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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 | 罚款5.2亿,12人领刑!国际巨头胜科水务惨了!




2020年1月6日上午,南京市中级法院举行南京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颁奖暨发布会。“某污水处理公司、郑某等污染环境案”入选了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2014年至2017年,南京胜科水务接收了一些企业的高浓度废水,在没有处理的情况下,直接用暗管将其排入了长江。其间,还人为篡改了在线监测仪器的相关数据,逃避环境保护部门监管。经过鉴定,非法排放的废水、污泥、危险废物,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达2.5亿元

法院查明,郑某作为该公司总经理,明知下属实施上述污染环境行为,未加制止或及时采取措施,而选择默许纵容。该公司的部门经理、班长、主管等人员,分别参与组织、实施偷排废水、污泥、危险废物等行为。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对上述污水处理公司及12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等12人犯有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刑6年至1年不等,并处200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金;涉事污水处理公司被判处罚金500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京中院。南京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外,南京检察机关还对该污水处理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事污水处理公司赔偿4.7亿元环境修复费用,获得法院支持。

这家污水处理公司的罚款金额加上环境修复费用,最终付出了5.2亿元的惨重代价。据办案法官介绍,截至目前,这是国内开出的污染环境“最严厉罚单”。

对此,该案主审法官表示,负责处理污水的污水处理公司偷排污水,性质极其恶劣。案件的审判只有体现从严从重的原则,方能达到惩罚和震慑的目标,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努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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