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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达:写作的意义在于不断交迭和贯串

2015-10-18 哲学人
构是德里达所使用的批判和否定的手法,他的解构主义有什么样的正面的、建设性的结论呢?首先,我们需要理解,各种二元区别和对立为什么会被如此解构,换句话说,解构的手法为什么会奏效?
德里达的回答是,这是因为语言的意义在于写作,「写作本身就是一个不以作者的意愿为转移的消解一切对立和区别的意义流动的过程」。

一切文本都是写作,文本的作者做出的语音与文字的对立,终将被写作本身所解构。同样,哲学也是一种写作方式,哲学家想要坚持的逻辑与修辞的区分和对立也被写作自身所解构。

那么,写作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写作是字符的流动。德里达强调,书写的字符才是真实的语言;语言的特征在于它的自主、独立性,语言独立于一切,甚至独立于人。德里达说:“语言的特殊结构使得语言能够自己发挥作用。”

字符是语言完全自主的形式。字符不等于文字,它兼有文字和语音的性质,但它的特征不在于此。字符的特征在于,它独立地存在于空间中,是印在纸上的物质存在;在字符起作用的时候,书写者并不存在

字符所能具有的意义并不依赖于与它相关的人,不但在它被读者理解的时候是这样,而且在它被作者书写的时候也是如此。作者的心灵并不是意义的源泉。字符是能指符号,但却没有心灵所意向的“所指”与之相对应。

这可以在很多文本中找到证据,德里达的解构就是对写作中的字符的不依赖于作者的意义的揭示。

当作者要用字符来否定文字的作用时,字符却肯定了自身;当作者要用字符做出区别时,字符却显示出混同的意义;当作者要把字符限定在逻辑的范围中时,字符却在逻辑以外的领域创造出隐喻。

德里达给予字符以优越性并不是要颠倒传统的对立范畴,并不是要以字符中心主义或写作中心主义来取代语音中心主义,而是要从根本上消解一切对立的范畴,消解一切中心和本质。

除了不依赖于作者意识的独立性之外,字符的另一特征是它的流动性,这一性质使得它不会形成任何中心或本质,更不会以字符自身为中心。

字符的流动的结果是文本(text),文本是字符的流动所“编织”(textile)出来的网络。在“文本”这一网络中,无中心,无结构,无本质。字符在编织文本的同时,解构了一切中心、结构和本质。

“编织”与巴尔特所说的“抽丝袜线头”互为反向运动,因此产生出文本的意义。“文本”的另一意思是“意义的载体”。字符本身并无意义,意义只存在于字符流动所创造的文本之中

德里达说:“文本之外无他物。”他的意思是,一切对象都要通过文本才能被理解,才能被赋予意义。在文本之中,没有主观和客观的对立,甚至没有作者和读者的对立。

文本是向作者和读者同样开放的意义领域;作者的写作和读者的阅读是同样的创造文本的过程,但没有任何一方、任何一个人是文本意义的最终决定者和裁判人。如前所述,文本的意义是字符流动的产物,它既不依赖于作者的意识,也不依赖于读者的意识。

德里达把文本意义的特征归结为“分延”和“撒播”。“分延”(différance)是德里达自造的一个词,它是区分(differ)和推延(defer)这两个词的组合。

德里达认为,一个词的意义不仅取决于它与其他词的区别,如索绪尔的差别原则所指出的那样,而且存在于它在时间中的流动,在流动中与其他词语交迭、贯串,从而推延了它的意义的出现。

分延是空间的隔离和时间的推延的结合,它使静止的区分流动起来,使时间的推延被搁置。德里达发现,黑格尔正是在此意义上理解“区分”的,比如“有”不仅与“无”相区别,并且“推延”了“无”,以致在后来的阶段的“有”都蕴涵了“无”。

德里达所说的分延和索绪尔所说的差别原则的不同在于,分延否认了能指和所指的对应关系

在写作或理解的过程中,所指不存在,字符是没有所指的能指,它所构成的不是固定的意义,而是流动的“意指”(signifying)。意义并不在场(presence),而是在意指过程中被创造出来的。

这一过程是意义的“撒播”(dis-semination)。

德里达对撒播的描述是:“意义的意义,无限的蕴意,从能指到能指的无限指向,它的力量在于纯粹的、无限的多义性,它给予所指的是无滞留的、无休止的意义,它按照自身的方式活动,不断地意指和区分。”

撒播是分延的方向,撒播的过程不是直线式地、单向度地传递信息,而是向四面八方的扩散、分布。撒播是充满能量和创造力的自我运动,它没有主体,也不受人的控制。

撒播既无社会责任,又无个人的责任;它是不可预测的语言功能和作用。人们惟一可以把握的是撒播的“印迹”(trace)。印迹是撒播的通道,编织的经纬。作者和读者只是沿着撒播的印迹才能创作或理解。

这就是说,不是人的意识决定语言的意义,而是语言自我运动的印迹决定了人的意识
Via:慧田哲学编|赵敦华《写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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