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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当新车卖?法院判决商家退16万元再赔48万元

2017-03-11 律道湾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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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销售方若构成欺诈事实需“退一赔三”



2015年6月10日,彭先生在渝北区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订购小型轿车一辆,6月26日提车并支付购车款16万元以及保险、路桥、车辆购置税等其他费用。


6月27日,彭先生高高兴兴开车出门,却发现车辆发生异响,遂将车开回销售商处。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该车存在问题。经过评估,该车前保险杠、电子风扇紧固螺栓有拆装痕迹;保险杠固定螺栓处周围有做漆痕迹;散热器百页片局部变形等。


交涉无果后,彭先生认为销售商提供了一台事故车,属于欺诈消费者,便起诉到渝北区法院。


经过一审、二审后,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法院表示,销售商由于不能举证证明涉案车辆瑕疵形成时间及形成原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从而认定涉案车辆的瑕疵形成于销售前。


法院还认为,根据涉案车辆的交车检查表载明的内容和汽车销售的交易习惯来看,消费者仅是对车辆外观和内饰的查验,对于涉案车辆存在的瑕疵等相对专业的技术状况,不能当场发现符合常理。


法院认为,销售商未举证证明其在交付涉案车辆时已经对技术细节等状况充分向消费者履行了告知义务。销售商明知涉案车辆存在瑕疵,向彭先生销售涉案车辆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形,应认定构成欺诈。


近日,市一中院终审判决销售商退还彭先生购车款16万元,彭先生将轿车返还给销售商;销售商赔偿彭先生购车支付的保险、路桥、车辆购置税等其他费用共计27680元;销售商赔偿彭先生购车价款三倍,即48万元。(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新消法”规定“退一赔三”后,全国最大金额的汽车维权案


买到路虎翻新车法院判赔300万


黄先生2015年3月在温州某汽车经销商处买了一辆路虎揽胜2995CC越野车,共花100多万元。2016年6月份,黄先生在4S店保养时发现该车竟在自己购买前就被维修过。与销售方协商无果后,黄先生将其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处原、被告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撤销,黄先生退还涉案越野车,汽车销售公司退还黄先生扣除车辆折旧费之后的购车款。同时,汽车销售公司需赔偿黄先生三倍购车款共计300余万元。


指点:鉴别“翻新车”有窍门


在提车时,如何鉴别买的是新车,而不是存在质量隐患的车?翻新过的事故车的漆面不可避免都会被钣喷,因此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可判断是否事故维修车:观察车身上的人像倒影,如果倒影线条流畅连贯,则此处漆面被修复过几率低;如果发现某部分线条突然有较大的弧线弯曲,那么该处漆面肯定被重新修复或钣喷处理过。


除此之外,业内师傅还提醒消费者在提车时应将以下五个步骤做好:


1.查看车辆的“身份”文件:如果是进口车,提车前要看清楚汽车的合格证、出厂日期、车架号等。


2.查验车辆外观和内饰:如车门缝隙等是否均匀,是否有油漆喷洒斑点,焊接点是否涂有软胶等。


3.试用车内所有配置:譬如车窗天窗、车载导航音响、车灯等。如多次开关车窗或天窗,发现不灵便,那可能有问题。


4.查看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要求4S店查询该车历史维修和保养记录,购买保险时,也可以从保险公司了解是否有历史出险记录。


5.购置税发票车价切莫写少:有4S店会告诉车主,购车发票金额最好写低点,购置税、保险也可以少交。4S店这么做是为了少交税,但也会影响消费者日后的索赔。(广州日报)


如果车主一不小心中招了,如何维权?


根据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新消法“退一赔三”的规定虽然很有震慑力,但汽车4S店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忽悠行为,除了捆绑上牌、精品销售等霸王条款外,将事故问题车、旧车当新车卖时有发生,这些都是汽车经销商存在侥幸心理,忽悠不懂车的消费者。


车主发现新车有问题,往往是买回去使用了数个月,甚至一两年才发现。此时要让4S店承认自身错误,非常困难。汽车等大件商品,技术含量高,专业性较强,对于消费者来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一旦发生纠纷,经营者依靠专业知识丰富,能找出种种理由推脱责任,最常见的是将责任推卸到消费者使用不当,此时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遇到类似情况,汽车4S店不仅极少会主动承认,而且还会反过来强硬地要求车主提供证据,消费者需要与车商进行多次“扯皮”。最终让4S店同意退车和巨额赔偿,车主往往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发现问题,车主第一时间应收集车辆历史维修证据。可通过《机动车合格证》等资料,从保险公司或者同品牌其他4S店查询历史出险和维修记录,这是最关键的资料。此时消费者可以请消委会和工商部门介入,进行初步协调。若4S店依然耍赖,通过消委会、工商局等多种方式协调均告失败,车主就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举证过程中,如果车主无法获得历史维修记录,可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具一份中立专业的检测报告,这将是比较有利的证据,同时提供图片、录音、购车发票等证据。


“在这类案例中,只要在法院上出具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案件基本就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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