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关于直接相关费用,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的会计处理
关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涉及到的云云种种的费用,有的要求计入当期损益,有的又要求计入记账成本,还要区分什么同一控制下、非同一控制下,实在是让人目不暇接,伤心惨了。今日川哥兴起,给各位考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的朋友们总结了一下不同情况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方式,望有所裨益,则是造福人民、莫大荣幸。
第一步:川哥总结出来如下的便捷记忆的表格,如果你实在一时间理解不了,那就索性不理解了,第一步先把这个表格背下来。
第二步:对于学有余力的同学,川哥在此针对上表进行细细解读,希望对你有所启发,抛砖引玉。
学员问题1:直接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的区别是什么?
川哥讲会计:直接相关费用是在办理股权交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伴随着股权交接的产生而产生,没有股权交接就没有直接相关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是在取得股权之前进行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这些费用产生之后,再决定是否要购买股权,即是说,该部分费用与股权是否交接不存在必然关系,因此属于其他相关费用,川哥悄悄的称之为“间接相关费用”。
学员问题2:为什么其他相关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川哥讲会计:正如问题1所言,该费用发生之后,是否购买股权并不确定,与股权的交接没有必然、直接的联系,因此该部分费用可以认为是沉没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得了。
学员问题3:为什么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直接相关费用要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成本?
川哥讲会计:在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入账成本是根据相对于最终控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的,与任何费用都无关系,因此直接相关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学员问题4:为什么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直接相关费用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教材、企业会计准则两种不同的解读?
川哥讲会计:按照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显然应当按照准则的规定,计入成本。按照社会的现实,出题人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那么协会所编教材说的是入账成本没有包括直接相关费用,你说考试时该听谁的呢?当然,川哥仔细研究了教材的定义和准则的定义,发现准则自身存在矛盾之处,《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第十一条(一)说“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这一点与教材是一致的,估计教材就是直接照搬照抄这句话了。同时《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第十一条(三)说“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即是说,教材照搬照抄了(一)的内容,而忽略了(三)的内容,引用并不完整。另外,准则的逻辑也是存在严重问题的,为什么不把(一)和(三)合并呢?
学员问题5:为什么企业合并之外的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费用要计入成本呢?
川哥讲会计:根据其他所有资产的取得情况,直接相关费用基本上都要计入成本,只有极少数情况不计入成本,正如问题3所述。
学员问题6:为什么与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证券相关的手续费不计入成本,而是冲减权益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呢?
川哥讲会计:比如本公司花了100万股股票,每股公允价值6元,每股面值1元,手续费1万元。产生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500万元,然后该手续费应该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万元,共产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99万元。换句话说,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手续费与证券的关系更近呢,还是与所购买的资产关系更近呢?答案很显然,与证券的关系更近,自然要遵循证券的记账规则,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