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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死亡案,疑曾遭强暴为其堕胎两次

律侠讲法 2021-05-07



▲女护士生前照片

去年10月14日,邓先生的女儿在郎溪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陈某家楼顶死亡,其手机通讯记录和短信均被删除,留下一份遗书中写道:我这次真的扛不下来了,对不起妈妈,从打胎那段时间里,陈(某)他无数次的欺骗我……我太爱他,也太恨他了。
▲女护士留下的遗书


次月16日,安徽郎溪县卫健委发布通告称,排除刑事案件,涉事副院长已被免去党政职务,其涉嫌违纪问题县纪委监委已立案调查。


28岁的邓琳琳为安徽宣城郎溪县人民医院的一名护士,副院长陈某42岁,是她所在医院的五官科主治医师。原本甚至是普普通通的上下级,却因一次考试埋下了祸根。


据邓琳琳表弟称,2019年10月份邓琳琳去宣城市参加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期间居住在文苑山庄。当晚,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强奸了邓琳琳。在年底邓琳琳怀孕,陈某便带她去外地打胎。

对于邓琳琳遭到陈某的强暴,邓琳琳的父亲邓先生在之后发文,称在当天,邓琳琳被骗去参加了领导们的酒席。席间,邓琳琳被陈某等灌醉后被带至宾馆,陈某对其实施了侵犯。而自从那晚之后,陈某利用权势恐吓,又多次对邓琳琳施暴,致使其怀孕。在年底打胎后,疑似又再次怀孕。在邓琳琳的聊天记录中可以证实打掉了两个孩子。



麻木冷血的副院长,精神崩坏的女护士

在二人的聊天信息中,对于邓琳琳控诉他打掉孩子不负责任,陈某则轻蔑的说道:"我老婆打过三个,以前女朋友也有过几次,我已麻木不仁了。"这句话在陈琳琳看来是多么冷血,因为他的麻木不仁,自己已经打掉两个孩子。

据悉,邓琳琳与陈某的关系陈某妻子是知道的,在邓琳琳怀孕之后也曾试图让三个人坐在一起聊聊。但是都遭到了陈某的拒绝,甚至陈某多次在妻子面前逃避问题。


据邓琳琳表弟称,陈某丈母娘和老婆曾经到医院打过邓琳琳,而且陈某对邓琳琳时好时坏。好的时候甜言蜜语,坏的时候又打又骂。可能因为陈某和陈某家人对邓琳琳的反复暴力打压,再加上孩子被打掉,这个26岁的女孩开始慢慢走上抑郁、伤害自己的道路。
邓琳琳表弟提供的一份南京脑科医院诊断书显示邓琳琳去年10月份谈恋爱之后流产,感觉自己上当受骗,被语言攻击。医生诊断为抑郁状态。邓琳琳的备忘录和遗书中也显示出,自己感觉很痛苦,愧对父母。

该案件原定于今年3月3日上午在郎溪县法院开庭审理,但因家属没拿到尸检报告等关键证据材料,所以委托律师提出延期开庭申请。

据邓先生提供的起诉状显示,家属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883511.5元。


邓先生发声:


我是郎溪县在副院长家楼顶死亡的女护士的父亲,今年51岁,妻子和我同年。我们俩都没有什么文化,一个靠着在外头打工赚点钱,另一个靠着家里的几亩地种点菜。


我女儿跟我们不一样,她念过书,读的是护理专业。我记得清楚,她是2017年3月1日考进郎溪县人民医院的,当时还是合同工,2019年3月1日转正,有了正式编制。


医院工作的时候,她很勤奋,在不断学习。医院的护士每个月都要考核,我女儿每次都是拿奖金的那个,虽然钱不是很多,就一两百块钱,不过这么多人当中能拿到,也不容易。


拿到奖金后,她就会买些饼干水果之类的小零食放办公室和同事们一起分享,我女儿人真的很好的。


女儿和那个副院长在一起是2019年下半年的时候。医院里,刚进去的护士隔几个月就要换科室,那个副院长看上了我女儿,把她从外科调到了自己管的五官科。


有一次他们科室几个领导聚餐,本来我女儿是没有资格参加的,但是那副院长硬是要带着我女儿,他是领导,我女儿也不好拒绝。


当天聚餐的地点在外地,到地方后,那个副院长就灌我女儿酒,灌醉之后就跟我女儿发生了关系。事后他跟我女儿讲,他和爱人感情不好,以前还离过婚,只是为了小孩才复婚的,如果你要是报了案,我坐牢了,你名声也毁了。


知道女儿和副院长关系是在2020年5月份左右,那时候女儿在手机里跟他吵架,我和妻子多多少少听到了些,但当时也只是猜测。后来,那个副院长到我们家道歉我们才真真切切的知道。


为什么来道歉我们也不是很明白,只是听我女儿讲,打了那个副院长几个嘴巴子后,把他赶走了。之后他们两个人就分开了,微信也拉黑了。

后来两人又在一起,是因为那个男的喜欢喝酒,每次喝醉之后回家就跟自己老婆吵,吵完就打我女儿电话,他会花言巧语,就又把我女儿骗走了。

他就是这样反反复复,一和老婆吵架就来找我女儿,花言巧语的骗我女儿。他不仅让我女儿流产过,还把我女儿弄抑郁了。



其实我们也跟女儿说过,“那个男的现在有两个孩子还出轨,跟你在一起之后也保不齐会的”,女儿嘴上答应的是好,但是心里怎么想我们也不知道,这么大个人,她有话也不可能都跟父母讲的。


出事那天是2020年10月14日,下午4点多,我打女儿电话,问要不要回来吃饭,但是没打通。当时就感觉有些不对劲,因为往常都是女儿主动告诉家里要不要给她留饭的,但也没多想。


直到下午6点多,还是没打通女儿电话,我和妻子心里都慌慌的,就出去找。最开始去的是她经常做美容的美容院,但是没有找到。接着又赶去女儿的单位,在路上的时候看到她的电动车停在副院长住的小区门卫室那里。


当时只知道那个副院长是住这个小区的,不知道具体住哪栋,就找了认识他的朋友帮忙一起找。


最后,晚上8点多的时候在楼顶找到的。我女儿就吊在那里,去抱她下来的时候,她身上冰凉的。我和妻子坐那里嚎啕大哭,还是朋友报的警。


我们怀疑和那个副院长有关联,因为事发前两天,也就是10月12日,他还打过我女儿。


因为女儿抑郁,就要他买药,他觉得烦,两人就吵起来,于是他就打了我女儿。当时也报警了,但是处理结果是在出事之后给我的,各罚五百。

那个警察还告诉我,因为我女儿不在了,那五百就不罚了。他把我女儿打得那么重,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怎么只罚五百就算了。


有关部门调查说女儿是自杀,不是刑事案件。本来那个副院长要给我们家3万块,说是人道主义援助。司法所负责调解的工作人员都看不下去了,说事情构成因果关系,男的有10%-40%的责任,然后副院长就又拿出32万。我们没有接受,因为听律师说,只要有新证据就可以把他“送进去”。


现在起诉的新证据就是,副院长是医生,明知我女儿有抑郁症,明知抑郁症不能受气,他还打她,用语言攻击她。而且事发后这么久,他也没道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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