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案例 | 石门某废品收购部暗管排污被罚款10万元

佘冰卉 常德生态环境 2022-06-08

石门一叶废品收购部涉嫌逃避监管通过暗管排污,被环保局处罚款10万元。

2019年7月2日,石门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石门一叶废品收购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收购部生产中产生的废水未按要求建设循环利用设施,而是以逃避监管——通过暗管,将生产的废水排向厂区门口雨水沟,然后流向附近铁路雨水管网,汇入毛家溪后,最终流入石门县澧水河。


该废品收购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相关规定,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相关规定,石门县环保局决定对该废品收购部处10万元罚款。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努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目前100000+人已关注我们

       

       


头条 | 曹立军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 专题调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头条 | 今天,特护期督查开始了!

头条 | 黄色预警!武陵区今晨发出2019年1号指令!

聚焦 | 决战74天,市生态环境局刚刚紧急调度!

聚焦 | 青山与饭碗,桃源这样选……

热点 | 秸秆禁烧,农民咋办?常德这个办法获新华网点赞!

绿知 | 秸秆到底该不该烧?能不能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