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贴、认定、贷款少不了这个证明!(残疾人朋友、用工单位均适用)
近日,小编了解到,有残疾人朋友、残疾用工企业在申请补贴、贷款、认定等项目申报的时候,缺少《就业创业证》,也有残疾人朋友表示:不知道该怎么申请、不知道办理这项补贴还要提供此证明等问题。接下来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什么是《就业创业证》
《就业创业证》的前身是《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各地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哪些申报需要《就业创业证》
1、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2、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3、申请创业补贴(残疾人朋友申请需持证)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5、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6、申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单位需有持《就业创业证》的员工)
7、申请与失业保险相关的补贴
8、其他申办过程中需提供的项目
申请条件
需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业务。
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从事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从事“互联网+”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
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劳动者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有转移就业意愿但尚未实现的农村劳动者也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申请材料
1.必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提供常住地证明材料)、1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个人终止就业(失业)登记表》;
2.补充材料:
(1)新成长劳动力,从事灵活就业和社区就业后失业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
(2)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3)原个体经营业主,应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歇业证明;
(4)失地农民,应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有关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
(5)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出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
(6)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由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颁发的《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
(7)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应提供原所在部队出具的复员退役证明;
(8)刑释解教人员,应提供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证明;
(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市户籍在常住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又失业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和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要1份原件或复印件。
服务对象范围
成都市户籍及常住的外市户籍、年满16周岁(含)、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处于就业或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办理方式
线上
微信公众号搜索小程序“四川e就业”,点击进入小程序找到“常用功能或更多+”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
进入登记页面认真仔细浏览“场景导航”说明后,点击“去登记”根据提示填写资料
线下
携带相关材料就近选择街道和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网点现场登记。
联系方式
双流区就业服务管理局:028-85736351
东升街道:028-85810679
怡心街道:028-85689248
黄甲街道:028-85780095
黄龙溪镇:028-85696500
九江街道:028-85753650
黄水镇:028-85781295
西航港街道:028-85866123
彭镇:028-85859130
永安街道:028-85681301
关注“双流残联”
了解更多惠残、惠企信息
END
信息来源:成都人社官网、双流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等
编辑:双流残联
往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