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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征收补偿不合理将再审

2017-09-17 臧启玉讲法律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拆迁似乎成了无法回避的问题。在我国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很多被拆迁户的利益成为时代发展的牺牲品。全国大面积的的拆迁,本应起到优化生活环境、改善城市面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效果,但是地方的一些官员却并没有按照国家的要求,利用公权,违法拆迁,严重侵害了广大拆迁户的自身利益。如何提高拆迁补偿、维护自身权益已成为老百姓普遍话题。



  最高法也注意到了近期愈演愈烈的拆违行为近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面我们来看看最高法在《意见》中着重强调的几个问题:


  最高法在《意见》中明确指出,坚持各项产权的全面保护,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种审判及执行活动,依法明确产权归属,制裁各类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利用公权力侵犯私有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整治违法拆迁官员刻不容缓


  在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时代背景下,拆迁效率常常成为很多地方政府的首要关注点,粗暴地使用公权力搞“胁迫式拆迁”的事件屡见不鲜。巨额拆迁款成了很多地方官员眼中的肥肉,不少人借助便利的条件套取巨额拆迁补偿款。针对目前的不正之风,最高法要求对征地拆迁进行严格的管理,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为广大部分被拆迁受害者增添了不少维权的信心,让维权之路少一点艰辛。


  房屋是百姓的立命之本,拆迁补偿事关被拆迁住户和失地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利益。由于拆迁补偿款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多隐患,让不少官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了可乘之机,想从老百姓的补偿款和安置房上下手捞油水。这样的行为是对被拆迁人利益的严重损害。其实我国拥有针对征地拆迁问题的系统的法律规定,真正落实相关法律规定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对违法拆迁行为严格制裁,才能让广大官员对法律产生敬畏感,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才能保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受害者可大胆维权


  最高法在《意见》中强调,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惩治侵吞、瓜分、贱卖国有、集体资产的犯罪,促进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以及侵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财产权益的犯罪。对非法占有、处置、毁坏财产的,不论是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均依法及时追缴返还被害人,或者责令退赔。这意味着,那些违法拆迁、损害百姓权益的官员不仅要被追究政治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的制度为被拆迁人维权的保驾护航,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是实现法治进步的基础,但也需要被拆迁人大胆维权,大胆揭露某些违法官员的违法事实。很多老百姓在拆迁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但惧于打行政官司而忍气吞声。有的法院怕得罪有关行政机关,不敢依法裁判。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老百姓勇敢维权也是在为推动依法拆迁做贡献,纵容只会换来变本加厉,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会相应产生‘倒逼效应’,敢于‘民告官’,就会推动有关部门依法执法。


  违法拆迁一直是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上的一个坎儿,是和谐社会上的一块伤疤。其实我国的法律制度从来不允许也不纵容这样的恶性拆迁行为,国家更严格的管制和百姓维权理念的提高将共同为恶性拆迁套上枷锁,铲除滋生违法拆迁的温床。只要民众对法律还心存信仰,只要社会正义底线坚守不破,我们一定能遏制住违法拆迁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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