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四年未监测到中华鲟自然繁殖,增殖放流的障眼法该打破了
中华鲟标本
2021年3月28号下午,中华鲟保护联盟2020年年度会议在湖北省荆州市召开。
这个会议上,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的首席科学家,危起伟先生非常负责任的宣布了一个坏消息:自2017年启动中华鲟自然繁殖检测以来,已经连续四年没有监测到中华鲟的自然繁殖了。
这是一个悲伤但符合事实的消息。
为了保护中华鲟,或者更确切的说为了彰显对保护中华鲟的重视,有关部门和有关集团可谓砸了重金,花了不少心思。
农业农村部在2011年投入巨额资金,建立了中华鲟保育和增殖放流中心。此后的每一年,三峡集团等水电公司都会购买这个中心的繁育的中华鲟,然后在恰当的时间大搞放流活动。作为国宝级物种,中华鲟的放流的场面一般都很盛大,农业农村部的部长动不动亲自出席,现场随处可见修复长江生态,拯救濒危物种这样的巨幅海报,这样盛大的放流也经常让所有人产生错觉,中华鲟正在被拯救,且未来无限光明。
盛大的放流
我就是那个产生错觉的人,如果不是某一天一位科学家告诉我,中华鲟的野外种群十分稀少,已经是极危等级,我还以为中华鲟在长江里到处都是了。
这些年,农业农村部门和三峡集团联合起来,放流到长江里的中华鲟数量累计下来估计不是个小数字了吧。但现实就是如此残酷,任凭你人类放流多少个体,没有了自然繁殖,那一切的努力其实是失败的。
鱼类学家其实最懂得鱼类,他们寄希望于增殖放流会产生作用,是对水生生态抱有侥幸。一般来说,鱼类完成生命周期需要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而且每一种鱼,对这三场的要求不尽一样。
拿中华鲟来说,葛洲坝的建设已经阻断了其洄游通道,也破坏了大量适宜的产卵场。三峡水库的清水下泄,改变了河床质硬度和河床充塞度。长江上游连续的梯级水库彻底改变了长江的水文节律,使得中华鲟需要的产卵温度区间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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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类学家当然知道栖息地丧失对鱼类的毁灭性打击,但中国的很多水电站不能不上,他们连同他们的研究,也只能寄希望于增殖放流,万一还有残存的栖息地了?没有栖息地至少还保存着个体,未来具备条件的时候这些鱼类总归会找到合适的栖息地吧?
就这样,增殖放流成了解决水电站影响水生生物问题的万能钥匙。
负责审批项目的环保部门需要这个万能钥匙,因为没有这个增殖放流,无法应对公众和社会的质疑。
水产研究所需要增殖放流,因为他们的研究成果需要转化成经济效益,而财大气粗的水电集团们提供的资金,足以让他们的研究转化成足够的效益。
水电站的业主们就更需要增殖放流了,对他们来说,增殖放流是掩盖生态破坏罪行的障眼法,明明是一件非做不可的事情,但人家稍微一包装,就能将增殖放流演变成社会责任,公益心,河流生态保护的践行者如此种种形象。蒙蔽的公众就差竖起大拇指给他们点赞了。
我猜,也许正是有这个增殖放流,这么多年了,水电利益集团们依旧可以趾高气扬的说水电站对河流生态影响有限,而且甚至发出了建设水电站可以保护濒危鱼类这样的脑残论调。也是有了增殖放流障眼法的掩护,水电利益集团们依然靠着付出极小的环境成本,干着吃子孙饭的勾当。
葛洲坝
但他们自己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里明明非常清晰的写着,水电站对鱼类,对河流生态十分具体而不可逆的影响。我觉得如果把中国所有水电站的环评报告中对于河流生态的影响都摘录出来,我们也就知道了中国河流生态的本底,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但即便再千疮百孔,都被增殖放流这个障眼法给掩盖了。
但在我看来,增殖放流最大的恶,除了蒙蔽公众和社会,洗白水电的罪恶外,还有一个。这便是,让最重要的,本该是主角的栖息地保护和修复工作成了陪衬。
按照正常逻辑,增殖放流是为栖息地修复服务的。某个水电站对某种鱼类造成的影响,必须通过在支流寻找合适的栖息地,并加以人工修复而解决,只要保证某种鱼类在支流的栖息地完整,增殖放流才拥有全部的意义。
但栖息地保护和修复并没有增殖放流那么简单,也那么容易见效果。放流100万条鱼类不是难事,花钱就行,但栖息地保护和修复是长期和系统工作,且效果不明显。这就导致,水电站业主也好,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也好,对栖息地的保护和修复极不重视,为了弥补工作的不足,就只好榨干增殖放流这个万能钥匙的所有价值。
长江生态不可能靠增殖放流去维持,十年禁渔也不能恢复长江曾经的生物多样性。只有将鱼类栖息地保护作为长江大保护所有工作开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长江的未来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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