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 · 案管之星】李靓:精耕细作 打造检察业务“多面手”
第三届云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圆满落幕,经过为期三天的激烈竞争,来自全省检察机关的50名案管骨干参与其中,最终评选出全省案件管理业务标兵10名和业务能手10名。这些选手将成为案管工作的先锋模范,引领并提升案管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和检察履职的规范化水平。为了向公众展示他们的风采和事迹,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特设“检察风采·案管之星”栏目。我们诚挚邀请您关注该栏目,了解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的平凡人生。
从检十一年,从“一线”公诉人到业务“大管家”,精耕细作,千锤百炼,她用小小的身体,主动扛起了工作的重任。细心、干练、求极致,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件工作,以忠诚担当践行一名检察官的初心使命,在检察事业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她是李靓,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一级检察官、综合业务部负责人。
立足职能,做好案件管理“大内勤”
从2012年进入检察院开始,李靓就在刑检一线部门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2021年因工作需要,李靓调整到官渡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负责工作,从法庭转战窗口,从“一线”公诉人变身检察业务“大管家”。
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业务中枢部门和窗口部门,对内承担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司法办案、监督办案程序、实体、数据的职能,对外承担着服务诉讼参与人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作为部门负责人,她严把案件受理关,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工作,认真进行数据分析研判,以数据促业务,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带领部门完成“主动告知诉讼程序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律师网上阅卷平台启用,制定《官渡区人民检察流程监控工作办法》《官渡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数据监管员工作办法》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质效,推动检察工作规范、优质发展。
锻造本领,做规范办案的“质检员”
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流程监控是案件管理部门核心职责所在,是检验司法办案高质量发展的“试金石”,作为官渡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唯一的员额检察官,李靓承担着对全院案件质量评查、把关的责任。因此她不仅要会办案,还要能在别人办理的案件中“找茬”,能通过案件评查、流程监控等内部监督手段,不断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此促进办案规范,提高案件质量,做好全院案件质量的“守护者”。
要想“检验”他人,必须自身能力过硬。李靓一直以求极致的精神锻造自身本领,努力当好检察办案的“质检员”。在大量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她精耕细作,致力于成为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管理的“能力者”。通过参加实战、竞赛,她的能力被得以展现,2023年5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案件质量评查能手型人才”;2023年7月获评“昆明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2023年10月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逐渐成为案件管理领域的专家人才。
延伸业务,打造检察业务“多面手”
在完成案管工作的同时,李靓还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委会办公室、数字检察等工作。牵头组织设计的《危险驾驶案单轨制“简案快办”子系统》项目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竞赛二等奖,并获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课题立项,力求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创新,达到一键集成多项功能,提速类案办理,推动社会治理。
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公平正义”。每一名检察人员,都应保持为民司法“初心”,积极进取、踏实细致工作,为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为实现公平正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