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辱母者”背后的企业家恐惧
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
3月23日《南方周末》一篇《刺死辱母者》的报道,俨然把当年香港警匪片中黑社会催逼高利贷的场景活生生地再现而出——有过之而无不及。于是,当事人之子于欢愤然而起,用一把水果刀刺向暴力催逼者……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法院的判罚进一步撕裂社会共识,引发轩然大波。与此同时,涉事数方展现出的民间金融生态、实业生态、社会生态、法治生态亦让人心惊。
从报道来看,苏银霞不仅身负高利贷,同时还另因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警方带走。一个做汽车刹车片的小企业陷入高利贷、非法集资的泥淖,进而受到催债侮辱引发暴力,而此境况并非个案。
2016年中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8.3%,金融大发展的背后,既有刚刚曝出涉嫌造假并负债120亿-130亿元的辉山乳业,更有众多的苏银霞们。一方面是大企业欠债不还,债权人束手无策;另一方面是小企业主以命偿债备受凌辱。缺乏基本的破产保护制度,两者对比尤为惨烈。
苏银霞的欠债数目并不高,其向吴学占借款总额为135万元,月息10%。在还款184万元,并将一套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抵债后,仍剩最后17万欠款“公司实在还不上了……”诚然,因经营不善而尝试高利贷这种贷款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并不值得同情与效法,但在一线城市一平方米房产价格都逼近十万的当下,一个中国小民企业主却因17万元被百般凌辱,也着实让人感慨。
做生意有挣就有赔,中国的企业主们往往赔不起。破产保护制度的缺失,致使其在经营过程中,一旦资金链断裂,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则不能根据破产制度免责,只有倾家荡产甚至父债子偿一条路,再无从东山再起。在此情形下,借高利贷解燃眉之急确也是无奈之举。
债务人无从保护,债权人也并非全然强势。经济下行的客观环境下,不少企业面临债务环境不断恶化,呈现出欠债涉及面越来越大、回款期越来越长、回款现金越来越少的问题。一些债权人即使通过法律途径赢得判决,最终也只是领到一张执行白条。破产制度的缺失,让许多债权人的利益也难以得到及时保护。
法律制度供给的不足,成为暴力催收的土壤。原本平等的债务关系在现实中演化成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恶战。正常的借贷不敢施展,黑社会高利贷填补了市场需求,恶性循环由此而始。
营商环境的恶化,黑社会手段上演,甚至让执法者“见怪不怪”。就此个案来说,面对逼债者各种侮辱、威胁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之举,即使民警来到案发现场,却也只表明了“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的立场。
面对暴力催债,没有破产保护,企业主无处遁逃,没有尊严,甚至没有人身安全的窘境不能漠视。实业兴国,无数的苏银霞们构成了中国经济体最有活力的微小细胞,固然需要正常的新陈代谢,但如果是因为没有一个有效法律保护与再生机制,而成批非正常死去,整个经济的肌体又如何能健康?
来源:财新网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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