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自由意志的任意性就是我有「我想」的自由

2015-10-16 哲学人
由意志除了在偶然性(自发的任意性)方面与动物行为的偶然性有本质区别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它是一种有意识的选择。
一个意志行为从想好目标到发为行动总包含着想、决定、动作这样三个阶段,即使这三个阶段重叠为一(如自发性的笑那样),也仍然有心理上的这三个层次在维持着动作的延续性。

意志行为伴随着目的意识和自觉意识,即伴随着自我意识。自由意志即使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其前提也是要有“想”。

就是说,要将各种可干的事以及干一件事可能采取的各种方式都考虑到,然后“任意”选择一件事或一种方式要这样而不那样

人当然不是先想好该不该笑才放声大笑,可是他在笑的时候至少意识到没有什么能阻止他笑,这样他才笑得起来,笑得下去,笑得痛快,也才真的出自内心地笑,否则他就会想笑而笑不出,或是笑走了味。

人的行为也有“欠考虑”的时候,甚至可以说他有时“只考虑了一种可能性”。但即便此时,他实际上也考虑了两种可能性,这就是做,或是不做。

归根结底,一切任意性都是「选择的任意性」,任意性和「选择体现了自由意志」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前者使自由意志与人的情感倾向相关联,后者使自由意志与人的理智考虑相关联,人的知、情、意就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动物与其他存在物的运动都不是选择性的,因而也不是自由的。莱布尼茨说,磁石要有灵魂的话,它就会觉得自己指向北极是自由的;黑格尔反驳说,要真是那样,它会觉得指向北极「是对其自由的一种限制」。

莱布尼茨强调自发性,却忘了留下选择的余地,而没有选择余地就谈不上自由。

同样,动物的一切行为都不存在选择意识(虽然在人看来,它们并非没有选择余地),它们活着,就只能活着,除非大自然来中断它们的生命。人却是自己选择了活着,如哈姆雷特所说的:“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

这里应当防止一种误解,就是以为人的自由意志与「人的动物性本能」完全无关。

其实,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日常生活中,人的行为与动物的行为从表面效果看并没有什么区别,人饿了就要吃,渴了就要喝,进入青春期就要找对象。与动物不同的是,人做这些事总带有自由意志的选择,并反映出他所属的文化。

人在非人的条件下,也会和动物一样地吃、喝和性交,但他总也意识到,这在通常情况下本来还要有另外一些条件。作为人,他自由在享受精神食粮的同时才享受物质生活的食粮;而作为单纯的动物,他甚至谈不上什么享受,顶多只有对本能说带来的生理痛苦的解除

因此,即使在非人条件下,人把自己贬低为动物,这在人来说仍是一种选择:是忍饥挨饿以保持人的尊严呢,还是不顾一切,先维持自己动物的生命,为以后恢复人的生活而保留一个基础呢?

不那么固执的人通常会选择后者,但他仍然是立足于超出动物本能的立场上选择后者的,在其中,他总是为人的表演性留出一席之地,只要有可能,就会将自己的动物行为尽量表演化、人化,如使用餐具、讲究卫生,「掩饰自己赤裸裸的情欲并使之升华为爱情」和一整套求婚的礼节。

这些附加条件最初也许是出于实用的考虑,但后来却成为一种文明的标志,一种精神上的享受,一种个体与人类相认同、与野蛮相区别的见证了。

可见,至少就其可能性而言,自由意志的任意性是属于精神的,而决不是动物的本能冲动。

自由意志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是人与动物的分界线。失去了自由意志,就失去了人。这种说法首先适合于任意性,因为毋庸讳言,自由意志最基本、最首要的含义就是任意。

人们常常拐着弯儿回避这一点,他们把任意理解为“无法无天”、“损人利己”、“人欲横流”,与动物随心所欲的本能冲动混为一谈,却把真正的自由理解为淡名利、守节操、天马行空、独来独往,总之是不食人间烟火。

还有的人把自由的较高层次上的规定(自律)视为自由的唯一规定,而抽掉了它底下得以生根的基础,即任意性。

以不自由为自由,以束缚为解脱,以丧失人格为最高人格,这种事情我们见得太多了。

诚然,自由意志或任意性的确有一种对人类文化、伦理道德和传统习俗的反叛和破坏性力量,但它同样也是(并且本质上是)建设性的:

当它针对着野蛮、兽性、本能和惰性的力量时,它就是一切道德原则之所以能确立起来的原动力;即使当它为人类动物性需要所加强而冲破旧的限制时,它也并非一定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恰好相反,从整个社会来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人越多,其程度和范围越大,这个社会就越富有生气,因为他的总体效应将是:越来越多的人不想干坏事,而想干真正有利于自己和大家的事

社会的腐败决不是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引起的,而是由于少数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大多数人却想干什么都干不成而造成的。


人们理所当然地把这种体制当作任意性首先要破坏的对象。

Via:慧田哲学编|邓晓芒《自由意志的任意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