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公安部关于《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否包括使用警械的批复
公法[2002]32号
铁道部公安局:
你局《关于(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否包括使用警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包括使用警绳、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此复。
公安部
2002年2月22日
(ID:LUDAOWANWAN)
▲
长按上图识别二维码加关注
点击下面"阅读原文" 【查阅历史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