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学徒自立门户的潜规则
前言:师徒传授在目前律所中其实有着很广泛的基础,我们不难看出优秀的律师往往都是优秀律师培养出来的,优秀的律师培养出来的律师往往更优秀。课堂授课、法学院学习、司法考试、行业培训,完全不能取代师徒传授。
刚从学校出来的学子或者刚通过司法考试的新手,必须要通过指导老师1至2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言传身教才能真正变成律师!
拜师难,拜名师更难,新律师拜师的机会可遇而不可求,老律师选徒弟,会在各方面对新律师进行考察,资深律师一般不轻易收徒。为了弘扬传统文化,建立律师行业师徒传授的行业习惯,已经有很多律师事务所把中国的拜师文化引入律师行业中。
在接受新律师的时候举行拜师仪式,比如就分为:徒弟宣读拜师帖、送拜师礼、师傅回礼、发收徒证书、喝敬师酒(以茶代酒),导师宣读收徒誓词,导师和学员分别在拜师帖上签字,导师还将装有赠语的锦囊赠予学员,表达了对学员的殷切期望。师傅徒皆穿黑色西服,师傅端坐,徒弟行礼,气氛庄重严肃,虽然和古代拜师仪式的繁复程度没法比,但是已经保留了很多的传统元素。
传播知识容易,传承经验困难。法律行业靠手艺吃饭,知识容易学,技艺真得靠手把手地教和磨。教育是基础,实践教育才是你真正成长的关键,指导老师将毕生所学毫无保留交给你,帮助你在律师圈站稳脚跟,我想我们都应该怀有极大的感恩和尊敬对待我们的恩师吧,这是每一个律师都该具有的基本素质和人格底线。
有一天我们学成后,如果因为一些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合作,是否也应该在离开后以下列原则要求自己:
第一、无论何时何地,发自内心的感恩师傅的教诲,感恩师傅对自己的知遇之恩,成就之恩。如果有机会,常回来看看师傅,你从他那里获取的,可能远比他给予你的还要多。
第二、离开的时候,尽量选择业务比较清闲的时候,而不是手头有好几个案子的关键时期。给师傅多一点时间找到下一个助理,或者帮助师傅将新的助理培养好,把手头的工作交接好,这也是回馈师傅和离开师傅的正确方式。
第三、离开后不要把师傅原有的业务都拉走,不要真实的上演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一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使有客户特别邀请也应该给师傅打声招呼经过师傅同意后方可接手。
第四、诉讼律师如果有幸在法庭上与师傅做对手,庭上,针锋相对慷慨激昂,庭下,请走向师傅,恭恭敬敬叫声老师,这是对师傅最大的尊重。
第五,即便上述四条均做不到,能否在抢师傅业务的同时,不要贬损师傅及他的新团队,别忘了你也曾经是他的徒弟。这是最后一点点底线了吧!
我想我们如果真有本事,绝对能独自开拓一片新的天地而不用在师傅的地盘指手画脚,受人唾弃!
当然,旧社会的那套规矩在新兴的律师文明行业中行不通,只能搞的乌烟瘴气,好像律师开拓市场和流氓争码头一样野蛮,在心中师徒真诚的互敬互爱互助互谅才是最重要的。
佛家讲究因果,马克思主义也讲究因果联系,人在做天在看,做人要厚道,不然不义之财也会不翼而飞!你今日做的所有将来都会以同样的方式回报到自己身上!仅以上述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指导自己在律师的道路上前行,宁可饿死不背原则。我知道自己操心过多可能早逝,那也要在有生之年通过自己的言行,给与自己同行的律师小辈们带来一股尊师重道、尊长爱幼的清流,让世界多一点爱!
年轻律师要想获得长足发展,必须克服浮躁,功利的心态,必须打消利用“饿死师傅”等非正常手段牟取名利的念头。如果任由现状发展下去,不发扬传统文明文化,这个律师行业将无人带徒弟。这也是律师行业目前的状况,各自为战,人走茶凉,事业无法做大做强。
作者:东方不败(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来源:微信公众号律博园,感谢律博园授权转载;声明:本文仅供大家交流学习,本公众号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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