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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打着“环保”的牌子超标排污,澧县这家公司被重罚!
5月22日,澧县环境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对王家厂方源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污染物排放进行现场监督性监测时,发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项排放指标均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
澧县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要求,经案审会审议,对该公司作出了处以罚款12万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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