”、“掮客”这三个词,就是从商业角度考虑。
这和笔者认为“律师应当为当事人创造价值”的观念有关,律师的价值甚至可以用数据衡量,比如为客户减少多少金额的损失,为客户增加多少收入等等,而在这提供服务的过程,律师不论起到前三个词中任一个词的作用,都代表着不同的能力、受尊重程度。
谋士,设谋献计的人。古代“门客”、“幕僚”、“军师”,现代的“智囊团”、“顾问”、“咨询师”均在此意内。
真正的谋士必须具备一项“人”所不具备的能力——谋天下、设未来的能力。古有管仲、范蠡、李斯、晏子等著名谋士。
诸葛亮、韩信是著名谋士吗?也是,不过他们更贴近“帅才”之称。
谋士和帅才的区别在于,前者只出谋划策,而不实际参与实施,后者不仅谋划大局,还需亲自指挥、亲自战斗。
故而帅才不仅要求有谋划大局智慧,还需有操控全员、大局的勇气和能力,同时具备临危不乱、择机调整的过硬的心理素质,帅才综合能力在谋士之上,其所创造的价值和应担当的责任在谋士之上。
掮客,指替人介绍买卖,从中赚取佣金的人,也常喻指投机者。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句名言恰能形容掮客们。
延伸到法律行业,有专门词汇“诉讼掮客”,百度百科的解释:指企图将黑手伸向政法机关、为他人办事、从中捞取钱财或谋取其他利益的特定人群。
掮客比讼棍不如,讼棍还需以己身三寸不烂之舌、于公堂之上为当事人争取利益,而掮客更多是忽悠,不需要诉讼技能。
如何能将律师一职贬低为掮客?
对掮客的思考,源于笔者的师傅曾有一语:难不成非将律师迫为掮客才妥?此话背景是团队内部关于未来发展的探讨,从着装、分工、服务内容标准化的探讨,是注重体现结果忽略过程还是过程也应当注重体现的讨论,让笔者的师傅发出此感慨。
或者更详细的说,作为传统业务的律师,笔者的师傅无法认同“服务体验”这类词汇在律师身上,他认为律师业务应当严肃,注重结果,而不是注重花拳绣腿。
不过,显然,笔者的师傅对掮客的厌恶没办法阻止律师角色变更的大趋势、没办法改变部分法律工作者为收入时而扮演掮客的现象。
律师究竟是谋士、帅才还是掮客?对于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追求,无法一概而论,笔者发出此思考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褒贬谁,更多的是提醒自己:
若想寻求谋士之地位、帅才之能力和备受尊重,当为此努力不懈,当自领悟之日起,定位、寻找到达之路。
作者:郑秋云
来源: 郑秋云的法律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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