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鉴 | “有偿挂证”行不行?
近日,在澧县艳电管理局召开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该局灌溉股股长郭方林感慨地说。
郭方林是一名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参加工作20多年来,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这些年,有了些知名度的郭方林,被大家亲切地称为“郭工”。
今年7月,郭方林突然接到一个来自四川省的电话,宜宾市一家工程公司称,想用郭工的监理注册工程师挂证,“月薪”2500元。
对方理解他的难处:“郭工您放心,我们特别为您定制了‘套餐’,不兼职,只要把证件原件寄来存放在公司就行。一个在四川一个在湖南,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事儿……”
一个星期后,郭方林与宜宾这家公司在网上签订了协议,为期一年。第二天,他便把自己的监理注册工程师原件邮寄给了该公司。自此,郭方林每月有了2500元的额外“收入”,一家人的日子也变得松快起来。
10月,澧县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兼职、挂证取酬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并表示,对自查自纠、主动整改的予以从轻处理。
经过再三思量,郭方林决定向宜宾公司提出终止协议。双方经协商后达成一致:郭方林退回所得薪资,该公司退回其工程师原件,协议终止。随即,郭方林微信转给该公司负责人所领的两个月收入共5000元。
经查,郭方林反映的情况属实。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大家一致认为郭工能主动承认错误,且提前毁“约”,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可从轻处理。最终,给予其诫勉谈话。
郭方林终于如释重负。他表示自己再也不担心挂证取酬被查了,今后一定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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