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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网络安全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2017-12-14 测绘地理信息局 律道湾湾

测办〔2017〕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司室: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大法,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是依法治网、依法管网的根本依据,是推进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保障。《网络安全法》明确了各方面维护网络安全的责任义务,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和重点任务,并将于6月1日起实施。网络已经成为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应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为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普及,让网络安全意识深植人心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使每位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网络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理解《网络安全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掌握《网络安全法》的整体内容和精髓要义,让网络安全意识入心入脑,贯穿到测绘地理信息业务工作和信息化工作中去,努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要面向测绘地理信息生产服务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网络安全法》的解读普及工作,引导一线职工树立网络安全法治意识,正确处理网络安全和生产服务的关系。国家局近期将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网络安全法》系列解读文章。

 

二、结合测绘地理信息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结合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实际,明确职责任务,切实落实《网络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一要以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为核心,全面梳理现有各类网络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开展风险评估和定级备案工作,对非涉密重要信息系统严格按照等级保护建设标准、涉密信息系统严格按照分级保护建设标准开展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加大网络安全资金投入,重点加强对各单位核心网络基础设施、门户网站、天地图网站和其他安全保护等级确定为三级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测绘地理信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建立安全保密持续监管和运维系统,提升信息安全管控和运维管理水平。二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信息通报工作,配备安全监测、态势感知等工作平台,不断提高网络攻击、系统故障的主动发现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建立健全应急响应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网络安全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着力构建本单位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工作长效机制,最大程度上减轻网络安全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同时进一步完善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机制,丰富通报工作内容,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各成员单位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国家局网信办报告。三要加强业务数据信息保护。要根据业务信息系统中含有大量的政务敏感信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等特点,从数据采集到使用的全过程都要建立有关岗位、人员、职责等制度,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加密、安全传输、安全存储、合法使用,依法保存审计日志,切实做好数据安全工作。要与涉及数据的信息系统建设方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四要依法加强信息内容安全管理,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权威性及有效性。在信息发布过程中要按照国家及本单位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规范信息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严防泄漏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五要健全网络安全制度体系。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制度措施。同时,各单位也要制定和完善内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六要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要按规定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学习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是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学习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与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密结合,与贯彻新《测绘法》紧密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部署,将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分层次、按计划、有重点、多形式地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运用网站、报刊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形成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请各部门各单位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及时报国家局网信办。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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