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韩企业,跨国贸易投资法律风险防控技能知多点
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我省涉外律师作用,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助力打好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组合拳,广东省商务厅和广东省司法厅于11月13-14日在惠州市联合主办“涉外法律服务走进中韩(惠州)产业园专题活动”。
中韩(惠州)产业园是201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的全国三大中韩产业园之一。园区核心组团分5大片区,规划总面积94.1平方公里,重点发展超高清视频显示、5G及智能终端、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电池、核心基础电子、高端装备制造、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截至2023年10月,中韩(惠州)产业园核心组团各片区累计引进各类项目237宗,计划投资额超过2200亿元。
本次活动由惠州市商务局、惠州市司法局承办,省律师协会协办,内容包括走访企业、专题调研座谈、法律宣讲、现场法律咨询等。这是今年“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系列活动之一。
11月13日下午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会议中心举行大会宣讲活动,省、市商务和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致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潼湖生态智慧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惠州市有关商协会、外经贸企业和涉外律师代表共80余人参加了活动。
会议指出,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五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强调大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助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广东省商务厅和广东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律师服务支持“五外联动”的行动方案》,积极搭建律师、企业、协会、政府部门之间有效对接服务平台。惠州市商务局和惠州市司法局紧密合作,认真落实省厅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我省涉外律师要握机遇,主动作为,努力提升专业水平,做国际复合型涉外律师人才;要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定制“度身、特码”法律服务产品;要主动拥抱信息革命,不断学习新知识为法律行业赋能。与此同时,希望我省企业用好政府部门搭建的平台,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行业分享
惠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秘书长陈澄分享了“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现状及遇到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他介绍,惠州是首批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2022年产值首次突破5000亿元,居全省第三。他梳理了电子信息行业开展贸易投资经常遇到的法律风险,包括国别法律差异、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合法性、商标专利侵权、技术性贸易壁垒、关税壁垒等风险;此外,企业反映集中的还有货款回收困难、汇率风险高、劳资纠纷不好处理、没有与当地驻外使领馆有效沟通等问题。他建议,政府部门提供相应的信息交流平台、专业培训和政策支持,使企业开展贸易投资之前能够对目标国的法律法规政策情况有较多了解,在贸易投资中能够确保合同的完整合法,在发生问题后能够找到有力的专业力量支持。
主题演讲
惠州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科长周雪峰就外商投资需关注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介绍。投资准入方面,《外商投资法》明确我国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企业重点关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从业者享受国民待遇,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投资管理方面,准入后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企业需执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及外商投资统计调查制度,遵守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投资保护方面,广东制定首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突出平等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政府管理和自我约束。投资促进方面,省市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打造重点平台,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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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尹秀钟律师介绍了“对韩国贸易投资需重点关注的法律风险”。贸易方面,需重点关注涉外合同风险、出口管制风险、外汇政策风险、知识产权侵权等,他建议企业事前要加强对交易对方的背景调查,约定有利争议解决条款,养成风险排查的习惯,提高风控水平。投资方面,他建议企业需对韩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关了解,做好出海准备,特别是在与当地人员进行合资合作前,需考虑发生对立、陷入僵局等最坏的情况,做好资金账户、经营管理权限等方面的合理安排。另外,他建议政府部门的海外派驻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维护中资企业海外投资权益的力度。
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燕律师分享了“电子信息行业跨国经营数据合规分析”。她重点介绍了欧盟、韩国和我国数据监管的相关规定,并列举了跨境数据合规管理的案例。例如,海外雇佣员工不能认为人力资源信息收集是内部管理行为而忽略信息收集的合规;收集使用用户数据不能以用户默认的方式视为同意;数据合法储存期限后应及时删除与泄密后如何补救等。对于企业如何做好跨境数据合规,她建议:一是经营者要提高对数据合规重要性的认知,数据合规随时可能成为政府制裁或竞争对手手中的利器;二是企业可以参考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认可的ISO 27001国际标准建立数据合规制度体系;三是用好内部与外部资源,可设置数据合规安全员,参加相关部门的数据合规培训,也可聘请专业团队进行辅导协助。
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曾赟律师介绍了“新形势下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路径选择”。他介绍了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种类,我省开展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他建议企业选择以下路径开展应对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锤炼行业知识产权内功,积极应对海外诉讼;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企业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4月发布的《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管理规范》;三是提升海外知识产权法律风险识别能力,并善于运用知识产权自由实施报告(FTO)来提前预警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四是有效利用外部知识产权资源,包括借助专业法律服务机构、行业组织、政府部门的力量等;五是借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来分散法律风险。
专题调研
此次专题活动还安排了企业走访和调研座谈。
11月13日上午,省、市商务和司法行政部门及省涉外律师团成员走访了惠州市卡儿酷科技有限公司,上门宣传涉外法律法规,开展企业合规体检,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11月14日上午,调研组走进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委会,与7家企业面对面座谈。企业现场反馈了查找海外国别法律法规、跨国投资渠道与资金回撤、数据合规出境、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商业秘密保护,以及反倾销、反垄断、反洗钱和制裁措施应对等问题,调研组均一一回应,努力为企业提供解决方案。
热点问题梳理
大会宣讲和专题调研过程中,涉外律师针对企业关心关注的贸易投资风险防范问题一一解答。现将热点问答梳理如下。
问题一:
进口商在国际贸易过程中故意制造假象,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使得出口商误解上当,最终进口商未能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而给出口商造成损失,比如客户到期不付货款,出口商该怎么办?
尹秀钟律师:
这个问题涉及到国际贸易诈骗的问题。对于如何预防国际贸易诈骗,建议:一是在与新客户在合作之前,有必要委托专业的资信调查公司对其进行资信调查;二是尽量办理出口信用保险,或采取信用证付款,或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等;三是在贸易过程中注意保留书面文件,尤其修改产品规格、变更交货期限、变更到岸后的仓库等,一定要经对方负责人书面确认;四是一旦出现对方滞付或者拖延付款等情况,应马上停止供货;五是一旦出现客户到期不付货款时,抓紧整理搜集相关证据,要求对方提交还款计划,并密切关注对方的经营情况,如果情况继续恶化,应通知出口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或通过进口国当地的律师进行财产保全。
问题二:
有哪些海外常见投资结构与路径选择?
王燕律师:
在海外投资的常见方式有:新设全资公司;与投资目的地现有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的公司;收购投资目的地现有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公司的投资结构可以考虑以下三个因素:一是投资目的地国家的投资政策,如哪些产业领域是可以全资,哪些产业是只能以合资合作的方式进行,哪些产业是不能投资的。另外,应对投资政策的多变,不仅可以考虑寻找可靠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司以收购部分股权的方式投资,同时在手续办理时应当给予合理的时间和补充方案的预期。二是考虑到对所投资公司的控制权问题,要了解投资目的地国家的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如股东比例、董事会的人选以及总经理的任命等决定权和管理权的划分。三是考虑劳动雇佣问题,如投资的规模、设立公司的形式或合资合作的方式,可能涉及到从国内派遣到投资目的地员工劳工签证、是否有权在当地直接雇佣劳工等问题。
问题三:
代工企业出海常见知识产权风险?以及如何规避?
曾赟律师:
代工企业常见的知识产权风险是产品商标、专利侵权风险,以及由此而延伸出来的产品在海关被查扣的风险。这里涉及到在OEM、ODM代工模式下,代工方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问题。按照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前述模式下的代工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专利侵权在我国存在争议,但是多数法院认为在特定条件下代工方不构成商标、专利侵权。因此代工企业规避风险的关键在于如何才能满足“特定条件”。
为了减少类似风险,企业在与委托加工方签订代工合同之前,就要做好最基本的知识产权权利瑕疵审查工作,要求对方出具商标、专利权利证书(国内以及出口目标国的),或者出具获得前述商标、专利授权(包含获得转委托权利护着独占权的授权)的证明。签订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上写明知识产权权利瑕疵责任由委托方承担。此外,如果涉及订单的金额较大,建议企业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有针对性对代工产品在中国以及目标国是否构成他人知识产权进行检索、分析并且出具自由实施报告(FTO报告),这样可以提前识别此次交易是否存在较高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以及提前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问题四:
我司对涉外法律不熟悉,希望得到专业的越南法律专家智力支持,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取帮助?
王燕律师:
涉外法律资源的甄选和服务质量的辨别与监控是“走出去”企业面临的普遍性问题。企业获得海外法律资源渠道有多个,例如可通过商务部、中国驻外使领馆等官方网站了解东道国的投资法律环境;可找当地的中国商会或协会寻求一些推荐;还可以在出海前通过律师协会等找到合适的中国涉外律师,再通过其在投资当地选择好合适的律师团队组成国际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更优惠和高效的法律服务。越南的法律服务团队也是可以通过以上几种方式寻找。
需要注意的是,海外律师在处理具体事务时,由于文化背景不同,很多时候无法真正理解企业投资者投资经营的考虑,在起草或制定符合要求的法律条款方面存在一些沟通障碍,此时中国律师就可以作为沟通桥梁,让海外律师更准确地获知企业的真实想法,与海外律师组成国际法律服务团队,共同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并监督落地执行。
(以上视频及问答资料仅代表主讲嘉宾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以正式有效的法律政策文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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