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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明|为什么律师们对新任司法部长都充满了期待?

2017-02-26 律道湾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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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律师们对新任司法部长都充满了期待?


张军


2月23日,有两位高人成了全国各大媒体关注的新闻。一是不仅仅个子高的姚明成了新一任中国篮协主席,大家由此期待中国篮球能够“姚”身一变,重振辉煌;二是也不仅仅是个子高的张军成了新一任司法部党组书记。



在两条新闻中,对中国法律人尤其是中国律师来说,最关注的还是张军即将赴任司法部部长这条新闻。遗憾的是,这本是一条最标准且该由官方首先发布的新闻,却让自媒体抢了先。可见,我们的有关部门在这个新媒体时代,对新闻的理解还不敏感,还要更新和提升。如果主流新闻不及时发声,自然就会让主流新闻在网上传来传去而成了社会传闻。好在此次两会之前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期短,于是,今日下午常委会闭会之后,立即使这条新闻又真正成了新闻。其实,首先发布张军为司法部党组书记并推荐为部长人选的消息,更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党的权威。从网友提供的23日上午司法部机关干部大会的主席台照片看到,中央政法委书记、副书记、秘书长等领导都出席了此次大会。可见,中央领导对此次司法部主要领导的调整,不仅是高度重视,而且还是深谋远虑的。


从这两天网络舆情的反映来看,全国各地律师对张军重回司法部任职绝不仅仅是一般的关注,而是充满了诸多美好的期待与热切的希望。


为什么会如此关注与期待呢?


在我看来,律师们之所以对张军就任司法部长充满期待,是因为张军的如下特殊之处,让律师们有一种亲切感和亲和力。


一、学术背景


可以说,张军是实实在在的法学专家出身。本科与硕士曾分别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参加工作后又攻读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刑法学博士学位。可以说,从本科到硕士再到博士,他攻读的专业是刑事法律,他从事的工作也是刑事法律,他分管的领域还是刑事法律,而在硕士阶段与博士期间指导他学习的则分别是著名刑法学专家王作富教授与马克昌教授。


1985年硕士毕业后,张军进入最高法院工作。他从书记员开始干起,一直干到副院长,无论是研究还是办案,他从没有离开过刑事司法领域。据统计,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在《人民日报》、《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人民司法》等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则有30余部,如《刑事错案追究》、《国家赔偿问题研究》、《刑事诉讼:控·辩·审三人谈》、《刑法纵横谈:理论·立法·司法(总则部分)》(合著)、《刑法罪名精解》(主编)、《刑法的修改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适用》(副主编)等。至于他参与或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不管是在政法工作领域还是纪检工作系统,就更无需赘述了。同时,他还是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兼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聘顾问教授,又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外交学院、社科院法学所等院校法学院、科研单位兼职教授及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而且还担任了多年的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直到离开最高法院后才卸任。


显然,一位具有如此深厚学术背景的部长,一定会让所有的律师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具有法学学术背景的官员,一定会在工作中注入浓厚的法治思维。而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则是法治中国的应有之义。对于律师来说,与学者型官员打交道,可以更放松,也感觉更亲切。


二、从业经历

 

张军从法院书记员这个基层岗位做起,历任刑事处副处长、处长、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等职,期间还先后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与北京市高级法院挂职。2001年底,在其45岁正当年华时升任最高法副院长。


在担任一年半的最高法副院长之后,他调任司法部副部长。在司法部任职期间,他推动了司法鉴定体制的重大改革,实现了司法考试体制的协调完善。


两年之后,他又于2005年8月“回炉”最高法院,再任最高法院副院长。作为负责核准死刑判决的主管副院长之一,他不仅成了被称为握有生杀大权的“生死判官”,而且还成了我国死刑制度改革与完善的见证者与推进者。


2012年11月,在成为正部级的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一年之后,他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八次全会上被增选为中央纪委副书记。或许是考虑到反腐败工作的复杂性与专业性,在此次全会上,他与同样具有法律背景的陈文清同时被增补为中央纪委副书记。由此可见,在涉及党纪与国法的问题上,中央高层非常关注发挥法律专业的作用。


此次“回炉”就任司法部部长,对张军来说,显然又是一次挑战。如果说过去的工作变动是一种专业的调整,那么现在的职位变动则是一种改革的需要。在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在司法改革的大潮中,司法行政如何作为,应当是中央对新任司法部长的要求,也应该是时代对新任司法部长的召唤。


可以说,张军的从业经历不仅有助于将司法行政工作推向一个新高度,而且还可能会将我国律师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如此而来,经历了2015年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鼓舞的广大律师,当然对新部长给予了美好的期待与热切的盼望。


三、工作风格

 

从张军的学术背景与从业经历可以看出,他是一位能够将政治与法治有机结合、将理论与实务融为一体的领导干部。事实上,从我个人对他的了解来看,他的工作风格是主张辩证而理性、追求全面而客观,既不像有些官员那样云山雾罩套话连篇,也不像有些领导那样东拉西扯毫无主题。可以说,他要说的一定是有分量、有主见、接地气的话,既有针对性、也有操作性、更有专业性。


2007年1月,最高法院刚收回死刑复核权之后,他特别强调要分清不同的犯罪情节与犯罪主体,从而作出不同的死刑复核决定。他认为,“同样是犯了可以判处死刑的罪,但是,有的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比方说,拦路抢劫。不分时间地点对象,这个杀人害命,必须依法严惩。还有一些属于邻里家庭纠纷。激愤之下,失手伤人,有的是间接故意,有的可能是激愤之下直接故意杀人。那么,原则上应该考虑可能判处死缓的,不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能够判处无期徒刑的,就不要判处死刑。这样更有利于邻里之间今后和睦相处,更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他的见解与主张如此清醒而客观,也是与他的学术背景和工作经历有关的。比如1995年和1996年代表最高法院参与国家立法机关主持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修订工作,所提出的许多立法建议最终被立法机关吸收成为法律条文。在《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修订后,他组织并主持起草了20余部执行“两法”的重要司法解释。


在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研究小组负责人期间,他又主持起草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作为主管全国刑事审判的最高法院副院长,他一直主张调整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并延长严重经济犯罪的刑期。如今,他的主张与建议都变成了刑法修正案(九)的主要原则。


调任中央纪委副书记之后,他曾多次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访谈节目中回应热点问题。2015年11月,他在谈到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表示,修订后的条例更加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纪律中新增了一些违纪条款,比如对抗组织审查就是对党不忠诚等;并体现纪法分开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已经规定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


由上可见,这是一位既有政治立场、又有法治思维、还有平民情怀、更有专业水平的新部长。


作为继史良、魏文伯、刘复之、邹瑜、蔡诚、肖扬、高昌礼、张福森、吴爱英之后的第十任司法部长,新部长还面临如何解决去年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巡视建议如何落实的现实难题。


2016年3月2日至4月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司法部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最后,巡视组反馈了司法部存在的诸如选人用人、有的领导干部档案造假、“四风”屡禁不止、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所有这些问题,对于刚刚从中央纪委副书记转岗而来的新部长来说,过去是一位监督者,现在则是一位落实者。张军担任中央纪委副书记这段工作经历,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司法部的党建工作与作风建设,增强司法部的改革创新动力,一定大有帮助。


外界许多人对司法部的职能,不一定真正了解。但是对于刚刚“回炉”的新任部长来说,显然不需要重新熟悉。在司法行政工作的三大体系中,法律保障体系如何不出事、法律服务体系如何能干事、法制宣传体系如何多干事,相信一定是新部长摆在眼前的重要工作。


对广大律师来说,则一定期待这位新部长最好能像24年前肖扬部长那样推动律师业“重中之重”的改革,也希望这位新部长能像16年前张福森部长那样推进律师业“请得起、请得到、信得过”的规范化管理。当然,更期待新部长能够将律师业维权工作置于一个更加重要的地位。


所有这一切,我相信张军部长都能够做到。


本文为桂客留言原创,作者:刘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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